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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大明百官:暴君朱厚照 > 第213章 满速儿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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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精通汉文化的学者很快联想到了领兵的人,极有可能是早年东迁进入大明的畏兀儿人,然后被升官了。

“哼!既然是畏兀儿人,那么极有可能是刚刚升迁,想要立战功来刷我来了!”

满速儿很快得出结论,一种被瞧不起的愤怒升起,怒甩长鞭:“走!灭了他们!”

“喔喔喔!”

勇士们呼喊着随着满速儿南征。

一天后,在红柳河畔,看到了休息完毕的明军。

他们补充了食物,以逸待劳,等了他们一天:“上!”

思洵毫不犹豫吹号,带着一千骑兵直接冲阵。

“找死!”

满速儿更愤怒了,也带着军队靠近,同时心中又有警惕,让亲卫领着一批人去左右寻找,看看有没有埋伏。

依照这些年他跟明军的交手情况来看,明人多是战车摆在沙漠绿洲之间,与他们的交战更多还是被动挨打,很少有直接冲击的。

除非,有埋伏!

思洵所部冲入一百步,呼哨挽弓,还故意分成两队各五百人骚扰起来,这可让满速儿一头问号。

这货白痴吗?会不会打仗?本就人数少,你还给我分队?

“两千人去打左翼,右翼我来!”

带着八千前锋骑兵的满速儿,很轻松就分出两千人保护左翼,余者随他一起打挂着大旗的思洵所部。

思洵他们接连与敌人对射三轮,因为镇国府的布面甲内,采用的是精钢甲片,所以防御力还是不错的。

他们所有人都跟刺猬一样,但丝毫不为所动的冲锋,等到敌人围剿他们的骑兵队进入战场,思洵也下令抽刀。

这个时候,满速儿才看清楚思洵的模样。

胡子都没有的小屁孩!

难怪敢这么莽!

满速儿恍然大悟,他说明人怎么敢冲他的骑兵,原来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雏儿啊!

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冲上去!谁抢到了甲胄就归谁!”满速儿挥刀朝前,眼前的一千人,在他眼中只是一千个快递员,是给他送来精致布面甲的物流大队!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于是这群人一哄而上。

随后思洵一看局势不对,带着人就败逃。

“这……”

“速檀!没有发现明人伏兵!附近找到了本地的回回人,他们说这群人冲进来之后,就劫掠地方补给,后续没有看到增援,是一支孤军!”

“好嘛!看来是遇到了一个不会打仗的白痴!追!”

满速儿一听,再也没有后顾之忧,带着八千人一路南下。

思洵带着人漫无目的的乱跑,原本的一千骑兵,也散开了两百,只剩下八百对着他南下,余者只能自求多福,只希望没有迷路吧。

不然茫茫黄沙之间,稍有不慎就得渴死。

一路直扑狼山。

满速儿带着骑兵,皱眉看着跑得飞快的大明骑兵,这些马匹耐力相当的好,一看就是蒙古军马,什么时候蒙古高原上的精良军马,会提供这么多给大明?

难道鞑靼和大明互市了?

若是这样,可不妙啊!

满速儿一边想着,一边追着,直到敌人在狼山停下来,他立刻派出斥候调查,确定没有埋伏更是狞笑起来:“看来他是穷途末路了!过了狼山,就是一片瓜州北麓了。明人主要是在沙州安置的话,我们能够直接截断沙州明人的退路和补给!”

“速檀英明!”

满速儿在阐述现实的时候,一堆马屁精上来就恭维不断。

满速儿还很开心。这个时候之前见到战死明军的布面甲人群,发出了惊呼声:“精钢!明人居然用精钢做布面甲的甲片!”

“什么!”满速儿听到了,立刻拨马过来,让亲卫抢来这幅布面甲。

之前抢到的人敢怒不敢言,只能乖乖交了。

满速儿在做大之后,渐渐骄傲,凶威赫赫,所以没人敢反对他。

张开布面甲内里,看清楚了甲片的模样之后,满速儿倒抽了一口冷气。

思洵所部的一千领,他必须拿下来!

打定主意,看向远处的眼神愈发冷冽和贪婪。

“这甲胄我收下,另外赐你战马三匹,谢恩离开吧。”

满速儿对被抢走甲胄的牧人说。

这个牧人不敢有异动,心中埋着怨愤,谢恩退下。

四周不少中上层军官眉头都皱了起来,满速儿一看到是精钢甲胄,毫不犹豫就抢走了。

那分给他们的必然不会很多。

但满速儿最近统治愈发的暴戾,他们也不敢反抗,只能装作没看到。

好在满速儿还未昏聩,转身对其他人说:“这些甲胄应该上缴给各部的统领分配。接下来哪个部落抢到,就归哪个部落首领分配。”

这群中高层才算是开心起来,直呼速檀英明。

不过,满速儿的英明,也就剩下十年左右的期限。

历史上,他在统治中后期越发反动,并且一直呆在吐鲁番内沉溺酒色,一度导致他留在关西七卫的手下做大,然后反叛他然后投靠了俺答汗。

并且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他的继承人不能服众,他的兄弟、子侄纷纷出走自己干自己的。

于是有一支投奔了占据南疆的三弟赛义德建立的叶尔羌汗国,最后甚至让叶尔羌汗国灭了吐鲁番,导致了东察哈台汗国覆灭。

还有一支被俺答汗南征西海蒙古首领亦不剌收服,随着土默特部南征进入青藏,成为了着名的和硕特部前身。

总之,吐鲁番衰弱,就在满速儿这一任内。

不过现在吐鲁番还是巅峰期,十分的强势,而且加上思洵胡子都没有,一看就是个小屁孩,这样的莽撞,追丢了就是丢他的脸!

于是在休息之后,他本部三千,外部一千余,总计四千精锐追杀思洵去了。

一千领布面甲,对于吐鲁番而言,十分重要。

便宜谁,也不能便宜外人。

分一点给他们就是,剩下的最好都是他的!

要知道盔甲在冷兵器时代以及冷热过渡的时代,是绝对的王者。

努尔哈赤十三副铠甲打出了后金基业。

他别的什么都没说,唯独说了铠甲,足见重要性。

思洵的表现和能力,就犹如闹市抱金的孩童,整个吐鲁番上下没有任何犹豫,带着精锐就疯狂追杀了。

思洵带着人继续南逃,因为奔袭日久,还是接连受到了损失,八百人最后只带着七百八十人冲进骆驼山。

而战死的二十人,被他们扒光了甲胄,看着布面甲里的精钢甲片,满速儿眼睛都红了!

这支绝对是大明权贵家孩子带来镀金的军队!

大明现在一定只呆在瓜州,不可能敢呆在这边阻击他。

满速儿就跟赌徒,红了眼!

“提速!!!他们的马力,要到极限了!杀光他们!”

山间,左右,炮兵、黑铳兵已经准备完毕。

卢肇叼着一根蓿苜,看着敌人进入射程范围,但还是没有下令行动,而是等他们冲过了一半。

“放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