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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则修为严重倒退,此生再难进步,重则经脉尽毁,直接变成废人。

由于代价极大,历代门主都不敢使用此招。

眼下面临如此恐怖的敌人,秃鹫也顾不得许多。

灵力暴涨后,秃鹫也不跟明媚拼命。

因为他知道,再怎么拼命,自己也不可能伤到对方,只会白白送命。

他将灵力集中于一点,猛地爆出,冲裂空间禁锢,而后身形化为一条血蛇,疯狂逃窜而出。

明媚瞥了这条血蛇一眼,掌中蓝光涌动,化为一朵雪莲,滴溜溜飞出。

雪莲倒扣而下,寒气凝冰化雪,瞬间冻住血蛇。

“蝼蚁就是蝼蚁!”

明媚笑意邪艳,心念一动,轻轻吐出:“爆!”

血蛇轰然爆开,化为点点血光,彻底消失于天地间。

明媚素手轻轻一招,雪莲轻飘飘回到手中,融入掌心,消失不见。

离开幽冥毒沼后不久,明媚又遇到好几拨出手伏击她,想要夺取冰心雪莲水的修士。

明媚也不跟这些人客气,直接一掌拍死,

由于她出手狠辣,人又长得漂亮,久而久之,便得了一个‘血玫瑰’的绰号。

玫瑰带刺,触之喋血,这便是血玫瑰。

一连斩杀了几波冒犯者之后,明媚渐渐明白到,这背后都是傅承瑾师徒搞的鬼。

她的眼底幽冷如冰,寒意森森道:“好啊!既然这么想玩,姑奶奶就玩你玩个够!”

但是,她不能直接出来。

一来,玄幻小说的男主都是气运之子,天生蟑螂命,很难搞死。

就算能够弄死,自己估计也得付出不小的代价。

二来,她时间宝贵。

随着主线剧情的来开,万年难遇的大世之争即将开启。

她若不能把握住机会,一举破碎虚空,成为不死不灭的红尘仙,岂不是白穿越了一场?

修炼,追求的就是一个长生不灭,天地任逍遥。

时间不能白白浪费在傅承瑾这个狗男人身上。

明媚雪眸一转,忽然想起一个人来。

正面狂虐,固然痛快。

设计两个恶人狗咬狗,才是真的刺激。

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好了。

想到这里,明媚身形闪掠而出,化为一道灵光,径直往东边飞去。

……

在玄武大陆中心偏东南的地方,有一片奇异的区域,名叫‘亡灵沙漠’。

由于地形特殊,正好卡在中、东、南,三个洲的交界地带,因而成了整个大陆最混乱的三不管地区。

邪灵扎堆、狠人遍地,到处都是满手血腥、穷凶极恶之辈。

男人比恶犬凶狠,女人比男人更阴毒狠辣。

在这里,没有法律,没有准则,

强者为尊,就是这里唯一的金科玉律。

强者可以通过自身实力,横征暴敛,大肆掠夺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弱者,也可以使用种种阴谋诡计,设计比自己更强的人,夺取他们的修炼资源,从而让自己变强。

用一句话总结亡灵沙漠,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也许是因为恶人太多,每天都要许许多多的修士命丧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