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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怒海覆清1852 > 第一〇六六 密拉特的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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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印度殖民地是女皇头顶上的一颗明珠,倒不如说印度殖民地是大英帝国的血包。

英伦三岛的繁华是建立在向印度地区吸血的基础之上。

达卡城外,一座英国人种植园中,数百名当地土着每天要工作十五个小时左右。

这里的男人和女人被分开管理。

庄园的管理者全都是庄园主罗克从英国招募的恶棍、无业游民。

他们将这里的男人当成牲口,女人则当成了他们发泄的对象以及赚钱的工具。

一望无际的棉花田中,一群妇女正在采摘棉花。

而那些男人则被安排在甘蔗林中砍甘蔗。

提希雅跟在父亲的身边,大家都以为她是一个男孩。

从出生时起,她的母亲就告诉周围的人自己生了一个男孩。

等到提希雅长大了一些,她又告诉提希雅如何不让别人发现自己是个女孩。

就这样提希雅在种植园中长到了十几岁。

别的男孩都已经长出了喉结,他们喜欢光着身子干活。

但是提希雅总是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

不过她干的活与那些男孩一样多。

今天是提希雅十三岁的生日。他们这些种植园中苦力自然是没有权利过生日的。

“提希雅流血了。”正在干活的时候,一个男孩看到提希雅脚踝上流下了一道血痕,突然间惊恐地大喊道。

提希雅也非常慌张。她坐在了地上以为自己要死了。

提希雅的父亲赶紧上来捂住那个男孩的嘴巴,让他不要喊出来。

但是一个白人管事已经骑着马赶了过来。

这个人留着黄色的胡子,戴着圆顶礼帽,身上是一件米黄色亚麻衬衫。

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从他的身上飘散开来。

“大人,没关系,提希雅不过是刮伤了而已。”提希雅的父亲想要上前阻止那名白人管事靠近。

但是这越加引起了这个白人的怀疑。

白人管事驱动身下的战马将提希雅的父亲撞开。

他走到提希雅身前跳下战马。

提希雅睁着大眼睛惊恐地看向这个满嘴黄牙的白人男子。

白人男子将提希雅的裤子撩了起来。

她腿上的皮肤光滑白皙,并且没有腿毛

就连肌肉的线条都更加的柔和。

这个白人男子的嘴角翘起,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他顺着提希雅的腿向上摸去。

提希雅因为害怕,腿上的肌肉都开始抽动。

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她猛然将腿缩回,然后一脚将那个白人男子踹倒在地。

这个白人男子恼羞成怒,上来就要撕提希雅的衣服。

而提希雅的父亲只敢跪在一旁苦苦哀求。

提希雅身上的衣服被一点点撕开,身上细嫩的皮肤展露出来,还有那刚刚开始发育的蓓蕾。

等到她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都没有了的时候。

众人才最终确认提希雅竟然是一个女孩。

他被父母保护了十几年,终究还是难逃厄运。

那个白人管事抓着提希雅的脚踝就将她拖回自己临时休息的小木屋。

那些当地土着到现在依然毫无反抗的勇气。

几天后,当众人再次看到提希雅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

他的父亲亲手将她掩埋。

在英属印度殖民地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也有人反抗,但是等待他们的是无情的屠杀。

而屠杀他们的人也是当地的土着。

在印度殖民地一共有二十几万仆从军,仆从军的数量是英军数量的五倍。而这些仆从军大部分都是穆斯林和印度教徒。

因为宗教还有待遇的原因,英印殖民地内仆从军与殖民当局的矛盾也越来越深。

……

密拉特,位于德里东北的一座小城。

孟加拉管区第3骑兵团、第11骑兵团和第20骑兵团就驻扎在这里。

英国人对印度的统治采取的是分而治之的策略。

他们将印度殖民地分成不同的管区,这三个骑兵团驻扎在德里附近,但他们来自孟加拉管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穆斯林。

军营内的帐篷中,一名士兵小声地对周围的士兵道:“兄弟们,这帮英国人竟然用猪油浸泡的油纸给我们做弹药。这是对真主安拉的亵渎。我们绝对不能使用这种弹夹。”

周围的士兵纷纷附和。

他们都是被英国人强征入伍的。

这几年英国人在印度大肆扩军。

随着印度殖民地版图逐步扩大,殖民政府需要派遣大量军队到新征服地区。

英国殖民主义者对印度雇佣士兵改变了政策。

不仅士兵不能提升军官,还要减少士兵薪饷。

1856年,殖民当局颁布新募兵法,规定应募士兵绝对服从长官命令,以新兵代替旧兵;还把士兵派出国外侵略阿富汗、波斯、缅甸,进一步激起了士兵的强烈反对。

1856年7月25日,东印度公司颁布《普遍兵役法案》,孟加拉管区印籍老兵无需海外服役,法案要求,在孟加拉管区更大范围内招募新兵,新兵必须接受海外服役条款。

但印籍老兵们大多来自阿瓦德高种姓家族,一旦大范围征兵,会侵害这些人的利益,会让这些人及其亲属丧失当兵的机会。

所以在印度殖民地的仆从军中,老士兵因为这些低种姓士兵的加入,觉得不满。

那些新兵则因为地位感到不满。

定装子弹上面的猪油纸则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已。

事实上那些信奉印度教的士兵在传言这些子弹的油纸是用牛油浸泡的。

而在印度教中,牛是他们的神。

第二天一早,孟加拉第3轻骑兵团指指挥官、陆军中校乔治·迈克尔·史密斯组织手下的士兵操练。

当轮到一营的90名仆从军士兵演练射击的时候。

这些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了军装,给自己带上了枷锁,然后径直向监狱走去。

这就是他们反抗的方式。

众人看到这里一定会觉得这些印度仆从兵实在是太窝囊了。

要是我天朝之人,手中有枪,有子弹,肯定是直接先将这个英国军官给崩了。

不过这是印度的传统。

这件事情在军营中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没过几天,这些人就被判决十年监禁。

这些孟加拉仆从兵之间大都是亲戚。

其中一名士兵的哥哥在第十一轻骑兵团担任基层军官。

这人的名字叫普兰。

这位普兰是一个狠人。小的时候,因为地主羞辱了他的母亲,他就将一个带刺的木头,从地主家水牛的后门插了进去。

在得知自己的弟弟被判处十年监禁之后。

这个普兰私下里串联了一帮子信奉极端教义的穆斯林士兵。

他们约定好杀死英国军官,发动起义。

第二天晚上,普兰带着一群复仇的士兵突然冲进了英国军官的宿舍。

殖民地军队中军官大都是英国人担任,但是他们平时并不跟土着士兵待在一起。

他们有自己的宿舍,自己的厨师,享受着贵族老爷一般的生活。

而那些普通的土着士兵则单独住在简陋的营房中,他们的食物也非常简陋。

这种分割的管理模式,也给普兰等人的起义创造了条件。

普兰带着几个亲信率先踹开军官营房的大门。

一群军官正围坐在长条桌上吃烛光晚餐。

桌子上摆着精致的骨瓷餐盘,餐盘中有牛排、面包、果酱。

边上的玻璃杯中是来自塞浦路斯的红葡萄酒。

猩红的酒液在烛光下烨烨生辉。

“该死的,你们要干什么。”

见到一帮子孟加拉士兵端着步枪闯进来,史密斯团长似乎一点都不慌张。

他一脸威严地呵斥这些人。那些土着士兵果然胆怯了。

他们在英国人面前一直唯唯诺诺,早就已经在骨子里养成了怯懦的条件反射。

其他的军官也站起来呵斥这些士兵。

有人悄悄向后退去。

就在这时,普兰上前一步直接将步枪上的刺刀送进了史密斯的胸膛。

直到这个时候,史密斯才一脸不可置信地看向普兰。

他是真的没想到这些土着敢这么做。

他在殖民地已经待了很多年。这些土着,你就是当着他的面强暴他的老婆,他也不会反抗。

这些人最擅长的就跪在地上哀求。他们觉得自己天生就低人一等。

他们过得苦,那都是他们应得的。

普兰抽出刺刀,对身后的同伴喊道:“你们还在等什么,我们已经无法回头。杀了这帮英国人,我们以后也能做将军,你们会过得更好。”

这些人大都没有主见。听到普兰的话之后,纷纷将手中的步枪刺刀递上去。

处理了这些军官之后。普兰带人占领了军火库。

紧接着,他让人吹响了集合哨。

三个轻骑兵团的士兵都被召集了起来。

很多人还被蒙在鼓里。普兰的身后跟着一帮子亲信。

这些人刚才参与对那些英国人的处决,气质上已经发生了变化。

“搬上来。”普兰对身后的人下令道。

当即有十几个人将那些英国人的尸体给搬了上来。

“诸位,自从英国人来到这片土地上,我们就在被神惩罚。作为一名穆斯林,我们竟然每天都在侍奉异教徒。他们强暴我们的妻子,让我们的后代血统不纯,他们逼迫我们去攻打自己的兄弟,现在又用猪油来羞辱我们,我普兰决定在安拉的指引下带着大家一起反抗。现在我们问你们,你们还是主的子民吗?”

普兰这个人真的是一身反骨。经过他的鼓动之后,这些土着士兵纷纷表示参与起义。

当然了也有些人不是真心的。

在这个时候,你要是不参与,铁定会被周围的人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