“很漂亮!”沈淮书站在南歌身前,绅士地伸出手,南歌顺势挽上,两人相视一笑。
李瑾言也是惊艳到了,他初见的时候就知道南歌很漂亮,但是是沈淮书的女朋友,并没有多打量,一路上南歌都不说话,他也没有在意身边的这个女人。
南歌穿着一身挂脖的红色礼服裙,腰身纤细,裙子长度到膝盖,露出一双笔直白皙的腿,脚上的同色系高跟鞋,更显得人高挑又纤瘦。
头发只是简单束起的马尾,发尾微微烫卷,露出细白柔美的脖颈,她的皮肤雪白,在灯下好像发着光,脸上的妆容精致细腻,艳红的唇瓣又纯又媚,让男人移不开眼睛。
沈淮书又一次生出了,想把她整个包起来不被人看见的感觉,他一直都知道南歌很美,但是这一次的感受更加直观深刻,原来南歌打扮起来是这样的。
“李瑾言!”沈淮书警告的瞪瞪着他,他是真的李瑾言对女人的花心的,被他这样看着南歌,让他心里很不满意。
李瑾言连忙收回视线,不承认自己刚才的失态,“不就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看的,你瞧你稀罕的。”他此时也已经换了一身正式的西装,手表和金链子都摘下来了,发型也变更了三七分,看上去也是人模狗样的。
这可是富豪圈子的宴会啊,要是他真的以刚才那一身出席,他爸肯定会打断他的腿的。
三个人坐上车,一路开到了半山,这里忽然人就少了起来,南歌探头看去,山上只有一栋栋别墅,他们去的就是其中一间。
这次宴会是林家家里举办的,香江的富豪基本都过来了,即便如此,整个别墅也不显得拥挤,来来往往的服务生穿梭其间,秩序井然。
南歌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宴会,她除了沈淮书和李瑾言基本是一个人也不认识,只能站在一边,本来这次过来也就是长长见识的,就这样看看也挺好。
沈淮书已经跟着李瑾言四处招呼了,现在香江有不少富豪愿意到深市投资,不过那边经济开放只有一段时间,基本大家都是观望态度,此时和这些富豪结交,等将来他们来了深市,都算是人脉。
这些香江富豪手上都是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只要他们愿意投资,不管是什么行业都是能大力发展的,沈淮书愿意来参加宴会的一个原因就是想结交一些富豪,为未来的事业做准备。
李瑾言从小在这里长大,认识的人也不少,他虽然和沈淮书天天斗嘴,但是他看上眼的朋友不多,沈淮书就算一个,只要是帮忙,他从来不吝啬。
南歌拿了一杯饮料,站在角落百无聊赖,原来这种宴会真的和电视剧里的差不多啊,都是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聊天,大部分人都是在谈生意,只有一些年轻的小辈,在聊一些八卦。
南歌在的角落这边就有几个女孩子,嘴里在嘟嘟囔囔说着什么,南歌站在一边少不得也听了一耳朵,都是说林家的千金,就是今天宴会家里的小女儿。
南歌只听见他们说这个女孩追着个没钱的小白脸,小白脸还不喜欢她,啧啧,这是什么人间疾苦,霸道千金爱上小白脸吗?
正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南歌听见好像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这个宴会上她又没有熟人,那是谁在叫她?
“韩……南歌?”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不确定地问道。
南歌点头,“你是?”
男人肉眼可见地激动了起来,“是我啊,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林宇啊!”
南歌歪头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这个人是谁,就是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在食堂里遇见的那个被卡住的男生啊,当时她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救了他一命,后来林宇还专门去感谢过她的。
但是因为大学里她真的太忙了,虽然林宇一心想感谢救命恩人,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相交,没想到两人能在这里相遇。
林宇的脸都红了,他感觉这是命定的缘分,他来香江也三年了,曾经还在午夜梦回想过,和南歌再也没有了交集,谁知道居然能在自家的宴会上再见到她。
“你怎么会在香江?”南歌很疑惑,林宇的事情她真的一点,好像对方是个孤儿啊,父母亲人都不在了的,什么时候来的香江。
林宇有点不好意思,“嗯,这说来话长。”
看对方没有想说道意思,南歌也不再多问了,应该是对方的隐私,但是他乡遇故知,也让南歌挺开心的,两人就毕业以后的事情聊了起来。
直到宴会厅里的骚动传来,南歌才回过神来,才看见骚动的源头是沈淮书。
一个穿着蓬蓬裙的女孩正站在沈淮书的面前,表情倔强又委屈,眼里的眼泪要落不落的。
“我说林大小姐,沈淮书已经拒绝你了,你还想怎么样啊?都说了人家有女朋友了,你是听不懂的嘛?”李瑾言烦躁地拽拽自己的领带。
刚才正说话说得好好的,这个林小姐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张嘴就是沈淮书对不起她,搞得身边的人看向沈淮书的眼神都微妙了起来。
南歌皱起眉头,正想上前,被林宇拉住了,“你别过去,我这个妹妹特别娇纵,你要是过去了,肯定要被迁怒的。”
原来这个女孩是林宇的妹妹啊,“你是林家人?”虽然不知道林宇为什么会是林家的人,这时候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南歌只是随口一问,就继续往前走了,她要站在沈淮书的身边。
林大小姐不就是刚才被八卦的主角吗,她喜欢的小白脸那不就是沈淮书了?沈淮书这是在哪里招惹的桃花,一看就是烂桃花,这大小姐看起来确实也不好惹,至少背后的林家父母是气得黑了脸。
南歌从身后牢牢握住了沈淮书的手,沈淮书回头,安抚地笑了笑,他没有想到堂堂林家大小姐会在这样的场合不顾及家里的面子说出这样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