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云会帮助季小四,不是可怜他,也不是想要施恩求报。
他就是单纯的觉得季小四是个值得帮助的人。
出生在那样的家庭,有那么一对不靠谱的父母,如同被陷在了泥潭里。
季小四却没有就此沉沦,而是拼命的往上爬。
对于努力的人,赵青云是尊敬的,也愿意帮忙。
他相信,这样的季小四,只要稍稍给他一些助力,他就能脱离泥潭,走到更高的位置!
季小四嘴唇蠕动,他是个敏感的人,能够感受到赵青云身上散发的善意,以及他对自己的“尊敬”。
是的,尊敬!
不是怜悯。
因为祖父母的偏心,父母的愚孝,季家三房在书院后街,绝对是人人可怜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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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季小四不想总是被怜悯。
他知道,邻居们可怜他,是好心的,没有恶意。
可总是被那样的目光包裹着,对于只有十岁的季小四来说,又何尝不是另一种伤害!
只有在顾娘子和赵青云这儿,他才不是可怜的季小四,而是一个努力上进的好少年。
压下心中的酸涩感动,他默默的冲着赵青云行了一礼,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赵青云也转身回到院子里。
隔壁的郑晚君,听到“吱嘎”门轴转动的声响,便知道赵青云关上了门。
她朝着万娘子喊了一句,“阿娘,我去街口转转!”
然后就飞快的出了门。
快跑几步,郑晚君追上了季小四。
季小四听到声响,扭头看过去,正巧看到了让他铭记于心的美好画面——
天色微暗,晚霞余晖,青石街道上,一个白皙紧致的小女孩儿,盈盈笑着朝自己走来。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仿佛天上的小星星。
她是那么的鲜活,那么的欢快,从骨子里透出一股让他想要亲近可又不敢的气质。
“郑、郑小娘子,你、你唤我?”
季小四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一双手更是拼命的想要缩到袖子里。
郑小娘子那么精致、那么好看,就像年集上卖得白瓷娃娃。
而自己呢,一身油墨,又臭又脏,就像泥潭里的一坨烂泥。
只是站在郑小娘子面前,季小四都忍不住的自惭形秽。
“对!小四郎,你手里拿的是凋版吗?”
郑晚君故作天真好奇的问道,稚嫩软弱的声音,完全符合她的身体年纪。
“……是凋版!不过,这不是我偷拿的,而是师傅刻坏了不要的。我、我想拿回家烧火用。”
季小四拼命摆手。
刚才赵家大郎可是说了,不能偷拿,哪怕还回去也不行。
所以,季小四格外在意“偷”这个字儿。
再加上,他不想让瓷娃娃一样的郑小娘子误会,便拼命的解释。
郑晚君:……我才不管这是你捡到的,还是偷来的,我只想用这个凋版来做借口啊。
心里吐着槽,郑晚君却继续维持着天真烂漫的模样。
“我能看看吗?我家有很多书,可就是不知道书是怎么印出来的!”
“……当、当然可以!”
季小四飞快的将手里的残破凋版,双手捧到了郑晚君面前。
“这就是凋版啊!怎么是一整块?”
“因、因为书是一整页啊。”
许是距离太近了,季小四似乎闻到了一股好闻的味道。
有桂花的香气,不浓郁,却沁入心脾。
季小四那张沾染了油墨的脸都红了。
他的心更是怦怦乱跳,说话都有些结巴。
“可是,一整块的凋版,若是有一个字刻坏了,整个凋版就都废了啊!”就像季小四手里的这块一样。
季小四愣住了,呆呆的看着郑晚君。
他的大脑飞快运转,“对啊!可以分成一个字一个字的来凋刻,就像单独的印章一样!”
郑晚君悄悄缩回手,将手里握着的亲爹的印章给藏了起来。
“咦?这个季小四很聪明啊!简直就是一点就透!”
郑晚君会找上季小四,只是因为他是书铺的印书学徒,并不是因为这人有多优秀。
此刻,经过短暂的聊天,郑晚君发现,季小四的脑子非常灵活。
虽然在书中,没有出现季小四的名字,但郑晚君觉得,依着季小四的这份机灵劲儿,只要给他机会,他未必不能成功。
“我这是发掘了一个人才?”
郑晚君兴奋起来。
在后世,看小说的时候,总是看到女主随意的帮个人,就能收获成为大老的男配、男三、男四。
郑晚君嘴里吐槽“玛丽苏”,心里却羡慕不已。
如今她也成了穿书大军中的意愿,也遇到了一个季小四,郑晚君似乎听到了成功的声音。
或许,她,郑晚君,哪怕不要男主赵青云,也能成长为大女主呢!
郑晚君兀自出神的想着,季小四见郑晚君不说话,便有些忐忑。
他小心翼翼的问道,“难道,我、我说得不对?”
季小四的声音,惊醒了郑晚君,她赶忙说道:“对!你说的太对了!小四郎,我发现,你很聪明啊!”
一点就透!
而随后的事实证明,季小四不但一点就透,还能举一反三。
于是,当郑晚君把季小四做出的成品拿到郑先生面前,郑先生把季小四叫到家里的时候,季小四就展现了他的读书天赋。
他或许不如赵青云那般过目不忘,却也能够三遍成诵。
关键是,季小四足够努力,也足够可怜。
还有些许的缺憾。
这让郑先生在赵青云身上受到的挫败感,瞬间得到了加倍的弥补——
咳咳,郑先生确实爱才,也看重赵青云这样的天才。
但,赵青云太聪明了,过目不忘,看过的书轻轻松松就能倒背如流。
九岁的年纪,还无比自律。
面对赵青云,郑先生竟有种无处可教的无奈。
而且吧,郑先生虽然不愿意承认,可他心底就是有种隐隐的嫉妒。
郑先生出身书香门第,一门七进士,父子双探花。
他的父亲,长兄,都是惊才绝艳的人物。
唯有他,天生体弱。
从小到大,吃的药比吃的饭都多。
而读书、考科举,也是需要一个健康的体魄的。
郑先生仿佛从一出生,就有了不足。
父母对他,也没有太高的期许。
只要他好好活着,能够顺顺利利的娶妻生子,父母就满意了。
父母没有太高的要求,郑先生并没有觉得轻松,反而有种不被重视的悲哀。
而更让他悲哀的是,他不但身体不如长兄、次兄,就是读书,也比不过。
父母亲人以及外人,都以为他是身子不好才不能好好读书。
而只有郑先生自己知道,就算他身体康健,他也不是读书的那块料。
不过有了体弱这个借口,他的平庸,反倒不被人注意。
郑先生却不甘心。
他加倍刻苦的学习,聪明人过目成诵,那他就读十遍、百遍。
再加上家学渊源,郑家的读书氛围、教育资源等,还是影响到了郑先生。
十六岁考中秀才,十九岁考中举人。
郑先生拼尽了全力,他很清楚,举人应该就是他的极限了。
但家人和外人不知道啊。
他们只会觉得,郑先生只是被身体拖累了。
二十二岁那年,郑先生不死心的参加了乡试。
结果,第一天就昏倒了,被人抬出了贡院,险些没有救过来。
郑家上下都被吓坏了,就是郑先生自己也认了命。
索性带着妻子和儿子,回到老家,修身养性,教书育人。
其实,就是万氏这个娘子,也是郑家精细挑选的。
门第不高,万氏的祖父还是农户,直到她父亲科举入仕,才算改变了万家的门户;
母亲是个好生养的,一人就生了四子一女。
万氏是长女,懂事起就帮着母亲照顾四个弟弟。
性子强,能支撑门户,还会照顾人。
郑先生的母亲,就是看中了万氏这一点,才不顾门第,为郑先生聘了万氏。
郑先生:……
最初他是委屈的,大嫂是国公府的小姐,二嫂是尚书府的千金。
就是庶出的三兄,也娶了伯府的女儿。
唯有他,明明是嫡幼子,却只能娶个从四品国子监祭酒家的女儿。
万氏祖母、母亲都是农家女,半点世家的规矩都不懂!
万氏虽然能干,可、可——
不过,万氏过门后,对他无微不至,就连喂药喂饭,也都是亲力亲为,从假手于奴婢、仆妇。
万氏对自己,也是发自内心的倾慕、尊敬。
她不会嫌弃自己不如父兄,也不会嫌弃自己只能靠着家族过日子,连个正经前程都没有。
人心,是被一点点焐热的。
再加上,万氏的八字,或许是真的旺夫。
郑先生娶了万氏的第二年,郑先生顺利中举,发榜的当天,万氏产下长子。
双喜临门啊。
那一天,绝对是郑先生这一辈子的高光时刻。
所有人都羡慕他,都称赞他。
跟随丈夫回到老家后,万氏又生下了代表着祥瑞的龙凤胎。
郑先生觉得,他这一生也不算太差。
若是能再教出一个惊才绝艳的学生,他也就圆满了。
赵青云是个好苗子,就算没有郑先生的提携,他应该也能平步青云。
郑先生对于赵青云的天分之高,又是欣喜,又是失落,还有隐隐的嫉妒。
而这个季小四,终于让郑先生体会到了身为师长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