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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厌世画家的小作精(13)

他稍显无奈,“宋小姐刚才走得太急了,我话还没说完。”

好像是这么一回事。

秋棠有些尴尬,她着急请完假下班来着,也就没留意他。

“那……谢先生接着说,我听着。”

“介意晚上到我那儿去住吗?房间有现成的。”

“什么?”她确定没听错,“谢先生是说……让我住到你家?”

她看了看四周,怕又成为诊所议论的焦点,往外面指了指,“出去说吧。”

等她拉着谢斯北出来,才让他继续。

谢斯北见对方清凌凌的眸子望向他,尽量让自己的话显得正常,“明天六点的飞机,五点会有人接我们过去。住在一起,能节省时间。”

秋棠听明白了。

原来是这样,她还以为……

也对,这才是谢斯北。能让他出格的只有艺术,而不是其他,更不可能是她,至少目前是这样的。

一时感慨,她迅速调整好状态,语气轻松道:“按谢先生的意思来吧,我都行。”

她自认为掩饰得很好,小情绪还是被男人捕捉到,虽然只有一瞬,但这回他看不穿她的心思,心中稍稍有点异样。

薄唇翕动,“好。”

两人谈妥,谢斯北开车送她回出租屋收拾东西。秋棠在路上和他还像之前一样聊天,说说笑笑的,他也放下心来。

她家楼下的电梯已经修好了,方便很多,没几分钟,就带着人到了房门口。

秋棠从包里掏出钥匙将门打开,站在玄关处,弯腰在鞋架上看了看,拿出一双粉色的兔子拖鞋,偏头对身旁的人道:“谢先生,我家没男士拖鞋,委屈你穿我的。”

谢斯北低头看着那双粉粉嫩嫩的鞋子,半晌才道:“没关系。”

也不知道是对她说的,还是对他自己说的。

他的脚要比秋棠的大上不少,怕挤坏她的兔子鞋,虚虚套着,几乎半只脚掌都踩在地板上。

穿好后,步子也变慢了。

看他束手束脚的样子,秋棠笑了下,又觉得不太道德,立马将笑意憋住,转过身去偷偷乐,而后赶紧让他坐好。

知道他不喝茶,倒了杯温水给他。然后也没管了,进卧房收拾衣服去了。

现在的天气不冷不热,东西也好拿。再说,也不是长时间待在俞市,秋棠随手拿了几身换洗的衣服,就算是准备妥当了。

等她推着行李箱,从房间出来,就见谢斯北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

他低着头,大概还在看鞋子。

从秋棠这个方向,能瞧见他黑色的头发,和那张线条感极强的侧脸。

他是那种浓颜系长相,帅得很张扬,秋棠还是很吃他这一款的,看久了之后,觉得他那股子厌世感也变得顺眼了。

谢斯北没让她欣赏多久,听到动静后,抬头望向她,“好了?”

秋棠回神,轻声道:“好了。”

男人点头,自然地接过箱子,走了出去。

一个小时后,两人到了小洋楼。

这次,开门的人变成了谢斯北。秋棠乖巧地站在他身后,算不清是第几次来他家了。

虽然是公事公办,但好歹这次也是住进来,也算是取得了不错的进展。

谢斯北把她按排在二楼客房,跟他的房间隔了一个。房间很大,布局都是一样的,床、衣柜、书桌,天花板上吊灯,还有墙壁上挂着他画的画。

床上的被子什么的,谢斯北都请钟点工阿姨清洗过了,拿出来铺好后 秋棠直接睡就行。

两人兜兜转转好几处地方,折腾了一下午,到这会儿太阳也快落山了。

秋棠不是第一次了,熟门熟路地进了厨房。

打开冰箱后,发现里面的蔬菜水果,以及肉食都有,跟上回空荡荡的景象完全不同。

她扭头问男人,“谢先生今天去超市了?”

“嗯。”

“这也买的太多了吧。”她说,“你明天就要出门了,虽说有冰箱,但放两天,肯定就没那么新鲜了。”

“我不常出去逛,看到有就都买回来了。”谢斯北说着,没去看她。

“好吧。”

确实很谢斯北。

他道:“宋小姐有想做的菜,直接挑出来做吧。”

从想让她跟自己去俞市参加比赛,他就把后面的事都想到了。

菜是他故意买来的,知道她做饭的手艺好,不知道她晚上想吃什么,所以,就把那些常见的菜都买了。

“那我挑咯。”秋棠对他道。

“挑吧。”谢斯北见她没生疑,浅笑道。

她看了一眼里面的食物,决定今晚做一道鸡公煲。这道菜没什么技巧,一锅炖就行。

秋棠从冰箱里拿出鸡肉,清洗好后加调味料抓拌均匀,腌制二十分钟。趁这个时间,可以准备配菜,喜欢吃什么就加什么。

“谢先生,有想吃的素菜吗?”她从厨房探出头来,问客厅里的人。

谢斯北停下手中的画笔,看向她道:“都可以,按宋小姐喜欢的来就好。”

秋棠眉梢微挑,缩回厨房。她回想了一下,上次在餐厅谢斯北吃的最多的素菜是……算了,不记得了。

既然他都说按她的来了,那就按她的来吧。

金针菇、洋葱、香菇、大青椒、娃娃菜,一一切碎备用。

鸡肉腌好后,把锅里的油烧热,加蒜末,这样容易出香味。然后就可以将鸡肉丢进去翻炒了。

等炒干肉里的水分,表皮成金黄的颜色,再加酱料、水和配菜,焖煮十五分钟左右。

火候到了,鸡肉香气从锅内溢出,颜色也非常养眼。完全熟后,秋棠放入两块面饼,再煮上一小会儿,就可以上桌了。

为了照顾到谢斯北的口味,她没在里面多放辣椒,这会儿尝起来是微辣感,还不错。

鸡肉的香甜加上蔬菜的清香,两者汤汁浸透后,入口别有一番风味,而面条由于煮的时间不长,鲜香相适度,也很筋道。

谢斯北挺喜欢吃的,不得不承认她比他做饭的手艺好多了。

两人的晚饭就这么解决了。

过后,谢斯北很自觉地将碗筷拿回厨房洗干净。等忙活完,才回到卧室,准备明天去俞市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