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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工作人员就是热心,傅雪把表填了,还坏心给她选了更偏远的地方,免得膈应自己。

工作人员把安置费三百块一起给傅雪了。

傅雪接过钱,笑意满满,“同志,你明天再去通知吧,给我姐一个惊喜。”

到时候自己都坐上火车了,还怕傅家那群衰鬼?

“明白,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傅雪清了清咽喉,“同志客气了,广阔天地,大有作为,这是我们该做的。”

说完,傅雪拿着钱走了,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进了空间。

在里面挑挑选选的,收罗了几件棉服和十斤棉花,雪花膏十瓶,奶糖八包,红糖五斤,奶粉三罐,麦乳精五罐,留下三分之一,剩下的全都拿去邮局,邮寄给下放的外家。

看地址距离黑省不算远,有时间倒是可以去看看,贴补一些。

毕竟外家是真的心疼原主,这些年省吃俭用的都送东西过来,但被傅家贪墨了。

傅雪不是不讲情面的。

提着自己的东西,一路心情愉悦,晚上都不和傅建军呛声了,傅建军总觉得有猫腻。

想着这个小贱种明天要下乡,傅建军面色冷漠,“下乡后,就不要回来了。”

傅雪轻笑,“放心,我以后会当没你这个爹,你有事,也别找我。”

傅建军看着人冷血无情的,果然,和她母亲一样的嘴脸。

王春芬吃的食不知味的,几次三番的想说话,被傅建军瞪了回去。

这个贱人,砸烂她的橱柜,抢走了所有的吃的,跟个土匪似的。

傅家怎么会有这种疯子。

别想她给她一分钱,最好下乡找个老寡夫嫁了。

那三百块的安置费,留着给自己开小灶,王春芬想着就挺美。

一家子心怀鬼胎了,保持了诡异的和平。

第二天,傅建军想盯着傅雪,但被厂长叫走了。

王春芬也去医院服侍傅老太。

傅雪起来的时候傅家两口子不在。

这是多见不得她啊。

这不,到她上场了。

傅雪直接敲烂了傅建军的房门,把钱票都搜刮了。

这些都是当年私藏没上交的,钱可有整整五千块钱呢。

啧,真贪心。

有这么多钱,原主饭都吃不起,衣服补了一层又一层的补丁。

现在,拿来吧你。

傅雪在王春芬裤袋里找到了五百块,其中三百块应该就是安置费。

傅雪把东西一股脑丢进空间里,连床上的被子都没放过。

厨房里的锅婉瓢盆,客厅的茶具,全都收进空间。

房子里除了不能搬走的,风卷残云般啥都没给两口子留下。

想着两个老畜牲不做人,傅雪拿出锤子,嘴角勾起, 哐哐几下,承重墙都给他锤塌。

自己不住,谁也别想住。

看着屋子里一片狼藉,跟那垃圾场一样的,傅雪拍拍手,非常满意。

不得不说,真的爽。

干完这些事,傅雪拍拍手,写了一封举报信,花了几颗水果糖,请人交给厂里。

然后提着自己的行李,高高兴兴的出门赶火车了。

这年代,出行都还是绿皮火车,傅雪拖着行李上了火车,精准的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她这才刚把行李放下,旁边一道细弱的声音响起,“抱歉,我能不能……”

“不能。”傅雪毫不犹豫的拒绝。

女孩穿的一身崭新的布拉吉,脚上踩着小皮鞋,一张脸清秀婉约,两条大辫子污黑发亮的,还扎着发带,这装扮,看得出家庭不错。

女孩没想到自己会被拒绝,眼里蓄满泪水,好像马上就能掉出来,“我…我只是晕车,想和你换个位置。”

傅雪很讨厌这种莫名的道德绑架,自己的位置凭什么让她。

一些人看着傅雪已经有些不赞同了,不就是一个位置吗,太没有团结精神了。

这一起下乡,这以后互相还有个帮衬的。

隔壁穿着一身列宁装的男子站出来,“这位同志,你也太过分了,一个位置而已,你怎么就不知道谦让。”

女孩眼眶红红的,眼里都是感激,“同志,你别说了,是我不好,我不应该冒昧……”

“你既然知道冒昧,为什么还要问,哦,你晕车,我就得让你,我缺点钱,你能借点给我吗,都是革命同志,你不会不借吧。”

傅雪一口气说完,偏过头,看着那个护花使者,“还有你,说的这么义正言辞的,你怎么不让让,狗都知道谦让,你懂吗?狗嘴吃多了才会喷粪,你呢,人话都不说了,你这是不打算装了。”

一番话,炮语连珠的,说的人目不暇接的。

男同志哪里受过这样的羞辱,一张白静斯文的脸涨的通红,“我只是……我只是……”

“只是什么?你只是不会用脑子,饭吃多了把你脑袋崩傻了,自己就那点斤两,还学别人出头,孽障做多了也不怕脚底流脓。”

傅雪抱着手臂,冷眼看着人。

男同志恼羞成怒的,伸出手就想打傅雪。

傅雪眼光一冷,刚想出手,被一道温润的声音打断。

“这位同志,你要觉得合适,我可以和你换。”

穿着一身白衣黑裤的男人,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模样很是斯文,对着傅雪礼貌一笑。

前世什么美男子没见过,傅雪不为所动。

林欢欢看到男人,脸蛋羞红,说话都结巴了,“我…不用了,谢谢…同志,不知怎么称呼。”

这男人,她一上车就注意到了,还纠结怎么认识呢,这就送上门了?

她决不能让他被这小娘皮抢走。

傅雪仔细看了过去,见到一身标志性的白衬衫时,想到什么,秀眉一挑。

好家伙,这不会就是书里傅小婉的舔狗二号沈卿宁吧?

红三代背景,父亲从政,母亲军医,家里几个哥哥都有工作,他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了。

回城途中遇到了傅小婉,对她一见钟情,干了不少疯狂的事。

差点干掉了身为最终舔狗的乡下糙汉,成为正主呢,这一位,倒是有些手段的。

只是现在傅小婉没来,这剧情没法发展了。

“不用客气,叫我沈同志就行。”沈卿宁的态度算不上热络。

可惜有些人看不懂,兴奋的不行,“沈同志,我叫林欢欢。”

哟,林欢欢?

这不是书里傅小婉的死对头吗?

要知道,林欢欢这拿得可是恶毒女配剧本。

林欢欢任性娇纵,家里有势,就因为和傅小婉抢男人,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自己被卖给老寡夫当后娘,被家暴打死。

好像自从正女主死后,剧情线走歪,和傅小婉作对的所有人都不得好死。

那个女人,有点邪门在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