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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恩拖着疲惫的身子回了军营。金妮已经做好了晚餐,就守在锅前,她的两个孩子在忙着给一些刚招募的士兵盛饭。马修那厮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正弹着他的鲁特琴哼哼。

“我已经变成这样一个名字,由于我如饥似渴地漂泊不止,我已见识了许多民族的城,及其风气、习俗、枢密院、政府,而我在他们之中最负盛名;在遥远而多风的特洛亚战场,我曾陶醉于与敌手作战的欢欣…”

“狗屁!你丫见点血就腿软,还陶醉于作战?”劳恩骂骂咧咧地走到马修身前,一把夺过他的琴,“你就不能分担点杂务?还有,你们在干啥?我不是让你们明天再来报道吗?”

“长官,我们无处可去,所以就提前带着铺盖来了。”一个正在吸溜肉汤的流浪汉讪笑着,“正好赶上晚饭时间了,您看…”

“看个屁!我的话就是命令!我说让你们明天来,你们耳朵聋了?”劳恩气得一把将那人的碗打翻在地,“马修,你丫就是这么办事的?”

“这又关我啥事?”马修无辜地眨眨眼,“兄弟,累了就吃点东西早点休息,发火没一点…”

“滚!”劳恩怒吼着,就要冲马修抡起拳头。狗日的又皮痒欠揍了,这次非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但他刚举起拳头,腕子就被一只铁钳般牢固的手给攥住了。

“头儿,我寻思他说的没错呀?”齐一手拎着铺盖,一手抓着劳恩的腕子。劳恩试着挣脱了一下,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自己饿了一天的缘故,那只手没有丝毫松动。

“你也聋了?我说让你们明天…”

“你没对我说过。”齐满不在乎地挑选着自己中意的床铺,放开了劳恩。“你问完我的名字就走了。”

好像确实是这样。冷静下来的劳恩不满地啐了口吐沫,怒视着这群臭哄哄的,抱着饭碗打哆嗦的新兵。天杀的,如果不是这群蛀虫,他本来可以吃一顿相当丰盛的晚餐犒劳自己。因为这几十人的突然来访,金妮不得不把那些够五个人吃好几顿大餐的食材一股脑都扔进了锅里,做成了这顿清汤寡水的孬饭。

“对不起,长官。”金妮手足无措地解释道:“我还以为这些人今晚都要…”

“行了,没提前通知你是我的失误,你不用自责。”劳恩随手揪了个板凳,一屁股坐下,“给我盛一碗。”

我到底是怎么了?劳恩突然惊觉,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暴躁了?他把马修撇开,一声不吭地招募了这么多人,现在反倒怪起他没顺自己的意了?再说,这群可怜人只想来吃顿饱饭,这又不符合哪条规定了?

当劳恩穿上亲卫的制服,当他试着眯起眼睛让别人看不到他的眼神后,某种权威感就在慢慢侵蚀他了。是军尉的勋章开始让他改变——在一天之内,因为勋章和制服的关系,与其他人互动就已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就在刚刚这些来扮演士兵的流浪汉只是稍微辩解了一下,他便大发雷霆。

从不听我的话,上升到对我的身份不尊重,再到对整个体制的不尊重。劳恩下意识认为他们在挑战自己的权威,所以要好好羞辱他们,镇压他们。从戴上军尉的勋章开始,他就迅速忘记了这只是个象征他会承担更多责任的标志,而非满足自己欲望的令牌。

劳恩自我反省着,直到一碗飘着零星油花的肉汤被端到眼前,他才斜眼瞟了给他端汤的孩子一眼。和那些杵在原地大气不敢出的新兵们一样,那孩子也被吓得不轻,他的腿肚子在哆嗦,绷紧的嘴唇憋得发青,即便如此,他端碗的手依然很稳。

是个当盾手的好苗子。假如他大上十岁,那劳恩非常愿意亲自培养这种有天赋的后辈。如果这小子勤快点,劳恩甚至可以提拔他当个小队长。可惜了,现在他手下是一群老弱病残,他没得挑。

想那么多也没啥用。劳恩接过碗,吸溜了一口肉汤。味道还不赖,能用这么点肉和菜就把汤熬得有滋有味,看来金妮确实有一手。不管怎么说,累了一天能坐下美滋滋地喝碗肉汤总归是件好事,一口热汤下肚,劳恩的心情马上就好了许多。他舒服得叹了口气,同时瞪了那群新兵一眼。

“看我干啥?吃啊!吃饱就赶紧休息,明天你们要搭二十座营房。”

没多少人是心甘情愿当兵的。劳恩很清楚,这些人徘徊、希冀、做梦、掩饰,欠操的人生一成不变。等他们能看透人世间的残酷丑态,并承认自己的腐化堕落,他们就真正成为合格的士兵了。

想把他们改造成士兵,第一步就是填饱他们的肚子——和劳恩当年一样。

得到了进食许可的新兵们接连放松下来,默默地喝起了肉汤。劳恩注意到齐是在场所有人中唯一一个悠然自在的人,她随手把自己的铺盖扔在空床上,又大大咧咧地盛了碗汤,毫不客气地抓了几块面包,狼吞虎咽起来,好像劳恩的黑脸跟她要大吃一顿一点也不冲突。

可能神丹帝国的人天生胆大吧。劳恩不由自主地想着:她是如何看待这场战争的?她又是如何坦然做一个奴隶的?她为什么愿意来这样一片陌生的土地为毫不相关的人打一场没有意义的仗呢?

要是他能从齐口中套出问题的答案就好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人似乎满嘴跑火车,从不老实回答关键问题。

“咳,别一次拿太多。可以吃完再拿,但不许浪费食物。”马修凑到齐身边,好心提醒道:“劳恩军尉最痛恨浪费食物的人。”

“我吃得了,长官。”齐抬眼看了看局促不安的马修,“我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再整几块面包也吃得下。”

“那就好。我不清楚你们神丹人的习惯,但希望你以后能尽量遵守我们的军规。”

“那是自然。长官,你会弹琴?”齐盯着马修怀里的鲁特琴,眼中有一抹淡淡的兴奋。

“略懂皮毛。”马修矜持地笑笑,试着拨弄出几个和弦,引得齐和新兵们发出了阵阵喝彩。

“女人才摆弄乐器。”劳恩小声嘀咕着。他自然是看得出来,比起听他扯开嗓子训话,这些新兵更喜欢和好脾气的马修打交道,这让他很不爽。

“谁说的?人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齐为马修打抱不平,“不难理解,与其承认自己的缺陷,不如否定别人的优点。头儿,你打仗的水平也许不孬,但在这方面,你得学学这位长官。”

学?学个屁!劳恩愤愤不平地想,不就是一块木头吗?把它弄响有啥难的?虽然他也承认,一些贵族乐师的琴非常漂亮,用得是一种他认不出的稀有木材,普通人一辈子不吃不喝挣的钱可能也买不起那玩意。

“我自己是我全部经历的一部分;而全部经验,也只是一座拱门,尚未游历的世界在门外闪光,而随着我一步一步的前进,它的边界也不断向后退让。”看劳恩无言以对,马修便在新兵们的起哄下又弹起了琴。虽然多数人根本欣赏不来这首组曲,但他们依然有理由为马修鼓掌,感谢他为一顿并不丰盛的晚餐增添了些许浪漫的气息。

啊,该死的。劳恩懒得再说什么了,他决定一会把那袋别人贿赂他的烟丝拿出来尝尝,看那玩意是不是真有排解苦闷的功效。就让这群渣滓先高兴一阵吧,他们很快就会笑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