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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法家思想先驱可追溯到商朝。经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管仲和子产既强调法制, 又重视道德教化。

法家生活在春秋战国这个大变革的时代。西周以来鼎盛的奴隶制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内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西周统治者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就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其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在思想文化方面,尽管提出“以德配天“说,但“君权神授”的神权思想仍占据着统治地位;同时,“学在官府”,文化教育完全由官府控制,奴隶主贵族子弟也只能去官府求学。整个社会保持着等级森严的统治秩序。然而,当西周这个历史的车轮行进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

在政治上,春秋末期,周天子早已失去了昔日驾驭诸侯的权势,王室衰微,王权旁落,各大诸侯国争夺霸权;各诸侯国内部,“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卿大夫专权跋扈,新旧势力矛盾激烈。王室东迁之后,原来周王室控制的土地尽数为秦国占有,周天子所直接控制的领土不过是成周一带的六百里土地,王室失去了控制各诸侯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徒具天子虚名。战国时期,各国新兴地主阶级相继走上政治舞台变法改革,他们对以前的政治制度已经不再满足于修修补补,而是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了,于是,以君主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与郡县制度取代了宗法分封制度,以军功授爵的官僚制度取代了世卿世禄制度。

在经济上,铁器逐渐应用于农业生产,牛耕开始普遍推广,使得农业生产力迅速提高。铁器在春秋末年已经出现,但不普及,进入战国以后,无论农业还是手工业,都已经离不开铁工具。战国时期,参与商品交换的种类繁多,商品交换的地域也相当广,如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毛、象牙、皮革、丹青,东方的鱼、盐,西方的皮革、文旄等。手工业、商业繁荣的结果,城市也空前繁荣,出现了一些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大城市。

在思想文化上,随着春秋末期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的主张,社会也进入到一个“注重人事”、“私学”大兴、“百家争鸣”的新时代。在那里,传统的神权观念和神权思想受到了“德”、“仁”思想的猛烈冲击、批判,“礼”思想、“法”思想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基础。个人着书立说蔚然成风,道、法、名、兵、阴阳、农、杂等学派相继出现,形成了空前的“百家争鸣”的新气象。人们手中已经有很多书籍,学术文化开始步入民间,整个社会的文化、科学水平得到普及和提高。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礼”针对贵族,“刑”针对普通百姓。在西周奴隶制社会礼里,各种社会关系主要依靠个人接触和个人关系来维持。各国领导人都想在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中保存自己的国家,强大国家军事、政治、经济实力,强化国家的统治,就需要中央集权。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立始礼法并用的制度。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

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法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是社会变革时期的一次思想上的大辩论,这次大辩论基本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文化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儒、法两家围绕对待“礼”和“法”的态度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其中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晋大地。

战国、秦朝时期,法家理论得以全面实践。秦的短促覆亡,使得政界和学界都特别看重法家学说的负面影响。东汉末年,法家学说的文化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又得以重新上升。史载曹操“揽申、商之法术”,受先秦法家思想影响很大,不官不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隋唐时期法家继续发展,唐朝的科举中也设有法家科目。直到宋朝时期儒家全面上位。法家失去了继续发展的历史契机。奄奄一息的清朝在西方文明的入侵面前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中日甲午战争中中方的失败和日俄战争日方的胜利大大加强了国人全盘西化的决心。章太炎、刘师培、梁启超、麦孟华等发现,相对于西方的法治,近代的中国也有过主张法治的思想,那就是法家。民国时期对法家思想复兴贡献最大的是陈启天,他甚至将韩非子同西方的亚里士多德并列,认为韩非子对中国古典政治学的贡献有如亚氏对西方政治学的贡献。

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失败,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成为齐国上卿(即宰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重视商业,并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性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

”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李悝变法在魏国走上富强之路过程曾做出很大贡献,是中国变法之始,随后楚国吴起变法、秦国商鞅变法,都在发展着李悝的变法实践,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慎到早年曾“学黄老道德之术”,后来成为法家重要代表人物。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申不害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9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秦国自商鞅变法后,迅速成为一个强大的诸侯国,为后世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

韩非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本是韩国的王族贵人,但是,他的理论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最后自杀于秦狱中。韩非虽然一生都没能施展自己的抱负,却着成了流传千古的《韩非子》。

李斯,战国末年楚国人。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西汉法家人物、理财家。出生于洛阳,父亲为当地商人。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人物,专长为财政。其理财之功连对之十分不满的司马迁也不得不击节赞扬,称弘羊时代“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与权臣霍光政见不和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