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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我的夫人是神捕 > 第421章 钞能力,小心眼,张三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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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钞能力,小心眼,张三李四

“江湖风起云涌,不论是苍茫雪山还是西域大漠,全部都不消停。”

姬冰雁若有所指的说道:“雪山派的变故只是小事,毕竟雪山派只不过是二流门派,对江湖的影响不算大。”

厉胜男道:“那什么才算大?”

姬冰雁道:“当然是能够进入江湖歌诀的大势力,据我所知,最近四城五方中的四城,发生了极大变化。”

李瑾瑜道:“什么变化?”

姬冰雁道:“明尊城有了新任明教教主,据说叫什么公子羽,一个藏头露尾之辈,连真容都不敢暴露。”

“咳咳~说事就说事,评价人家的面具做什么,面具又没有得罪你!”

李瑾瑜心说,老姬不够意思,明明已经猜到是我做的,还非要指着和尚骂秃驴,把这力气留着骂胡铁花多好。

姬冰雁确实猜出来了。

原因很简单,明尊城争夺教主之位的时候,李瑾瑜在西域之地,带走了琵琶公主,且公子羽此前无名无号。

一件大事,如果发生的时候,李瑾瑜在附近,那么定然和李瑾瑜有关。

事情越大,关联越大!

如果这件大事是神秘人做的,那个神秘人,十有八九是李瑾瑜的马甲。

这种事情绝无半分推理,但也不需要推理,只需要下意识的反应。

作为李瑾瑜的老朋友,姬冰雁实在是太过了解李瑾瑜,知道李瑾瑜喜欢披着马甲做事,故意打趣了几句。

李瑾瑜道:“还有呢?”

姬冰雁道:“海鲨宫赫连霸,率领门人弟子进攻至尊城,凭分身魔影和分心掌大破威龙神掌,击杀官御天。

现如今,至尊城已经落入到赫连霸手中,想想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堂堂至尊城,就这么被人给攻破了!”

厉胜男道:“这有什么,背靠昆仑天险的明尊城,不也被人轻而易举的攻破了?至尊城有什么不可破的?”

姬冰雁道:“明尊城被破,那是因为敌人的实力太强,杨逍骄傲自大,不懂兵法,把五行旗的力量浪费掉。

假如五行旗驻守明尊城,纵然有直通城内的密道,也会造成极大杀伤。

别的不敢保证,至少唐经天和桂华生等后生晚辈,不可能安然下山。

至尊城城主官御天,是天下难寻的枭雄人物,武功渊深,智计卓绝,一手开创至尊城基业,岂是杨逍可比?

可官御天竟然放弃地利优势,主动与赫连霸单对单对决,他那霸绝无双的威龙神掌,也被赫连霸给破掉。

实话实说,开战之前,我私下里比对过,赫连霸的胜算不超过两成。

结果他兵不血刃拿下至尊城,甚至还有力量驱赶扑上来的野狗,赫连霸这一手,却是比公子羽强多了!”

李瑾瑜道:“老姬,你这话不对,赫连霸怎么就比公子羽强多了?”

姬冰雁道:“他的对手更强!”

李瑾瑜道:“官御天固然是当世之豪杰,但波斯明教的宝树王,以及魔门圣女,他们难道就好对付么?”

姬冰雁道:“这倒是我说错了,赫连霸的脸皮,是不如公子羽的。”

厉胜男道:“若是把公子羽的面皮剥下来,制作成盾牌,莫说官御天的威龙神掌,就算降龙十八掌、如来神掌之类的绝学,想必也能挡得住!”

李瑾瑜道:“另外两座城呢?”

姬冰雁道:“四方城据说是在争什么玉玺,四方城城主欧阳飞鹰,神月教教主半天月,也算是枭雄人物。

可不知怎么的,这俩人近些年越来越狂妄,半天月想要夺取四方城的一切权力,欧阳飞鹰则是想要当国王。

仅仅只是一方印玺,却偏偏搞出传国玉玺的模样,这有什么意义呢?

半天月的金佛不坏身,必须要保持童子之身,自是不可能有子嗣,欧阳飞鹰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

无论他们两个谁得了势,等到他们百年之后,又能把权力传给谁?他们又凭什么在西域建立一方国度?

西域三十六国,虽然大部分打不过四方城,但毕竟是传承悠久的国度,有完备的传承体系和文化体系。

四方城如果作为武林势力,雄霸一方轻而易举,当国王几乎不可能。

半天月和欧阳飞鹰都不行!

半天月童子之身,没有子嗣,武林门派没什么问题,想要把神月教,变为神月国,怕是招揽不到多少人才。

欧阳飞鹰可以招女婿,但他那种多疑的性格,肯定不会全心全意信任。

莫说是女婿,就算哪天突然多出来个亲儿子,他也是不会相信的!

两人年过半百,却连合格的继承人都没有,哪有人才会去投靠?”

姬冰雁往日话不多,不过刚才一番长篇大论,却是让他打开了话匣子。

一个人如果憋闷的久了,当他想要讲话的时候,必然是滔滔不绝。

越是沉默寡言的人,一旦他想要多讲几句,便会讲的越多,并且在讲话的过程中,会一如既往的保持条理。

就比如姬冰雁方才的话,无论是分析官御天,还是分析欧阳飞鹰,都分析的非常精准,颇有预言家潜质。

厉胜男道:“不对啊,我们最近也在西域,怎么没听说过这些事?”

姬冰雁道:“因为这些事刚刚发生不久,差不多是一个月时间。”

李瑾瑜道:“四城五方六大帮,四城有三处不消停,余下那座城想来也不会消停,老姬要不要去转转?”

厉胜男道:“铸剑城?”

李瑾瑜道:“我前些时日,拜托铸剑城铸造兵刃,该去验收成品。”

厉胜男道:“没想到,你竟然连铸剑城的人都认识,你不是不喜欢用宝剑么?怎么会让铸剑城铸剑?”

李瑾瑜道:“不是去铸剑,是把一把用陨铁铸造的宝剑熔了,打造成别的兵刃,现在差不多该完成了!”

厉胜男道:“人家是铸剑城,你偏偏要熔化宝剑,铸剑城城主就算不把你打出去,也该懒得搭理你才是。”

李瑾瑜道:“这你就错了,剑尊不仅搭理我,而且把我奉为上宾。”

厉胜男道:“为什么?”

厉胜男哼了一声,喝了口茶,姬冰雁身后的伴冰、迎雁二女,同样端起茶杯喝茶,正是恶作剧的绝好时机。

这么好的时机,当然不能错过!

李瑾瑜道:“因为我给钱!”

“噗!”

厉胜男、伴冰、迎雁同时把口中茶水喷出二尺,满脸都是震惊之色。

厉胜男喷出的茶水,被李瑾瑜轻巧的避过,伴冰、迎雁的茶水,则是完全落在姬冰雁背上,把姬冰雁纯白的衣服打湿,头发也变得湿漉漉的。

厉胜男微有愠怒,伸手在李瑾瑜后腰软肉捏了两下,姬冰雁满脸残念的看着李瑾瑜,心说你也忒小气了。

不就是打趣你几句么?

打趣的还是你的马甲,又没有直接提你本人,怎的这么快就要报复?

你可真是一点儿亏都不能吃!

伴冰道:“李侯爷,铸剑城那么大的势力,给钱就能当座上宾?”

李瑾瑜道:“那当然,铸剑城是一座大城,城内不仅有铸剑师,还有诸多百姓,全都是正经的生意人。”

迎雁道:“我怎么不知道?我们似乎从未做过铸剑城的生意。”

李瑾瑜道:“因为老姬不练剑,又不好意思请铸剑城铸别的兵刃,所以一直没有兵刃方面的交流。”

顿了顿,李瑾瑜接着说道:“不过粮食布匹药材之类的生意,老姬肯定是会做的,你们可以查查小金库。”

迎雁道:“需要查么?”

李瑾瑜道:“想让男人不出去拈花惹草,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的小金库给封了,让他没有那个本钱。”

伴冰打趣道:“侯爷也是?”

李瑾瑜道:“侯府的钱,全部都归我的夫人管束,只不过我的运气相对比较好,出门就能捡到钱。”

厉胜男讥讽道:“李侯爷出门如果捡不到钱,那就算是丢钱,李侯爷如果丢了钱,肯定是要去抢回来。”

姬冰雁见众人越吵越厉害,而且不知不觉间,火烧到自己身上。

为了防止小金库被封,姬冰雁立刻岔开话题:“休息得久了,我确实想出去转转,铸剑城是个好去处。

不过你这大煞星,走到哪儿都不会安生,别的城拆了也就罢了,若是把铸剑城拆了,不知有多少人找你麻烦。

到时候,数千剑客一同追杀你,剑光闪烁,把你细细的切成臊子。”

“先切了你这只死公鸡!”

李瑾瑜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天天说我心眼儿小,你姬冰雁的心眼子,怕是不比我大多少!

……

作为这片绿洲最大的土豪,姬冰雁出行的时候,当然是非常的豪华。

这个“豪华”不是吆五喝六,他并没有带很多人,整个驼队的成员只有十来个,但每一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比如当年去龟兹国时,同队出行的小潘,可惜石驼并不在驼队中。

石驼不喜欢喧闹的环境,尤其不喜欢铸剑城那种热火朝天,姬冰雁对此没有勉强,让石驼留下来看家。

精锐的属下,健壮的骆驼,还有一辆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乾坤,充分显示“隐”之一道的马车。

华人自古崇尚隐,虽然有“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的说法,为人处世还是以“隐”居多,莫说是骆驼队,就算是航母舰队,也能变成渔船!

姬冰雁虽然很有钱,但却绝不是暴发户土包子,人家可是姓“姬”。

哪怕从老子那一辈开始算,李家也比不得姬家传承悠久、底蕴深厚。

旁支又如何?

姬如玉也算不得是嫡系,可他们家里面那些书籍,李瑾瑜能看懂的不超过千分之一,基本上是在看天书。

那特么的鬼画符,李瑾瑜连那是什么时代的文字,都分辨不清楚!

华夏古代有这么多文字么?

这是外星人留下来的吧?

我怎么一个都不认识啊!

哪怕是虚若无、梅长苏那等学识渊博的饱学之士,表示想要把那些书籍破译完毕,至少需要五百年时间。

没日没夜破译,五百年可完成。

他们每天管理那么多事务,只能抽出一个时辰破译,恐怕给他们上千年的寿元,也只能破译一小部分。

李瑾瑜为了加快进度,托了王小石的关系,把部分书籍送给许笑一。

据说天衣居士最近一直在闭关,变得形销骨瘦,为了防止天衣居士精力衰竭而死,又送去了人参雪莲灵芝。

姬冰雁家族的底蕴,比姬如玉分毫不差,书籍没有那么多,但随着时代的延续,每一代都会整理完善。

比如秦朝的时候,姬冰雁先祖便把家族的藏书,尽数改为了小篆。

姬冰雁的笔法,便是姬家一代代的先祖,整理书籍时研究出来的。

等到姬冰雁把自家藏书,全部整理为正楷字,武功便会彻底大成。

那个时候的姬冰雁,武功绝不弱于楚留香,纸面实力甚至更胜一筹。

无他,唯手熟尔!

技近乎道矣!

……

夜。

驼队找了个避风的地方,小潘麻利的点起篝火,火上煮了一锅热菜。

众人围着火,喝着酒,空气中满是胡椒、辣椒、葱姜、孜然和牛羊肉混合的香气,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江玉燕切了一大块略有焦湖,带着些炭火味的羊腿肉,淋上特制的酱料和香料,用大饼卷了,递给李瑾瑜。

作为李瑾瑜的贴身侍女,江玉燕对李瑾瑜的习惯非常了解。

首先必须吃肉,无肉不欢!

其次猪肉爱吃炖的或红烧,羊肉爱吃涮的和烧烤,牛肉爱吃酱香或者是蒸饺,驴肉喜欢五香以及锅贴饺子。

吃烤肉的时候,首先必须要完完全全的烤熟,绝不吃半生不熟的东西。

其次最爱吃略微有点烤焦,并且带着炭火气的烤肉,也就是烤羊腿的那层外皮,内部嫩肉反而不太在意。

在金陵侯府的时候,可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野外的时候,自然是大饼卷肉烧刀子,配菜是呼啸的北风。

李瑾瑜这种吃法,多是扛麻包抬轿子的力本儿,开荤的时候的吃法,吃起来满嘴都是油,越吃越是狂放。

不过李瑾瑜毕竟是大家族出身,哪怕抱着烤羊腿勐啃,也能表现出优雅的仪态,嘴角甚至不会沾染油花。

姬冰雁笑道:“我最佩服你的,便是无论吃的多么豪放,嘴角都不会沾染油花,身上甚至不会留下烧烤味。”

众人正在喝酒吃肉,远处忽然传来两个声音,一个滑稽,一个冷肃。

“好香,好香,好香,这烤肉的味道真香啊!当真令人食指大动矣!”

“确实香,我想吃!”

“咱们过去吃点儿,想来以这些人的豪阔,不会吝惜一顿饭。”

“正合我意!”

众人回头看去,却是两个人。

一人身材魁梧,圆脸大耳,穿一袭古铜色绸袍,笑嘻嘻地和蔼可亲,那个略有滑稽的话,显然是他说的。

一个身形甚高,但十分瘦削,身穿天蓝色长衫,身阔不及胖子一半,留一撇鼠尾须,脸色颇为阴沉,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定是惜字如金的大冰块。

两人快步走了过来,姬冰雁眼中闪过好奇,问道:“怎么是你们?”

两人不是别个,正是侠客岛赏善罚恶二使者,两人不以真名示人,只是随便取个代号,胖为张三,瘦为李四。

张三李四也颇为惊讶,他们只是嗅到肉味,想来打个秋风,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姬冰雁,脚步不由得停了下来。

赏善罚恶令名声极差,基本上就相当于催命符,刚给人家送了催命符,就要吃人家的饭,无论面皮多厚,总归有些不好意思,不知该如何开口。

李瑾瑜笑道:“远游之人,本就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两位兄弟既然觉得肚子饿了,不如过来吃点儿烤肉。”

张三看了李瑾瑜一眼,又看了看厉胜男和江玉燕,笑道:“这位英俊潇洒雍容华贵的公子,想来便是大名鼎鼎的金陵郡侯了吧,久仰久仰。”

江玉燕递过去两块烤肉,两人大喇喇的接过,倒也没有半点怀疑。

堂堂金陵郡侯,天下有数的英雄豪杰,怎么会用下毒那种小手段?

就算真的下了毒,他们也不怕!

他们随身的酒葫芦,便是天下间最厉害的毒药,比鹤顶红更甚十倍。

李瑾瑜道:“我是李瑾瑜,不过却没什么名声,真是有些可惜啊!”

张三道:“我们远在海外,也知侯爷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号称百万军中逞无敌,怎的会是无名之辈?”

李瑾瑜道:“我若真的有名,你们的铜牌,怎么不送给我呢?”

张三道:“侯爷想要铜牌?”

李瑾瑜道:“当然,要不咱们在这儿打一架,我赢了你给我牌子?”

张三道:“世人皆视侠客岛为龙潭虎穴,视我们为黑白无常,怎的侯爷却要去闯?难道侯爷不怕么?”

李瑾瑜道:“实话告诉你,我准备带着楚留香、四大名捕、四大女神捕一同去侠客岛,若非陆小凤晕船,陆小凤肯定也是要参与一手的!”

张三闻言撇了撇嘴。

你这大煞星,还是滚远点吧!

侠客岛庙小,招待不起真神!

今天真是久走夜路遇到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