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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运气终于偏袒了我一回。”鹤云张狂的大笑,他天生适合修行,只不过从小跟着的师父道行不高,自己跟随典籍边摸索边学习,虽然最终踏入了邪途,虽然本领强大,但大半时间都是人不人鬼不鬼的,每隔六十年,还有将近十年骨血腐败、功力全散,所以他在几百年间,一直致力于培养信徒,亲近并且隐秘,能够在他不便行动时,帮他做任何事情。

他记得当时他练的残卷叫轮回之术,便是每隔六十年,身体发肤以及功力都要慢慢散去,整个人就像一个婴儿一样任人宰割。以往倒还好,往哪个深山老林里一躲,提前布置好驱兽的药物,在阵法里躲着,利用八字相合的小弟子延续自己的寿命。但上次轮回,他躲在山里,差点被炸山修隧道的工程队给炸的元神俱灭。他才惊觉,这个时代已经不一样了,大隐隐于市或许才是最隐秘的做法。

但是要隐于世也并不那么容易,要么低调的当一只蝼蚁要么高调的做一个睥睨众生 的人物,乱世中过来的人,谁会再想当一只蝼蚁。所以他除了像以前一样,利用自己的神通,广收门徒,同时还挑选一个有能力有智慧的,送他们去上大学甚至出国留学,或者进大公司去工作而不单纯的只是传授他们骗人的话术。因为他发现,有钱人比普通人更怕死,而且他们的手腕更加通天,钱权在握很多事情都更加的方便,于是他与这些人的联系更加紧密,并且通过对他们想要再向天再借五百年的内心真实渴求,实现了他们延年益寿的小小目标同时,疯狂的敛财、寻找福地、以及寻找和自己八字契合的婴童,盗取其无限的生机。

但是始终天道轮回,他发现他的状态比以前糟糕多了,停留在骨肉分离,术法皆失的时间比以前长多了,最近这百年,社会发展的太快了,干净水泥、车水马龙、各种大型机械的轰鸣、人工智能的飞速的崛起,一百年世界的巨变远远超于之前的一千年,但同时,这世界上的草木灵气都变得少了很多,而除了刚出生的婴孩,灵魂都变得浑浊不堪。直到他认识了沈信鸿,年轻有为风度翩翩的沈信鸿,外人看来祖坟冒青烟,凭借一张好脸和利嘴成为了富商的乘龙快婿。看了三百年俗世之人的鹤云,几乎在第一眼就看见了这个丰神俊朗的好女婿、好丈夫、好爸爸内心隐藏的不甘和野心。

而且鹤云一见此人,就发现此人头顶隐隐的发光。鹤云敢说,在当今世上,除开那些隐藏在山里不出世的大能,整个道家,他还没见过本事超过他的,何况,他这人足够的低调,一心只想着如何将自己的寿命增长,安享这世界的繁华罢了。而以他正常的水准,看见一个人的时候,是可以达到一眼望气的,和善之人头顶聚集白光、富贵鸿运之人有浅淡的红光,霉运临头之人则是黑光。而沈信鸿,则是散发着不浅的红光。

此人大富大贵,鸿运无限啊,所以鹤云刻意的接近,并且在其事业上添火加薪,取得了沈信鸿的信任,再后来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了,而他在沈信鸿身上的投入,的确没有辜负他的付出。

沈信鸿的太太居然是家族遗传的易得双生子的体质,在已经生育了一胎龙凤胎的情况下,又在高龄怀孕了,而且了不得,鹤云掐指一算,他激动的双手都在颤抖了:双生子一般都会比预产期提前一些出来,而这胎很有可能就在来年也就是闰年闰月降生,而且是在沈信鸿运道正旺的时候降生,这对他修炼的邪术价值是莫大的诱惑。

于是他从知道沈太太有孕就开始布局,为的就是谋划肚子里借天时出生的孩子,再配合沈信鸿自己贡献的福地,简直是事半功倍。

但他没有料到,这个集天时利地仁和炼制出来的圣婴劲道那么足,以他现在筋骨竟然无法完全承受,好在瞌睡来了就有人递枕头,救命解药居然在千钧一发之际自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