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事兜兜转转,着实奇妙。
周芳春诈骗了上亿资金,最后自己不过分到几千万,其中大部分钱给茅夏带来港城,剩下的钱还留在内地的银行里,没有出的来。
问题是,她以为自己对茅夏好,为了茅夏,宁愿受牢狱之灾,宁愿被枪决,也不想把这笔钱吐出来。
可是她的女儿茅夏在港城做了什么?她因为这笔钱被周建安给盯上,周建安胃口被周芳春给养大,不满足于做生意赚钱,反而想诈骗茅夏赚快钱。
怀璧其罪,周芳春给茅夏的这笔傍身钱,变成了杀掉茅夏的利器,周芳春为了茅夏好,可茅夏却因为周芳春而受连累,最后为了那点打胎钱,成了港城的外围女。
要是周芳春听到茅夏靠卖身赚钱,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帮我盯着她,如果她不做什么,就算了,我现在没心思对付她。可她要是敢有歪心思……”楚榆的意思很明白。
李金超答应下来,眼神一狠,他是戴东林派来保护楚榆的,这些年来,李金超实在没做过什么大事,却拿着戴东林和楚榆的双重高薪。
那次楚榆被人绑票,李金超格外自责,觉得自己拿钱没办好事,一直想找机会立功,让周小姐和戴先生都知道他的能力,茅夏无异于送上门来,要是茅夏真敢对周小姐起歪心思,李金超会用自己的法子对付她。
让茅夏生不如死。
楚榆的到来给茅夏带来不小的震撼,晚上她躺在床上,依旧想不明白,为什么同为姐妹,她最后落得这个结局,楚榆却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她不仅自己过得好,还把家里人都带的这么好。
她的母亲和妹妹因为她,跨越阶级,过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
可茅夏却像是被人抛弃在了人生的边角地。
她是怎么走到今天的?
茅夏不甘心。
港城的夜晚有些寒凉,茅夏摩挲着瘦弱的胳膊,心底感到前所未有的荒凉。
她如今想恨都不知道要恨谁,她心比谁都狠,她可以毫不犹豫对楚榆下手,让邱家栋折磨楚榆,她可以把茅光誉的儿子扔在火车站,她可以不在乎互助会会员的死活,在港城肆意潇洒,吃着周芳春给她蒸的人血馒头。
可现在她是怎么了?
凭什么楚榆过得如此潇洒,她就要过这样的日子?
楚榆,不就是命好一点,比她幸运,比她眼光好,找到一个好男人吗?
茅夏咬咬牙,眼里露出罕见的狰狞。
她流落烟花之地,满身涂满污泥,楚榆却如此高洁,不受尘世的污染,这让她如何甘心?茅夏不自觉露出一个瘆人的笑来,凭什么别人干净就她脏呢?
要脏大家一起脏啊,楚榆来了港城,还想干干净净回去吗?
茅夏换上一身黑色露胸短裙去了花姐的堂口。
花姐看到她脸色苍白,关心了一句:
“怎么回事?也不知道画个浓妆,不过,你这副羸弱的样子,还挺招男人的,好多老男人就好你这口。”
茅夏觉得恶心,却还是笑脸相迎,“花姐,你这还要新人吗?”
花姐抬头看了她一眼,吐了口烟圈,笑起来,“怎么?你有新人给我介绍?什么货色?给价多少?”
“长相你不用担心,她漂亮的不像话,比你这所有的姑娘都好看,比那些电影明星还要夺目。我长这么大,确实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茅夏不甘心,也不愿意承认楚榆比她长得好,有时候她觉得人生真是不公平,她长得没有楚榆漂亮,连做鸡都不如楚榆受欢迎。
既然楚榆那么受欢迎,那就把她扔到男人堆里来啊。
让楚榆陷入污泥里,看她那个男朋友还会不会爱她。
花姐还真心动了,“真有你说的那么漂亮?”
“我怎么会骗你?花姐,她长得很漂亮,不信的话,我把人带出来让你瞧瞧。”
“行啊,我正好有个眼光高的客人,这个瞧不上,那个也瞧不上的,我们这里的姑娘,一个都入不了他的眼,你把这姑娘带出来,只要他点头同意了,我立刻给你提成!一分钱都不少你的!”
花姐说话算数,茅夏为了钱,一口答应下来。
就在几个月前,茅夏还觉得自己只做一次就能抽身,可事实上,她尝到了来快钱的滋味,再也不满足于去端盘子,到便利店打零工,她习惯了张开腿就能有钱来的日子,喜欢男人为自己疯狂。
店里什么肮脏事没有?
茅夏打算把楚榆卖给花钱,花钱背后是新义城,她什么事都敢干,楚榆只要进了新义城的地界,根本就出不去,想从这里逃出去的姑娘,不是打断腿就是废去一条胳膊。
茅夏觉得这是最好的主意。
她高兴道:“花姐,说话算数,我明天就把人给你带来。”
次日,楚榆收到茅夏的消息时,一点都不惊讶,但她还是配合地演戏,“茅夏?怎么是你?”
茅夏以为楚榆不知道自己在港城,就开始卖惨,“楚榆,我为以前对你做的那些事,向你道歉,那时候我年纪小不懂事,不知道邱家栋是那种人,现在我长大了,知道人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也知道赚钱不容易。”
楚榆笑了笑,她姿态从容地给茅夏点了一杯咖啡。
楚榆喝了一口咖啡,她似乎对咖啡店并不陌生,茅夏莫名觉得楚榆有哪里不一样,却又说不出来具体是哪里。
茅夏笑了笑,“楚榆,你能接受我的道歉吗?来了港城后,我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才意识到亲人的可贵,昨天我在街上看到你,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高兴,我真的想上前跟你问好。可是我如今在便利店打工,我收入很一般,我怕你知道我混得不好,一直不敢认你。纠结了整整一个晚上,我才决定跟你相认。”
楚榆笑得意味深长,视线从茅夏身上掠过,“是吗?你昨天就见到我了?”
“是,我看到你跟舅妈走在街头,一时不敢认,我怕舅妈不喜欢我,毕竟舅妈离婚时,我都没帮上什么忙,我妈妈也没有站在舅妈那边,为舅妈说话。”
楚榆不急着争辩,有时候,人的本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茅夏的底色是黑的,楚榆了解这个人,她自然不会放松警惕。
楚榆不说话,茅夏有点着急,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相信自己。
“楚榆,我为我妈妈的粗鲁无知向舅妈道歉,我现在就只有你们这些亲人了,你们千万不要推开我,真的,我在港城太寂寞了。”茅夏眼里含着泪,拉起楚榆的胳膊,情真意切道,“楚榆,以前的事,是我不对,你还会重新接纳我吗?你还会把我当成亲人吗?”
楚榆挑眉,笑笑道:“你如果改正了,我自然会的。”
“太好了!我就说你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
说话间,茅夏像是忽然遇到了熟人,冲不远处的女人遥遥招手。
“花姐!”她抱歉地对楚榆说,“楚榆,我遇到熟人了, 花姐是我在便利店的上司,她对我不错,我总要跟她打个招呼的,你不介意我多带一个人吧?”
楚榆自然不介意的,她倒要看看茅夏想带这个花姐干什么。
花姐穿着一件绿色的花衬衫,头上带着一根发带,人看着倒是爽利,只是涂着艳红的口红,手指也涂得红彤彤的,看起来像是吃人的女巫,有几分吓人。
花姐扭着屁股过来了,坐在茅夏边上,正对着楚榆。
看到楚榆的瞬间,花姐瞪大眼盯着楚榆,像是发现什么新大陆一般,啧啧道:
“茅夏,你从哪认识的姑娘?这姑娘真够漂亮的,又漂亮又纯情又明媚,这种感觉不知道怎么形容,你说人的五官就那么几种,怎么有些人五官凑起来就那么奇怪,有些人却像是造物主的宠儿,如此美丽呢!”
李金超提过花姐,楚榆自然知道这花姐是谁,楚榆还知道花姐是新义城的人,新义城是龙城的主场。
楚榆露出浅淡的笑意,跟花姐打招呼,“您好。”
花姐打量楚榆的气度就知道这姑娘不是凡人,普通姑娘可没这气场,这长相也不是一般男人能镇得住的!坦白讲,花姐不知道楚榆的背景,不敢贸然出手,生怕踢到铁板,可是茅夏多次对花姐保证,楚榆只是大陆来的,在港城毫无背景。
于是,花姐自然看上了毫无背景的楚榆!
“茅夏,你这朋友太漂亮了,怎么不带回我们那,跟大家玩一玩,喝杯茶认识一下。”
茅夏激动地点头,“知道了,花姐,我正想带她回去呢。楚榆,大家难得见面,等你回了内地,咱们就没有见面的机会,不如去我们那喝一杯,我介绍朋友给你认识?”
楚榆正想拒绝,茅夏却一把拉住她的胳膊,“不要拒绝,一起认识一下嘛,我还能骗你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