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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撩魔 > 第14章 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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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剪子来,戗菜刀......”

尾音拉长,转折的音调在悠长的巷子里回荡。

顾尊推门出来,被午后暖洋洋的日头一照,顿时多了几分倦意。

虽然屋里的那位美若天仙,但是给人的压迫感实在太强了。只在离开的这一刻,才觉得如释重负。

离开院子,迎面走来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乞丐,一只手拖着碗,另一只手拿着两个干干净净的竹板,打着节拍,嘴里唱诗念着:

“黄金非为贵,德重鬼神钦。钱财堪如粪,仁义价千金。”

“尘埃方埋嗔,春雨润枯心。满城争议论,谁是最伤心?”

也不知道是哪一句,忽然有点触动了顾尊,于是顺手摸了摸口袋,里面还有租房剩下的余钱。

可在翻钱的功夫,却听到乞丐又把刚刚的词说了一遍,翻来倒去。敢情原来是一招鲜,吃遍天。

顾尊顿时兴趣缺缺,手里那点铜板到路口买了点神仙肉,又慢悠悠的回到了神功戏班。

昨晚一夜没睡好,今天早上大家都在补觉。现在睡的差不多,也都起来活动了。

神功戏班虽然没有多少钱,但院子还是挺大的,三两个人住在一间房。顾尊因为是新来的,所以暂时自己住。不过这小院里除了顾尊还住着五位,其中也包括小邪神。

此时顾尊回到小院,就看到小邪神刚起床,拿着猪鬃刷在那刷牙。唱戏的人虽然是贱行,但毕竟是要登台的,也是爱干净的。

“宁夜,鬼来了,你姑妈去了?”小邪神说话有点含糊不清,最后吐掉口中的水,又说了一遍:“宁夜,回来了,你干嘛去了?”

“出去逛逛。”顾尊提起手中的神仙肉,说道:“请哥几个吃点。”

“真是够意思啊。”小邪神眼睛一亮,不过还是提醒道:“哥几个知道你有钱了,但那毕竟是拿命换来的。你要是受伤了,说不定就是卖命钱。所以最好还是攒下吧。我们天残地缺就不说了,你可是好人一个,模样又不差,以后可是还要娶媳妇的。”

顾尊无奈,他之前确实是想攒下的,没准还能做点小生意,赚的更多。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为了留住柳芷弥,只能特意租了隔壁的院子。这样一来,顾尊手里瞬间就剩下一些铜板了。

“嗯,我大多数就存起来了,剩下一点咱们哥几个吃点。”顾尊懒得解释前因后果,干脆就坡下驴。

“这样就对了。”小邪神倒是真为了顾尊着想。昨天他虽然确实对顾尊隐瞒了一些消息,但那是戏班入门的规矩。在规矩之外,小邪神还是很欣赏顾尊的。

戏班日子也清苦,日子过得紧巴巴。所以偶尔聚在一起吃点小玩意,是个挺有意思的事。

随后同一个院子里的其他四人也被小邪神叫来。有的搬小矮桌,有的搬小矮凳,全都要在屋檐下摆好。

桌子四周,甘甜解渴的井水一人一大碗。还有一位拿出了珍藏的一小把炒瓜子。

最后是重头戏,用荷叶包裹好的神仙肉放在桌子中间,打开之后有黑有白,看着肥瘦相间,香味扑鼻。

小邪神尝了一块,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一边的斗鸡眼甚至都有了神采,感叹的说道:“你说这玩意儿,到底是谁研究的呢?太美味了。”

旁边几个人也是点点头,筷子夹一块神仙肉吃点,再喝一碗凉水,舒服。

顾尊哭笑不得,看看这些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虽然这玩意儿叫神仙肉,但实际上不是肉。说白了就是新鲜的大蒜瓣,洗干净了,把水滤掉,然后再经过焖炸等流程之后的美味。

黑的是炸糊了,白的是炸轻了。混在一起黑白相间,乍一看好像是肥瘦相间,居然和红烧肉没有什么区别!

传言神仙肉是乞丐发明。曾经有个乞丐去一家面馆讨饭,被老板赶走了。乞丐饿极了,所以趁着店小二不注意,顺手拿走了一头大蒜。

回到自己窝里,乞丐想着生吃大蒜实在是辣心辣胃,所以像是做叫花鸡一样焖熟,然后用攒下来的一点猪油一炸,吃完之后惊为天人,当即来了一句:“吃了猪油炸大蒜,皇帝老子都不换。”

穷头百姓吃不起肉,所以爱吃这个过过瘾。毕竟再穷的人,也可以随便找一家面馆转转,假装找人,实际上是趁着不注意顺走一头大蒜,拿回家做神仙肉解馋。

当然面馆老板看着频频发生的大蒜失窃案,内心是什么崩溃的心情那就不知道了。

反正神仙肉的本质就是百姓生活太苦,所以自娱自乐、苦中作乐、就图一乐。

不过实话实说,这神仙肉味道其实还真不错。大蒜焖炸之后,口感软嫩还有弹性,完爆顾尊曾经吃过的什么烤大蒜,味道确实挺美味的。

顾尊也是见多识广的人,但也不得不说,敢情这才是大蒜的真正神仙吃法。

不过好吃是好吃,这神仙肉吃完也有一个致命的后遗症:大蒜吃多了容易消化不良导致涨肚,所以吃完之后的差不多三天里,会忍不住“尾气排放”严重超标。

关键是那可是大蒜发酵完的啊,杀伤力直接翻一百倍,可以说是冠绝天下的第一奇毒。

所以神仙肉虽然好吃,戏班里的人一般都是确定未来三天不会唱戏,才会大胆的吃。

要不然晚上躲到封闭的台子下面,谁要是一个神仙屁,好家伙,鬼还没等动手,人自己就熏死了,那也太冤了。

顾尊其实是想买肉来着,但是隔壁租房的花销确实是超预算了。

毕竟这里不是城南那种底层百姓聚集的地方。这是河阳城北,住的都是有点身份家世的人,所以房价就贵的别提了。

房价这玩意到哪都一个德行。神功戏班能住在城北,主要原因还是最开始的戏班大班主有点眼光,提前投资了城北宅子,这才师徒代代传下来。

午后正是犯懒的时候。几位吃着神仙肉,嗑着瓜子,喝着井水。这时候就开始扯闲天,聊东聊西。

不过聊的最多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幻想自己以后娶媳妇,二就是琢磨邻里街坊谁家的狗比较肥,计划着偷狗回来,杀了吃肉。

当然这偷狗计划和想着娶媳妇一样,纯粹是过过嘴瘾。幻想一下吃肉和娶媳妇,不可能真正去做的。毕竟戏子虽然地位低,但终究不是贼。

这种心态就像很多人明明没买彩票,闲着没事也爱幻想一下自己中了彩票头奖,这钱应该怎么花一样。穷开心呗。

“老李家那大黑狗,绝对肥肉多,生吃太腻了。”

“烤着吃吧,再配着神仙肉,咱们再去偷酒,途中英雄救美,人生圆满了。”

顾尊听着小邪神和其他人争辩吃法,因为这莫须有的事情,竟然争的面红耳赤。从蒸煮烹炸,孜然辣椒比例,简直像是大道之争。

看着日头西斜,顾尊忽然想起曾经天天熬夜,爆肝工作是福报的日子。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此时此刻的悠闲,居然是那时候最期盼的。

曾经那么拼好像也没有什么结果。现在这个世界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世间的事情好像都是这样,想象力的恐惧感总是多过于现实。

顾尊眯着眼睛,浑身暖洋洋的。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样静静的晒太阳,享受时光了。

在这俗世之中,看着人来人往,热热闹闹,挨挨挤挤,熙熙攘攘。狭窄的巷子,叫卖的商贩。生鸡活鸭、瓜果蔬菜。青菜附着泥土味,河鲜附着腥味,瓜果附着甜味。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各有各的味。

闲时漫步嘈杂中,幸而可以无目的,走走停停不等人,欣赏着世间百态,一直等到灯火阑珊。

顾尊忽然之间有了一丝奇妙的感悟,玄玄而难言。与此同时心花的藤蔓上,似乎也多了一个小小的根苗,隐隐约约散发着生机。

那是一种特别愉悦的心情,在这一刻如同蓦然回首一般出现,心中的万千念头骤起,如风吹落,似星如雨。

而一墙之隔的另一侧院落小屋中,青冥灯的火焰骤然明亮了几分。

柳芷弥诧异的看向顾尊所在的方向,有些错愕的喃喃道:“竟然悟道了,难道‘化凡’之说是真的?有意思......”

此时的顾尊回过神来,心中澄明。

人生任何美好的享受都有赖于一颗澄明的心,唯有内心富有充盈,方能从容抵抗世间所有的不安与躁动。

许是冷意渐浓夜未深,市井百态,最是世人的众生相。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