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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公作美,万里无云。

虽然已经到了秋末冬初,但气候竟然不似往年冷冽,透着一股温温柔柔的感觉。

洛小苒给家里交代了一下,就带着杜空青往山里去了。

包包山坐落在河西村的北边,与村落之间隔了一大片荒地。

洛小苒家又是河西村家家户户最北边的那一户,因此从她家出发,不用经过其他人家就能直接到达包包山。

洛小苒和杜空青一人背着一个大背篓,脚步轻快地踏进树林。

说起来,这还是洛小苒第一次进山。

主要原因嘛,她不像其他种田文的女主,在村里住着,兄弟姐妹、亲戚一大堆,一贫如洗,所以得到山里找人参、灵芝……卖钱。

她虽说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也很惨,是在浩浩荡荡的逃荒路上。

但后来到河西村的时候,她手里不仅有刚穿过来时从破庙两兄弟手里抢的银钱还有首饰,还有李叔留给她的大笔钱,包括银子、铜钱和银票。

虽说在河西村盖房、买地花了不少钱,但手里的余钱还是很可观的。

上次在乔迁宴上,洛小苒对众人说手里没钱了,所以想开私塾和医馆,也算一个进项。

但事实上,开了医馆和私塾,洛小苒手里也能剩下钱,让她和洛星辰混吃等死三、五年是没有问题的。

之所以那样说,只不过是想放出一个她“没钱了”的信号,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毕竟,财不外露。

不过,她总不能靠手里的钱过一辈子,也不指望医馆和私塾能带来多少收益,这才想着开辟一块地种植药材。

北境是军事重地,药材珍贵,普通老百姓很多都用不起。

倘若她能把各类药材进行人工种植……

不知哪棵树上滴落一滴露珠,正巧滴在洛小苒的眼角,让她瞬间从思绪回到现实。

森林的地上到处是飘落的黄叶,洛小苒和杜空青两人走在上面,很软。

“小苒,我在山里采过药,我带着你找。”走在前面的杜空青兴致勃勃地说。

洛小苒瞧着她久违地露出小女孩的活泼,也很高兴,鼓励道:“那你要好好找,多找一些品种,回头都移栽过去!”

“哎!”杜空青娇声答道。

包包山上的树林很密,河西、河东两村的村民也时常进山砍柴。

运气好的逮只兔子、野鸡什么的,拿回家也不舍得吃,而是拿到府城去换钱。

果然靠山吃山,这才刚进山没多久,一大片黄灿灿的野菊花映入眼帘。

村里人以为菊花就是看着好看,没啥大用,因此对其也不关注。

其实,菊花是一味很好的药材,能够清肝明目、清热解毒。

杜空青转过头用眼神询问洛小苒,是否采摘。

洛小苒大手一挥,豪迈道:“采了吧!正好最近有些上火,采回去泡茶喝!”

路边的野花——快快采!

两人开始热火朝天的行动起来,因为菊花的数量实在太多,只是采摘了其中一小部分。

至于剩下的,记住位置,下回还能来采。

杜空青找了几株长势极好的菊花,根茎裹了土,放到背篓里:

“你家院子里的菜地被祥叔栽了好些蔬菜,这几株菊花就移栽到花坛里吧!”

“好主意!”洛小苒点点头。

一路上没有遇到老虎、野狼之类的猛兽,当然也没有遇到兔子、野鸡之类的萌兽,更没遇到天价何首乌和千年老人参之类的贵重药材。

不过跟着杜空青,洛小苒也算开了眼。

原来路边的任何野草都有可能是一味草药,重楼、黄精、防风、千里光、菖蒲、牛膝、远志……陆陆续续竟然采摘了二三十种药材。

中午吃的是早上从家带的葱花饼和饭团,就着水囊里的水,吃的很香。

“空青,我们采摘的这些是你们行医时经常会用到的中药吗?”洛小苒望着满满当当的两个背篓问道。

杜空青喝了一口水,抬手抹去嘴边的水渍,诚恳说道:“是都经常用到的,不过药材的种类有很多,我们采到的,还是太少了。”

洛小苒轻叹了一口气,何止很少,她记得前世无意间看到过一个新闻,那时国家的中草药一共有一万多种。

这古代肯定还没那么多,但几千种是跑不了了。

想到这,洛小苒抬起眼眸,缓缓说道:

“山里的药材不采白不采,这样,你回去以后把人寻常最容易生的病,像是伤寒、风寒……这些病所用的药材你拟一个单子出来,我们主要种这些。”

顿了顿,洛小苒继续说:“治疗刀枪剑戟这些伤口的药材,我们也要多种一些。

我上面提到的这几类药材,山里有的,我们就直接移栽回去,山里没有的,那就想办法搞到种子或者幼苗进行培育。”

“好!”杜空青点头道。

……

昨天钱婶给的柿子又大又红,吃起来一点都不涩。

但是一大竹篮的柿子短时间吃不完,放久了又会坏掉,于是洛小苒决定把剩下的柿子都做成柿饼。

把柿子修整一下,叶子、叶柄都剪掉,然后放进盐水里洗干净。

洗干净的柿子晒干后削皮,然后摆放在透气的垫子上,叶柄朝下,拿到阳光下暴晒。

注意傍晚的时候要把柿子收回屋里,避免晚上的露水聚集在上面,致使柿子腐烂。

晒大概一周,柿子的果肉就会变软,这时候把圆圆的柿子压扁,再继续暴晒。

再过一周,柿子表面会微微泛白,这时候就可以储存起来。

“这个法子倒是新奇,从未听说过柿子有这种吃法。”孙清源站在簸箕旁,盯着上面正在晾晒的柿子啧啧赞叹。

杜空青翻了个白眼,声音娇嫩,语气却故作蛮横不讲理:

“你不是号称吃遍各大菜系,怎么一到小苒家,就这也没吃过,那也没吃过。”

孙清源不知从哪搞来一把扇子,和王长博那把绘有墨竹的扇子十分相似,只不过这把扇子上面画的是——犬。

洛小苒记得,杜空青说过她小时候养过一只小花狗,后来生病了,他爹给灌了药也没用,最后死了。

所以,杜空青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

孙清源打开扇子把脸遮住,大概两三秒后,才重新将脸露了出来,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

“以前是我孤陋寡闻了,竟忘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的道理,而洛小苒就是那个会发明各种新奇吃食的人。”

“哼!知道就好!”杜空青毫不客气地说道。

洛小苒看着两人从吵架斗嘴的欢喜冤家,逐渐发展成杜空青单方面碾压对方,这何尝不是孙清源某些方面开窍之后的退让呢?

甚是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