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在医院,你膝盖上的伤我带你去处理一下。”
江映书摆摆手,显而易见的抗拒,“不用,这没什么,过一两天就好了。”
她根本没那么娇贵,更何况,在医院里随随便便看个病就是大几百,又处理这又处理那儿的,又麻烦又贵。
“那瓶红酒没让我赔钱,所以你也不需要还我钱。”
两次思维的跳跃,江映书已经有些卡壳,明显没跟上沈舟屿前后不搭调的话。
沈舟屿心急,可一在江映书面前,他就莫名其妙前不搭后语,脑海里唯一的念头就是江映书的伤,又不知道怎么表达。
他没有由头,也没有身份去要求江映书必须做这件事。
沈舟屿紧抿着唇,好看的狗狗眼湿漉漉的透着几分无力的焦急,江映书几乎能想象出面前有只小狗在着急跳脚的模样。
江映书很喜欢小狗,见沈舟屿这副样子,她有些失笑,她知道他是担心她,所以找到了其他理由,说出来的话语气跟哄小孩儿似的,
“我家里有药箱,我室友也是学护理的,伤我回去处理好不好?
还有,如果不需要还钱的话,那我可以改天请你吃顿饭吗?”
江映书仰头看着他,请吃饭她单纯只是想表达她这几次的歉意和感谢。
人离不开一日三餐,请人吃饭本来也是礼来我往的一种形式,像是为了庆祝,为了感谢,也为了表达歉意,没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她平时在学校,周围朋友也都这样。
不过,她不知道这对于沈舟屿不一样。
除却商务的饭局,能在一起吃饭是一件极其亲密的事,这只会存在在家人和好朋友之间,而单独的两人出去吃饭更是有着不一般的含义。
沈舟屿呆愣的程度不亚于刚才江映书激动之下抱住他。
一双狗狗眼微微睁大,浓密纤长的睫羽眨了几下才慢吞吞说出个好字。
江映书是第一次会用可爱来形容一个男孩子,但沈舟屿的一举一动又确确实实戳中了她的萌点,可明明是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心脏病。
江映书垂眸,掩盖眸中一闪而过的感伤,站起身时已经调整好情绪,“走吧,你可能不认识路,我带你回学校。”
陵川中心医院处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一连三年多她都待在陵川,对这边的路早已熟悉。
只是她没想到又会这么巧的碰见许嘉俊。
街口跳了绿灯,因为膝盖那里的伤,江映书走不快,但绿灯时间还算长,按照他们的速度足够赶上。却在离那还有接近五米远的时候,压斑马线的第一辆车车窗缓缓降下,许嘉俊靠坐在后座,手伸出窗掸灭烟头燃烧后的灰。
那张妖孽的侧颜,江映书只一眼就认得出他,就算他今天换了另一辆车,就算他们还有一些距离。
胸口的不适感又涌了上来,在预知许嘉俊要转过头的时候,已经先有一双手将她转了个身。
江映书才缓慢发现,沈舟屿现在穿的是一件白t,而不是学校的军训服,两人近得让江映书能看见他胸膛的起伏,闻见他身上很干净清新的香味,说不上是什么味道,但格外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