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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我的夫人是神捕 > 第523章 分肉,赚便宜,优昙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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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分肉,赚便宜,优昙仙花

“师叔,懂不懂金国文字?”

跑出几十里后,众人在黑龙江上寻了一处背风的地方,凿了一些寒冰做成简易的冰屋,作为暂时的休息场所。

李瑾瑜被包裹的好似粽子,洁白的绷带缠绕了一圈又一圈,再加上温暖厚重的狐裘,身体臃肿了将近一倍。

都说进了墓穴容易遇到粽子,没想到粽子没遇到,自己却成了大粽子。

不对,考虑到这个位置,可以说是被包裹成北极熊,尤其是趴下身子蜷缩成一团,和北极熊近乎一模一样。

身体被包裹住,嘴却没有,李瑾瑜拿出从金沉鹰身上翻到的金蛋,递给了无痕公子,请无痕公子翻译文字。

无论这里面是什么东西,武功秘籍也好,金国隐秘也罢,都是重伤修养之时的乐子,让心情稍微放松一些。

无痕公子道:“小金鱼,这里面如果是武功秘籍,你不是亏大了?”

李瑾瑜斜了陆小凤一眼:“这趟几乎没有收获,若是不把仅有的好东西拿出来分分,会被某些人说闲话。”

陆小凤拍桉而起:“下次直接报我的名字,免得生出不必要的误会。”

李瑾瑜非常擅长听取意见:“会被又贪酒又好色的陆小凤说闲话。”

陆小凤忽然觉得,自己刚才应该把李瑾瑜扔下去,用李瑾瑜金刚不坏铁打的嘴,抵抗无上大宗师的绝世强招。

“哼!你不该和吴明对攻,应该用你的嘴作为盾牌,这玩意儿不仅硬度天下无双,而且还损的神憎鬼厌。”

李瑾瑜道:“对于正人君子,我会用正人君子的方式讲话,再怎么顽固的老古董,我也能哄的舒舒服服。

对于贪酒好色的混蛋,我会用混蛋的方式讲话,不把他气的七窍生烟,对不起我多年苦修的喷人大法。”

陆小凤撇了撇嘴:“我自幼在市井中厮混,也没有你这么会损人。”

两人说话的功夫,无痕公子已经把绢帛上的文字快速看了一遍。

翻译这种专业性很强的内容,需要非常强的文化功底。

无痕公子没经过同声传译训练,翻译之前需要先看一遍,否则翻译错了几个文字,那可就是大大地打脸。

洁癖那种人设崩了就崩了,学识渊博这个人设,却是万万不能崩掉。

无痕公子道:“这是武功秘籍,名字叫做昊天罡气,金国秘传的两大绝学之一,非常高明的护体罡气。”

靳冰云道:“可惜了,还以为是天地霸拳呢,昊天罡气没什么用。”

李瑾瑜道:“根据我的判断,被我踢死的是二皇子金沉鹰,他能够随身携带的秘籍,只能是昊天罡气。”

楚留香道:“据我所知,不仅鳌拜精通天地霸拳,欧阳锋也会,既然可以外传,为何不能让兄弟修行?”

追命解释道:“正因为天地霸拳已经外传,所以绝不能有秘籍,否则以欧阳锋的性格,你猜他会做什么?”

李瑾瑜道:“脑子里的秘籍,只能想办法交易,装订好的秘籍,直接动手抢即可,欧阳锋可不是什么好人!”

傅红雪道:“真是复杂。”

李瑾瑜道:“皇家子弟,本就是这么复杂,指望皇家兄友弟恭,不如指望陆小凤大彻大悟,出家当和尚。”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指望我大彻大悟,不如指望你大彻大悟。”

燕十三道:“不管你们悟不悟,先说说这什么昊天罡气,让我看看金国嫡传的护体罡气,到底有什么玄妙。”

江湖规矩,法不传六耳。

不过李瑾瑜对于武功向来大气,尤其是抢来的武功,比如不死印法、乾坤大挪移,身边的人几乎人手一份。

陆小凤等人对此早已习惯,等着听无痕公子翻译秘籍,傅红雪觉得自己不该听,起身想要离开冰屋。

李瑾瑜伸出左手拉住他:“我曾经与人说过,谁与我并肩,谁就是我的生死兄弟,既然是生死兄弟,区区一份武功秘籍,有什么不可听的?”

傅红雪本想挣脱,但李瑾瑜全身都是绷带,若是用力大了一些,担心让李瑾瑜伤势加重,只得老老实实坐下。

追命安慰道:“傅兄不必拘谨,这家伙曾说过,武功需要与人交流,在交流中修改完善,让武功越来越强,倘若敝帚自珍,早晚会被他人超越。”

楚留香道:“确实如此。”

追命道:“我就赚便宜了,因为我只听你们说,却不用分享我的,祖师爷留下的规矩,我也没有办法。”

自在门门规:一门武功传下后,便不可使用,否则必然遭受反噬。

此法看似是束缚,却也激发了自在门弟子的创造力,每个人都会根据自身条件,创出适合自己的绝学。

另有一点好处,便是自在门弟子大多身处官场,此法可以有效限制收徒的数量,减少结党营私的嫌疑。

傅红雪道:“我也赚了便宜,因为我的经验你们全都学不来。”

傅红雪练武的经验,就是拔刀拔刀接着拔刀,除了拔刀还是拔刀。

每日拔刀万次,靠着超卓的天赋和勤奋的汗水,修成了一刀出鬼神惊的拔刀术,战力远远超越内功根基。

当然,除了拔刀术,傅红雪内功轻功也都非常不错,不过这是标配,在场的这些人,轻功方面都有极高造诣。

傅红雪精通的最玄妙的绝学,是魔教绝学“移天转地移穴法”,能够挪移自身经脉,减少走火入魔的危险。

这是魔教秘传绝学,外传很可能会招惹祸患,还不如直接闭口不言。

靳冰云笑道:“若说赚便宜,我才是真的赚便宜,我练的武功,你们肯定学不了,能学也肯定不会学!”

这句话简直天下无敌,任谁都会表示认可,众人立刻闭口不言。

除了无痕公子!

无痕公子在翻译秘籍!

在场众人,李瑾瑜的炼体修为最是高深,也最擅长护体罡气,听着无痕公子翻译秘籍,忍不住撇了撇嘴。

无痕公子道:“怎么了?难道我翻译的不对?你有更恰当的翻译?”

李瑾瑜道:“提到护体罡气,最强的无外乎是金钟罩、先天罡气,余下的均是号称能够与这些所媲美。

怎么形容呢,威力确实强,但没强到那个地步,举个例子,我的轻功媲美楚留香,实际上差距非常大。”

如果只按照速度来判断,列个表格比较短距离冲刺、长距离追击、贴身战闪避的数据,两人可谓相差无几。

但武功到了这个级别,一点点的提升都是无数的机缘和汗水,数据上只差一点点,差距却绝不是一点点。

就比如百米赛跑,十秒零一和九秒九九,数据只差了零点零二秒,实际上的差距,说是天差地别也不为过。

再者说了,高手交锋,差距只在方寸之间,一点点的差距,在激战到最激烈的时刻,就是天堑般的鸿沟。

一线之差,生死之别!

在护体罡气方面,金钟罩和先天罡气并列魁首,别的那些高深罡气,便只能屈居其后,以“媲美”提高身价。

燕十三道:“你这家伙,眼界实在是太高,天下第一固然厉害,天下第二不也是高手?你能做到天下第几?”

李瑾瑜道:“不是我眼界高,而是金国那些人眼光太浅,我师叔翻译的这卷秘籍,许多词汇是百年前的术语。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门绝学创出之后,从未被修改完善过,先贤应该被尊重,但最好的尊重,是把他们的理论修改完善。

摒弃先祖不可取,但一味崇古,祖宗之法不可改,也是大大的谬误。

完颜氏创功的先祖,固然是武道通玄的绝世人物,但若说天赋异禀,古往今来有几人能比得上菩提达摩?

菩提达摩开创少林基业,传下七十二绝技,时至今日,大半绝技被别的绝学替换,没被替换的多有修改。

达摩祖师创功之时,由于时代限制造成的缺漏,尽数被修改完善。

如果达摩祖师在天有灵,得知七十二绝技的变化,你觉得他会说后辈弟子不孝,还是觉得自己后继有人?

冰云是慈航静斋出身,慈航静斋对于武道的看法,和我几乎一模一样。

慈航剑典除了炼神心法,还有彼岸剑诀三十招,经过历代先贤修改,已经精炼为九招,并且还能继续提升。

保留九招武技,是让弟子对敌之时有更多的手段,是修改过程中达到的某种平衡,是暂时能做的最佳选择。

其余那些名门大派,峨眉华山、昆仑崆峒,乃至于嵩山派、衡山派,也有钻研武功、完善绝学的长老。

就连张真人这等陆地神仙,每年也会闭关九个月,钻研武道的同时,也会修改秘籍,让武当传承更加完整。

武当七侠中的俞莲舟俞二侠,是这方面的好手,等到他退居二线,多半就是武当紫霄宫的传功长老。”

陆小凤道:“你有创新么?”

李瑾瑜道:“我不擅长创造,让我无中生有创出灵犀一指、夺命十三剑是不可能事件,但把现有的秘籍,按照自己的方式修改,我非常的擅长。”

说着,李瑾瑜握起左拳。

“比如金刚不坏神功,别的人都是全身变身,我修改成分别变身,不仅消耗更少,适应性也变得更强。

我此时身负重伤,右臂更是完全动弹不得,唯有左臂经脉相对正常。

若是全身变身,或许会把身体经脉尽数冲断,但只左臂变身,不仅不会加重伤势,还能增强自身战力。”

燕十三道:“夺命十三剑呢?”

李瑾瑜道:“变成枪法了。”

陆小凤道:“灵犀一指呢?”

李瑾瑜道:“实话实说,灵犀一指确实高深,我能修改的不算多,但也有一些感悟,有空和你交流一二。”

陆小凤道:“你还真给修改了?”

李瑾瑜道:“要结合我领悟的乾坤挪移气场使用,现在用不出来,以后给你演示,我觉得有些花里胡哨,不如你的原版精纯,只能逞一时之雄。”

陆小凤闻言,满意的点了点头。

燕十三略带鄙视的说道:“你这家伙听不懂好赖话,金鱼的意思是我的剑法可以用于冲锋陷阵、建功立业,你的两根破指头,只能用于拈花惹草。”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小金鱼的夺命十三枪很厉害,真是好枪法!”

楚留香道:“我的武功呢?”

李瑾瑜笑道:“小师叔,若是没有你教的本事,我在大战鳌拜的时候,可能已经栽了,小师叔的分光捉影手和妙手空空,我修改成飞龙探云手!”

追命鄙视道:“真会取名字,明明是偷东西,偏要叫什么飞龙……”

无痕公子道:“飞龙是一种非常珍贵的榛鸡,炖汤味道极佳,这种榛鸡多栖息于松杉丛林,现在正是它们最为肥硕的时候,有机会可以抓来尝尝。”

傅红雪道:“有人来了。”

李瑾瑜道:“不必担心,来的是小李探花,我来介绍给你们认识。”

来的当然是李寻欢。

虽然马车会留下车辙印,不过铁传甲做好了处理,每个路口都有鱼目混珠的痕迹,跟踪更是绝不可能。

李寻欢飞刀无敌,眼力自然是一等一的锐利,纵然是无相皇,也休想逃过他的眼睛,跟踪者全都被“劝退”。

冰屋子做的并不大,李寻欢进来很容易,铁传甲身高体壮,进来之后只能缩着身子,好似冬眠的大狗熊。

“堂哥,寻到仙葩了没有?”

李寻欢道:“哪有那么容易。”

李瑾瑜安慰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若是随随便便就能寻到,岂不早就被人采走?正是因为难寻,才能有充足时间积蓄药力,才能绽放花朵。”

陆小凤道:“什么花?要不我去问问花满楼,他非常擅长种花。”

李瑾瑜道:“若说种花,我夫人苏樱也非常擅长,但这种花只能生长在冰天雪地之中,江南之地无法生长。

这种绝世仙葩,每隔六十年才会绽放一次,每次开花,必结红白两朵。

红的有如胭脂,白的宛如白玉。

花如海碗,灿如云霞,并带有奇异的香气,服用后可白发转黑,就算半点武功不会,也能保持容颜不老。”

陆小凤道:“这种绝世仙葩,若是真的存在,全天下的美人,必然会对此趋之若鹜,能让所有美人倾心。”

李瑾瑜道:“正是因为珍贵,所以才很难寻到,据我所知,上一个服用这种仙葩的,便是冰心前辈。

她服用的仙葩,是易前辈花费六十年时间,亲手培育出来的。”

傅红雪道:“好一个痴心人。”

李瑾瑜道:“有人痴于财富,有人痴于武功,自然也有人痴于爱情。”

楚留香道:“这是什么花?”

李瑾瑜道:“优昙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