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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晚,月明星稀。

洛萨趁着芙琳和般若对峙的时机,悄咪咪溜到门外透气。

尽管外面的空气也并不清新,能够若隐若无地嗅到距此不远处的马厩里,传来的淡淡的牲口味儿。

但绝大多数人都不认为这是什么难闻的味道,睡到牲口棚里的农奴也不在少数。

在洛萨的老家——阿尔高,一旦面临暴风雪的天气,能和牲口们挤在一起取暖,那属于难得的特权。

刚出门,就看到蹲在墙角的汉斯露出尴尬的表情:“大人,如果我说我没在偷听,你信吗?”

“我相信你,不用解释。”

洛萨拍了拍他的肩膀,汉斯是个实诚人,肯定是担心他的安全,才特意守在了门边。

“只是任由她们二位打,不会有事吗?”

“放心,她们有分寸。”

洛萨突然开口道:“汉斯,在你们那个世界里的条顿骑士团国,如果遭遇巨龙这样的超凡生物的袭击,该怎么做?”

汉斯不假思索道:“攻城弩,魔法,或是强大的圣骑士,应该都能派上各自的用场。”

“而且,大人,我们条顿骑士团国也是拥有巨龙骑士的,尽管那只是一头陆行瑞典龙。”

洛萨愕然:“是这样啊。”

他对这些一无所知。

当初设计游戏背景时,许多地方都是空白的。

就比如背景里只是捎带着提了一句美洲大陆,可内里的细节,根本没有填充。

究竟是伊比利亚人横扫八方,占据整个中南美,还是高卢人雄踞海外,亦或是如前世历史上,盎撒人雄踞北美?

这些都没提到。

但对于一个真实的世界,这些自然都是不可能空缺的。

文案和剧情,对于塔防游戏而言,重要归重要,但可以随着后续更新,逐渐完善,此前留白就好了。

看样子,这一部分“留白”,应该是随着游戏衍化为世界,而自动被填充上了。

“唉,第一批六星扈从里,居然没设计一条巨龙,不然就能像权游里的龙妈那样,骑着龙横扫世界了。”

昨日巨舰系统里,高级扈从里,拥有神话生物血统的也不少,虽然没有龙女的存在,但能与之媲美的也有很多。

比如芙琳吉拉,在解锁精英2模板后,所能使用的暴君化,化身成的鲜血暴君,就是不逊于巨龙的恐怖生物。

就是这门槛实在太高。

要想完成精英二,需要先把五星和六星扈从升级到满级,精英化后,等级归零,属性不变;再提升至满级后,才能进行第二次精英化。

四星及三星只有精英一,一星和二星则是达到三十级就是满级了,他们根本没有继续发掘潜力的可能。

“今天早些休息吧,明天要行军,还可能遭遇萨拉森人渗透进来的游骑...别忘了,就连一伙沙漠盗团的首领,都能掌握一定的超凡力量,作为拜火教世界最位高权重的两位君王之一,萨拉丁的麾下,也一定会有超凡的存在。”

洛萨替汉斯整理了下罩袍上的褶皱,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是他手底下唯一一个可独当一面的人才。

虽然汉斯随着升星,掉了一级亲密度,从崇拜降为了信赖,但那是因为品质提升才导致数值缩水。

说白了就是汇率变了,原先一百点亲密度就是崇拜,现在得三百点。

而不是汉斯真对洛萨产生了什么意见。

他的忠诚,也丝毫没有辜负洛萨的培养。

“是,大人。”

汉斯语气微顿,又补充道:“所以大人,你今晚要替我巡视营地吗?”

洛萨一阵心虚。

他轻咳了声,连忙从衣服里掏出印有鲍德温四世私人纹章的委任状:“还是由你来吧,毕竟,你已经被陛下擢升为耶路撒冷骑士团的司令官了,这属于你的职责。”

汉斯有些惊讶:“司令官?”

在他的世界里,条顿骑士团国也有类似的框架,司令官位高权重,是他此前,毕生都不敢想象的权位。

洛萨拍了拍他的肩膀:“嗯,好好干,这是你当之无愧的。”

汉斯拿着“委任状”,借着月光看了许久,脸上仍有种不真切的感觉。

“等等,不对啊。”

“不是说让我早点休息吗?”

...

返回到大殿里时。

般若似乎并未真的跟芙琳发生冲突。

后者气鼓鼓地看着洛萨。

洛萨心里咯噔一下。

琢磨了一下,回过味儿来,合着你们两个是在演给我看?

我不盯着,就没打架的必要了呗?

他很生硬地扯开话题道:“芙琳,这枚石像鬼戒指既然曾属于你,那你来教教我,它应该怎么用?”

芙琳没好气道:“注入魔力就好了,但召唤出来的士兵一旦死去,就得等一整天的时间,使石像鬼戒指恢复充能。”

“这其实是我们采佩什家族的信物,就像您手上佩戴的纹章戒指一样,主要用来盖戳的。”

“你们鲜血王庭还真是财大气粗。”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可惜了。”

“什么?”

“没事。”

洛萨可惜的是,当初为什么没给芙琳吉拉设计一柄厉害的法杖,或是给般若设计一套全身铠甲。

即使她们两个用不上,肯定也是非常不错的宝物。

洛萨虽然已经让马勒斯替般若打造了一套全身铠甲,但这并不意味着铠甲对般若有多大用处。

纯粹是若以血肉之躯在敌人堆里杀个七进七出,实在太过惊世骇俗了。

第二天清早。

在王家骑士团的驻地。

洛萨整理好衣甲,戴上了顶部嵌有孔雀翎羽的“巴萨内特盔”。

不得不承认,这顶头盔从正面看是有些丑陋的,但对洛萨而言,实用性更重要,而且丑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算是具备威慑力。

洛萨翻身跃上了特地披了一副鳞甲马铠的阿拉伯战马。

具装铁骑,在法兰克人进入到黎凡特地区后,也开始使用,目的是为了弥补萨拉森人的骑射对坐骑的威胁。

但沉重的马铠又会限制骑兵的冲击力,使得主要进行反复冲锋的冲击骑兵,变为了冲进人堆里便要切换近战武器砍杀的肉搏骑兵。

因此,洛萨并未给麾下的翼骑兵们装备马铠。

这种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用骠骑兵称呼更为合适的骑兵。

速度才是翼骑兵生命力的源泉,洛萨已经因无法制作那种最短三米的空心骑枪的问题,已经阉割过翼骑兵的战斗力了。

如果再配上全副马铠,改成具装骑兵,翼骑兵完全是扬短避长,再无特色可言。

还不如等哪天抽出来东帝国或是萨珊的具装骑兵军营,训练出专门的骑射,与冲击力俱佳的具状铁骑。

他自己骑佩有鳞甲马铠的坐骑,也只是一种显示身份的做法,真正上战场时,他肯定会另行更换坐骑。

回头看去,十余名翼骑兵亲卫跟在他的身旁。

他们手持两米余的骑枪,身旁都各自有一名骑着驮马的轻装军士服务,在行军时,他们会卸下身上的部分装备,将负重分配到驮马身上。

后面,是排列有序,身穿暗红与白色双色罩袍的王家骑士以及他们的侍从。

他们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给坐骑装配了棉甲,木甲或是皮甲,有些富裕骑士,还专门给坐骑配了一顶顶部有翎羽的头盔。

和那些朝圣而来的新骑士们不同,王家骑士团的骑士们,是经历过旨在提高组织度的训练的。

他们不会散漫随意地展开冲锋,着装也更为统一。

当然,和那些花花绿绿的骑士们一样,他们同样会在盾牌,罩衣上铭刻自己的私人纹章,用来彰显自己的身份。

此后,是经过洛萨队列训练,老兵新兵掺杂着配置的披甲军士队伍,由瓦兰吉卫队领头,他们整齐排成两队,跟在骑兵后面。

和那些连头盔都分不到一顶的朝圣者十字军相比,王家骑士团哪怕是新征召的军士,最次也有一副披甲和锅盖盔。

从强盗营寨里缴获的战利品,大部分都被洛萨利用职务之便,转手就卖给自家骑士团了。

看着这支甲胄齐备,装备“精良”的军队。

洛萨高举起手中的武装剑,下令道:“以天父的名义,全军开拔,我们要在城外的国王陛下神圣的旗帜下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