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月啊?”王天孝还真忘记这茬了,他略微想了想便说:“就在这里办吧,办得要热闹一些,但是不要太多人。就把一些相好的亲戚请来吃吃饭就行。”
“那也行,具体等我从场站回来再说吧。”
“嗯。”
李雅丽看王天孝睡下了,吹熄灯,黑暗中沉默了会,又轻声喊了声“掌柜的”。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正好奇间,紧接着就听到黑暗中传来沉重的鼾声。
突如其来,又震天动地。
差点能把房屋抬起。
她抿嘴笑笑,准备伸手去推推丈夫,让他换个姿势。
但手伸到半截,却又缩了回来。
就让他舒服地打呼噜吧。
他真的太累了。
最近这些日子,丈夫明显的憔悴很多,虽然看起来还是精神抖擞,可暗澹的脸色,快成了熊猫的黑眼圈都无一不说明一个事情,他正在透支精力。
仔细想想,从一个月多月前那夜回家到现在,他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每天晚上不是在外面忙碌,都是半夜才睡觉。
铁打的人,也都会崩溃。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这么拼,心里心疼,也曾劝告他不要这么辛苦,她并不是那种很喜欢有很多钱的女人,只要一家四口能健健康康地活着,她就心满意足,就是最大的幸福。
可丈夫呢。
似乎有种莫名其妙的执拗和坚持。
感觉他有种很强烈的执念,必须要做出一番事业。
那能怎么办呢。
只好听之任之了。
她只是好多次都觉得这一个月的时间怎么就这么久呢,每天看到丈夫在外面忙碌,自己却只能躺在炕上,什么忙都帮不上。
“呼~呼~”
王天孝的呼噜声依旧响彻窑洞。
李雅丽重新侧躺下去,隔着两个孩子,看着朦胧黑暗中丈夫的轮廓,她温柔地笑着,仿佛在听世间最美好的曲子。
.
王天孝一觉醒来,觉得神清气爽。
好久没有睡过这么舒服的一个觉了,就好像昏过去了一样。
他睁开眼,发现王芳已经在和弟弟玩了,妻子也早已经起床,又在忙碌着织毛衣。
窗帘开了半扇,早晨的阳光顺着窗户穿进来,刚好映在妻子左半边脸上,让她的脸部的轮廓更显柔媚几分。
“你醒啦?”李雅丽笑着打个招呼。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王芳就突然转过身,从枕头地下又扯出一张纸,说是她新作的画。
他接过来发现是一副很多小动物一起玩耍的“抽象画”。
画工一般,但是想法不错,所以便鼓励了女儿,告诉她画的非常好,要继续坚持下去。
王天孝前世对孩子并没有这么多耐心。
对女儿王芳还稍微好点,毕竟是第一个孩子,等到儿子王鹏的时候,生活的琐碎和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加上王鹏出生不符合政策,还罚了他很多钱,就更让他对王鹏很长时间难以喜欢起来。
可以说,王鹏在家中的地位,就是他的翻版。
如今想起来,他十分后悔,父母不管多辛苦,都不应该将自己的不如意强加到孩子身上。
王鹏能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最后还获得学业上的成功,除了母亲李雅丽的温柔以待,更多的还是他天性温和,能理解父亲的不如意,也愿意接纳父亲面对生活苦苦挣扎后的彷徨。
但让一个小孩特别懂事,其实是很残忍的事情。
懂事,就代表受到很多限制,他从很小的时候就要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时候该做什么。
一点雷池都不敢越过。
这样的孩子,在外人面前看起来很好,但在孩子内心中,其实是有遗憾的,当他们长大后,很难和人产生非常亲密的关系。
“起来洗漱吧,吃点东西,要不路上会饿。”
王天孝笑道:“应该还好,以前都是骑自行车,路上耽搁时间很久,这次有了摩托车,几个小时就到了。”
“那还是准备点吧,背着总是好的。”
“行,我给文化大哥说过了,让他给我准备点吃的,一会带上。”
“嗯,那就好。”
王天孝轻轻逗着王鹏的脸蛋,“这次去要谈承包山的时候,还不知道会不会顺利,这种事情以前也没人做过,估计需要和老戴好好磨一磨。”
“你好好和人家领导说,”李雅丽劝慰道,“人家戴场长对你那么好,你对人家要尊敬和客气一些,在外面要活泛一些,不能一直那么死板。”
王天孝看了眼妻子,笑笑:“嗯,听你的就是,天大地大,老婆最大。”
“噗,快别嘴贫了,去准备吧。”
“好唻。”
王天孝在自己房间洗漱完,出门后背看到刘元正在逗两只小豹猫玩。
阿珍和阿强逐渐习惯了场站的生活,已经不需要完全关在房间里了。
也不知道刘元给它们灌了什么迷魂药,两个小家伙可喜欢黏着那个老头了,甚至都忘记了谁才是将它们带回家的人。
三只狗子懒洋洋地在墙根下晒太阳,看他出门了,立刻起来围上前,摇尾巴晃脑袋,热情得不得了。
王天孝挨个摸摸它们的脑袋,笑道:“还是你们懂事,有良心。”
“这次要去几天?”刘元正在用削刀削一根树干,不知是要做什么,听到他出来,头也未抬,只是随口问道。
“还不知道,快的话一两天就回来了,慢的话可能要耽搁个四五天。”
“哦。”
“这边您帮着照应着,有什么事情给出出主意。”
刘元点点头,没再吭声。
王天孝看他这样,就知道他已经答应了。
这个老头子有点神秘,有时候很热情,嘴也很贱,还喜欢吹牛。
但有些时间,就又显得很沉闷,一锤子敲下去,好像也敲不出个屁来。
记得刚开始碰到他时,老头子说他无儿无女无老婆,光棍汉一个人。
当初大家都没怎么怀疑,可通过几日仔细观察,发现这点有待商榷,怎么看,老头子都是个很故事的人。
他既然现在不说,应该有不说的理由。
谁没有个秘密呢,也不需要特别去追问。
站在山梁上,看到吴文化四人已经在地里忙碌,反正任务已经给他们安排了,也不需要一直盯着,他们都会按时去干活。
没有丝毫偷懒的意思。
其实说到底,他对种植草药要求也不是很高,从最开始的构想就是随缘种植法。
地少了才要精打细作,现在他坐拥千亩丘田,任性一些又何妨呢。
这些人做事的态度,已经超出他的预期,完全够用。
收回目光,王天孝回到房间,将给戴志新准备的酒和烟放进摩托车后面的箱子里,绑好绑腿,跟刘元打声招呼,戴上头盔驶下山道。
转弯时,看到场站门前刘元叼着烟锅悠闲做事的样子,几只狗子和豹猫来回追着嬉戏,他心情很舒坦。
生活基本按照他的设想在慢慢朝前推移,已经有了初步的成就。
“突突突!”
摩托车行驶的声音响彻在山道上。
.
因为走得晚,摩托车离开大山时,已经日上三竿。
庆城冬日里吹得最多的是西北风,所以车子一路向西,微微还是有点冷,幸亏有太阳照着,要不人还不一定受得了。
上次他是骑着自行车去的,一百多公里的路走了整整一天,晚上九点多才到子午岭的场站。
但如今他鸟枪换炮,速度自然不是昔日可比。
即使因为路况不好,他每小时只开五六十公里,这些路程也不过就是三四个小时的事情。
果然,即使半路休息了约莫半个小时,他到场站的时候,也只是下午两点不到。
这回,他因为场站已经没了他的住处,所以直接来到场务小院去找戴志新。
家里孩子小,还有一堆人在呢,他想尽早解决完问题早点回家。
然而,刚走到小院门口,他愣了下。
他竟然看到了刘军。
一时间,心里的惊讶差点压制不住。
这是怎么回事,上次不是给戴志新说过刘军的问题了嘛,难道这个家伙还没被开除?
这可是作风问题啊。
属于很严重的错误之一,按理说不应该被原谅才是。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难道,兵不血刃解决掉这个垃圾,真的不可能?
只是个照面,王天孝心里翻起惊涛骇浪,不知道想了多少念头。
他跨在摩托车上,双手使劲捏紧车的车把,差点将车把捏碎,脸上早已是阴云密布,若不是有头盔遮着,肯定会暴露在刘军面前。
刘军手里正拿着一叠钱在数。
脸上洋溢着没滋滋的笑容,开始并没注意到王天孝,待走到近前,才看到一辆豪华带劲的摩托车停在小院门口,这才将钱收进口袋,好奇地打量着摩托车和骑手。
他没认出来王天孝。
在他的记忆里,王天孝还是个总是穿得很朴素,一身衣服打了很多补丁还舍不得脱,见人唯唯诺诺的年轻人。
而眼前的王天孝,早已换上崭新的衣服,就连大衣,也是在供销社里才买的,脚上的大头皮鞋虽然有灰尘,但依然很有派头。
尤其是,他一只脚撑在地上,双手握着车把的姿态,格外拉风。
刘军犹豫下,还是笑着走过来,客气地问道:“请问,你找谁?”
王天孝这时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
他掀开帽子拿在手中,笑道:“军哥,是我啊,没认出来?”
“啊,是你啊,王天孝!”
刘军惊讶地喊出声,完全没有预料到。
即使王天孝已经取掉头盔,他一时间还难以置信,完全无法将眼前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和之前的王天孝重叠起来。
以至于,都没忍住惊讶神情。
“可不是我,怎么着,才一个多月没见,你就把我忘了?”
“哪里哪里,”刘军这才慢慢平息了心中震撼,懵逼退散,狡猾的智商又占领高地,他最是会见风使舵,一看王天孝这样就知道他肯定有了变故,已经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