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星苑待了没几天,叶玲玲就受不了那两人时不时的喂狗粮,于是离开了星苑,在京城的景秀华庭买了一个顶楼的大平层居住。
景秀华庭是京城的高端公寓,精装修可拎包入住,每层只有两户人家,保安措施相当好。而且住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所以不用担心会有行窃的事发生。
门是密码锁,叶玲玲随便设了六个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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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上来了没?”
“再不来你弟弟就要饿死了”,林星耀四肢无力地瘫在皮质沙发上。
没错,不想被家里人催着天天唠叨他去公司上班的林星耀一人住在景秀华庭,磨炼他的黑客技术。
林天濯倒是支持弟弟的一切兴趣爱好,反正家业有他继承,星耀只要做他喜欢的事即可。
况且他知道星耀在网络技术上确实很有天赋,他不介意纵着弟弟做他自己爱好的事。
穿着一身笔挺西装,来到顶层,对了,他弟是哪一边来着?
不管了,反正密码是六个零,试试就知道了。
手提餐盒的林天濯来到门前按了密码,‘啪嗒’,锁开了。
他想也没想就进去了,毕竟除了他弟那个懒人,还有谁会设置这么朴素的密码。
因为装修都一样,林天濯一眼并未发现不对劲。
他喊道:“不是说快饿死了吗,还不出来吃?”
他一转头正好与从里面出来的叶玲玲四目相对,两人都目露惊讶。
什么情况,这男人怎么进来的?
我只是进去洗了个水果,就被偷家了?
等等,问题不在这,问题是这男人怎么有点像……,叶玲玲皱眉。
她不确定对方有没有认出她,反正那天酒吧里光线那么暗,而且和她现在的妆容也不一样,说不定认不出来呢?
于是她先发制人道:“你擅闯我家里做什么?”,带着一点质问的语气。
林天濯此刻也确实有点不好意思,他没想到进错门了。
但是,怎么说呢,他心里还有窃喜:可算让我找到人了。
但面上不显,他诚恳地道歉道:“抱歉,我是对面的住户,我记错门了”。
叶玲玲嘴角微抽,想了想,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那你赶紧出去,要不然我呼叫保安了”。
林天濯鞠了个躬表示歉意,然后退出了房间。
退出后整个人气势大变,隐藏在一副金属框眼镜之下的是一双如鹰隼般锋利的眼睛。
神色晦暗不明,眸色流转间略带几分邪肆。
鼻梁高挺,嘴角微微上扬,英气与邪气并存。
等男人出去后的叶玲玲:靠,什么情况,这男人不是那天酒吧里被她那啥的人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认出我了吗?
看刚才那反应,应该、大概、可能、也许没有吧?
不对,我有什么好怕的。
吃亏的是我自己吧,那可是老娘的初吻呢。
终于等到他哥进来的林星耀,在林天濯一进门就扑过去了,一把扯过他哥手里大袋子,拿出餐盒在桌上摆开。
一边吃一边说:“哥,你刚不是已经在楼下吗,怎么上个楼这么慢”。
“再不来,你弟弟就真的要饿死了。你不知道,为了等这一口羊肉,我早上特意没吃,现在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林星耀小嘴“叭叭叭”得一边不停的往嘴里塞东西,一边还不忘絮絮叨叨吐槽,不愧是话痨本人了。
只是说着说着,他发现他哥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低头沉思着什么。
只有镜片时不时得折射出光亮,眼神晦暗不明。
咋了,他哥。
中邪了这是?
林星耀一手端着碗走过去,伸出另一手在他哥眼前左右晃动,
“哥,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林天濯毫不客气地拍掉他的手,“想你嫂子的事”。
“哦”
条件反射得应答,完了过后好像觉得哪里不对。
“啊?嫂子?”
林星耀那迟钝的脑袋瓜终于反应过来后,差点一口饭喷出去。
他急忙吞咽掉口中的饭,连吃饭也顾不上了。
现在再好的美食在他面前都比不上他哥这一句“嫂子”来得惊吓。
他啥时候有嫂子了?
不是,他哥有过女朋友吗?
作为他最最最亲爱的弟弟,怎么能不对哥的终身大事上心呢!
他绝不会承认是他八卦,他只是关心哥的后半生幸福罢了。
“哥,你怎么回事?什么时候认识的我嫂子啊?”
“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快从实招来”,林星耀一屁股坐上沙发,凑近他哥身边问。
那天在酒吧被那个女人强吻以后,他派人找了许久,却一直没查到行踪。
连是什么人都查不到,关于那女人的消息是一点也没有。
他当初怀疑是背后有高手助她隐藏了行踪。
一开始他是气愤的,居然被一个陌生女人给揩油了,恨不得找到她把她教训一顿。
后来,随着寻找,越找越成为了一份执念,好像不找到她不罢休的感觉。
直到今天误打误撞再次见到这女人。
他以为他会冲上去教训一顿,但却在见到她时转瞬之间由气愤转为了激动,再是惊喜,然后便是想要故意装作没认出她,逗着她玩。
此刻,他才意识到,他并不想抓住她大卸八块,反而见到她很欣喜。
他明白了自己想找到她的执着并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因为对她感兴趣。
也是,这小女人确实长在了他的喜好上,且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令人牵肠挂肚。
既然认清了自己的感觉,那便没什么好犹豫的,努力把人追到手就是。
他扶了下镜框,看向林星耀:“你喜欢吃羊福记的羊肉对吧,哥天天给你带”。
天真的林星耀还以为他哥是真的因为他喜欢吃才说天天给他带,顿时感动的鸭皮。
连忙说他以前都错怪林天濯了,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但他哪里知道,林天濯只是借这个理由能天天过来罢了。
既然知道人住这里了,总不能还把人追丢了。
想不到这还多亏了他这傻弟弟,以后对他好点,他觉得这弟弟多少带点旺哥在身上的。
于是接连几天,叶玲玲再一次很无语的给某只哈巴狗开门。
门口,手提着羊福记羊肉纸袋的林天濯穿着一身黑白细纹衬衣,笑眯眯的说:“给我弟买的,今天又买多了一份”。
叶玲玲无语,这蹩脚的谎话说出来问问你自己信不信!
每天都来敲她门,说多买了一份吃不完扔掉可惜,补偿那天他闯错房间的赔礼。
可是闻着那香气飘飘的羊肉她实在是难以拒绝。
来龙国这段时间,叶玲玲已经彻底折服在龙国美食之下。
相比m洲的汉堡薯条,什么火锅、烧烤、川菜简直是人间美味。
就连楼下小摊的大饼油条、灌汤包都直接秒杀汉堡。
看着纸袋里被烤地焦黄,还撒着孜然和辣粉的羊排,丝丝缕缕的香味飘进鼻尖,勾着她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
最终她选择从心,干嘛和自己的胃过不去呢。
有免费的苦力不用白不用,她之前吃过一次后觉得味道好,便也想自己去买。
但看着那从街头排到巷尾的长队她选择放弃,她知道要排到这一份至少得排两小时。
所以她心安理得得接受了这每天一份羊排的投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