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延在国外拿着钱去救程号锡,一路上心急如焚。他不停地催促着鹿离开车加快速度,恨不得能立刻飞到程号锡的身边。
当他终于赶到那个破旧的仓库时,看到程号锡被绑在椅子上,身上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痕。他的衣服破烂不堪,血迹斑斑,头发凌乱地耷拉着,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眼神呆愣。
“放开他!”金延看着被折腾得不成样子的程号锡,怒吼道,将手中装满钱的箱子扔在地上。
外国佬们看到钱,眼中露出贪婪的光芒,但为首的却并不满足,“不好意思,现在这些不够了!”
金延早就料到会这样,咬咬牙:“这已经是我能筹到的全部,你们要是不放人,一分钱也别想拿到!”
双方僵持不下,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就在这时,金延趁他们不注意,猛地冲过去,与他们展开了搏斗。
虽然金延身手不错,但毕竟寡不敌众,很快身上也挂了彩,中了刀。
渐渐的,程号锡的脸上被溅上了金延的血,他的双眼才开始有意识,在迷糊中清醒一些。
程号锡这才清醒一些,在一旁焦急地用力喊道:“金延!别管我,你快走!”
他以前很久没喊过他名字了。
金延却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我不会丢下你!”
他只有一个人,再厉害也敌不过那么多人,分不清是谁突然拔刀刺向金延,金延也躲闪不及,另一把刀就刺中腹部,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衣衫。
但他强忍着剧痛,继续搏斗。
然而,这些国外亡命徒愈发凶狠,其中一人竟掏出枪,朝着金延开了一枪。
金延的肩膀中弹,他单膝跪地,几乎要支撑不住。
金延却死死地盯着外国佬们,眼神中充满了不屈。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鹿离带着一群人冲了进来。他们训练有素,迅速将绑匪制服。
鹿离跑到金延身边,“金爷,您怎么样?”
金延虚弱地笑了笑,“我没事,先救号子。”说完就倒了下去!
听到熟悉的声音,眼前的画面。
程号锡在一旁撕心裂肺地喊道:“金延!不要!”
受打击的程号锡,意识更加混乱,清醒在迷糊之间,转变成了回忆。
他们从小一块长大,训练,挨揍,拼杀。
现在只留下他跟金延了。
所有的碎片在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
金延都从小时候变成可以独当一面的大佬了。
那些年。
赂城。
滂沱大雨哗啦落下,电闪雷鸣交加。这座城市的街道人却很多。虽然商铺店面开着门,但是外面的人却不敢挤进去躲雨。这就是赂城,一座黑吃黑的地方。亡命之徒被追赶、逃离及聚集在一块的地方。
政府为什么没有把他们一锅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坏人了,与其让坏人分散作恶,不如聚集在一块,看他们互相厮杀。有利有弊,他们也照样会祸祸无辜的人。
大雨下得不停,一辆车却停在了最大的商铺门口,金家人穿着黑皮鞋迈步走下来。
怀里抱着的婴儿是金延,这是他的根,他从出生就在这里,那一刻就注定改变不了了。
金家是从赂城刚存在就是头领了,谁见了金家人都得喊声爷。
哪怕后来者居上,金家人内讧渐渐瓜分。
金延依旧也变成了他们口中的金爷。
所以现在,有一定底蕴的世家们表面上虽然一团和气,暗地里为了利益却异常残忍。谁都争斗拼个你死我活。
轮到金延当领头人的时候,他杀伐果断,手里染满了鲜血。哪怕与生俱来的敏锐能力,这个位置也用了几年才坐稳。
但是他清楚社会在进步。老一套那些行不通了。所以他尝试着换一种方式。可能是黑太久了,想见见光。
或者说,野心更大。想要黑白通吃也不是没可能。
真正的想法大概只有金延自己知道。
至于能够走到哪一步,能不能走到终点。谁也不知道。包括金延。
可笑的是,黑到极致的他用几年时间去做各种慈善洗白,才让自己刚见到光。
这群在光里的政治人物却拼命想要跟他攀上关系。但是真能被金延利用的人也不过尔尔。那些求他合作的,他都懒得搭理。
至于三叔那群人,不过是吃定拿捏了他在这个领域刚刚起步而已。
一个往常,和谐的一天。也是程号锡记忆里对金延有别的看法的一天。
金延走进商铺,来到包厢内,扯下领带一把扔在一旁,坐在椅子上伸出双脚直接放在了桌上,烦躁地拿出一根雪茄点燃,空气里弥漫着烟雾。丝毫没有在江城的风度与教养。
这时候,门被推开了。
程号锡进来,还有一位同龄人。穿着一身红色西装,怎么看都吊儿郎当。甚至衬衫都没扣好,露出的纹身一看就不是好人!这个人那时候还活着,他叫钟江子。
跟程号锡一样,都是金延能够信赖的朋友以及有共同目标的合作伙伴。
他们四个一块长大。
不过这时候,老万跟他们观点不同了,有别的想法,他觉得一条道走到黑,黑到极致就是白,已经跟他们不是一条心了。
而他们三个观点相同,更多的是他俩信服金延这个人,跟着他走。
“你们还让我等?”金延的语气,显然有些不耐烦。
“金爷,我们可是接到你电话,直接就过来了啊!你瞅瞅我跟江子裤子都急得没提好。”程号锡说完还嘲笑地看了一眼衬衫没扣好的人。
旁边的钟江子也没觉得有什么,反而担心对面的人生气:“对啊,你不懂风花雪月里做一半时候还能穿衣服来这里。我俩是有多够意思。”
“也是,金爷你没女人,不懂。”
“谁告诉你们,老子没女人的?”
金延刚说完,就想到了自己收养的女孩,她很美,美的不像话!
再长两年成了女人,不比这俩小子找的女的强?
下一秒,他有些气恼自己居然拿她跟别的女人比,她就不需要比,他会把她养成最好的女人。
所以,不知名的怒火让金延直接将抽了几口的雪茄扔在桌上。
什么?他有女人!
那是,程号锡第一次知道,金延藏得那么深。就连他们都不知道。
成年后,每次他跟江子一块玩女人,金延都不感兴趣。所以他到现在都怀疑,金延不会是为了面子这么说的吧?
他一直以为这人不喜欢人类。看他这样子可不能生气啊。不然他们得遭罪。惹不起惹不起。
程号锡连忙拿起酒杯:“我们错了,来,喝酒喝酒。”
饭桌上,三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金延才将这次目的说出来:“你们也清楚,这么多年以来发国难财,贩卖军火妇女,毒品外汇,人体器官,无恶不作。我不是好人,这些年只做洗钱是因为相对安全,还一直被那群伪善人牵制。我们没有选择,是因为那些黑买卖太危险不能做!所以,我决定把这些东西的利润,全部都归一起来个大洗牌,黑的这座城把最危险的买卖去除,瓦解吞下江城的世家,还有最大的朴家。用正经生意慢慢覆盖脏事,以后就可以在黑白两道无顾虑了。”
这目标够难有挑战!这些话听着热血,少年的他们说不心动是假的,钟江子跟程号锡呼吸都激动了。
“可是这个工程可是够大的。我跟江子俩人这几年,光洗钱都没洗明白。”
那是少年的他们。一腔热血。
他佩服金延不是没有道理,金延确实有远见。因为这座城没有人能想的像他这么深。那么周到,拿的定主意。施行起来,要么不做,要么做到极致。理智的可怕,处理烂摊子会理性的让人骨寒。够心狠手辣,也够江湖义气。
能把一座被毒虫啃食分尸的城市拯救成这样,要不是那群人目光短浅,地下城也不会俩级分化,那群人只能在阴暗处爬行,做些最肮脏最危险的买卖存活。
隔着一条街。天堂跟地狱区别,金延负责的区域,能让兄弟们在高楼大厦里,不用过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如果,他不是出身这样的家世,前途一定一片光明。
所以他更加好奇,这样的男人,居然会有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能牵扯他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