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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我的夫人是神捕 > 第30章 蜀中四大势力,真正的乐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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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蜀中四大势力,真正的乐子人

黄昏,山色已被染成深碧。

雾渐渐落下山腰,穹苍灰黯,苍苍茫茫,笼罩着这片一望无际的原野。

羊咩,牛哞,马嘶,混合成一种苍凉悲壮的声韵,再然后,羊群,牛群,马群,排山倒海般合围而来。

这是幅美丽而雄壮的图画,这是支哀艳而苍凉的恋歌。

黑的牛,黄的马,白的羊,浩浩荡荡,奔驰在蓝山绿草间,再混合牧民高亢的曲调,更显得美丽壮阔。

本世界的地形和前世差不多,只不过等比例放大,因此,武周境内有许多广阔的原野,也有许多牧马场。

众所周知,中原王朝和草原异族世代交战,远古至今从未断绝。

每一位称得上雄才大略的皇帝,都会在中原找寻合适的牧马场,驯养优良的战马,训练优秀的骑兵。

本世界虽然武道昌明,顶尖的武者可以一人灭一城,一人破万军,千军万马奔驰的威势也不可小觑。

贞观四年,大唐军神李靖,便曾经率领三千重骑,击杀七位大宗师,把东突厥颉利可汗变成大唐的俘虏。

此后,无论高宗李治,还是女帝武则天,对于大唐境内的牧马场,都是多有支持,大唐畜牧业颇为火爆。

李瑾瑜眼前这幅壮美图景,实际上只是一处小的马场,莫说与广阔无边的草原对比,即便是昔年的飞马牧场,也是远远无法相提并论。

飞马牧场?

想到曾经的中原第一牧场,李瑾瑜露出一抹惋惜的笑容。

在一个混乱的时局,最忌讳的不是没有能力,而是看错人、押错宝。

飞马牧场就属于押错宝的,传了数代的马场,最终成了李唐的皇家牧场。

那个声名赫赫的“扬州双龙”,在坑人方面,绝对是一等一的,而且专门坑自己人,坑死人不偿命。

“李大公子又在感叹什么呢?”

“没什么,柳儿,你觉得眼前的景色怎么样?是不是非常的壮美?”

“我可不懂附庸风雅,如果非要让我说,只觉得像是剥开的石榴。”

“你个贪吃的小丫头。”

李瑾瑜手中,恰好就有一个刚刚剥开的石榴,红红的,亮亮的,好似一颗颗红宝石,整整齐齐的码放着。

开石榴也是有技巧的。

先在顶部画一个圈,或者是一个四方块,把顶部去掉,露出红红的石榴籽和果衣,顺着果衣下刀,有几个果衣便划几下,轻轻一掰就能完美分开。

本世界另有一桩异常,便是各个时期的水果蔬菜都已存在,并且由于天地元气的存在,变得更加香甜。

此时已经是晚秋,正是石榴成熟的季节,而川蜀之地的气候非常适合石榴生长,尤其盛产一种软籽石榴。

李瑾瑜从不会委屈自己的肚子,刚刚到达蜀地,便买了几个大红石榴。

“丫头,说说川蜀之地有几家武林大势力,说对了这石榴就给你。”

“若说川蜀之地的武林势力,首推位列七大剑派次席的峨眉派。

不过据说独孤一鹤和灭绝师太都非常不喜欢这个名次,在他们面前最好还是不要提,免得被人教训。

除了峨眉派,七大剑派中的巴山剑派也在川蜀之地。

巴山剑派创派老祖,是巴山夜雨顾道人,以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名传天下,剑势空灵绝响,为武林一绝。

除了两大剑派,江湖八门中的毒药暗器大宗唐门也在蜀地,唐门暗器千千万万,随便哪一种都能勾魂夺魄。

唐门弟子众多,行事亦正亦邪,惹了峨眉和巴山,或许还有机会存活,惹了唐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三家大势力之外,青城山上的青城派,亦是传承千年的大派,只不过近些年人才凋零,不负昔日威严。”

柳儿随铁飞花四处办案,对于江湖势力不说了解通透,某处地方有什么大势力,还是了解的很清楚。

李瑾瑜把石榴放在柳儿手中,轻轻给了她一个脑崩儿,笑道:“你刚才说的基本都对,就是青城派说错了。”

“哪里错了?”

“青城派以松风观为主,而松风观观主余沧海武功一般,门下弟子也无甚优秀,看起来江河日下日益凋零。

但任何一家传承悠久的大派,都一定会有镇山老古董和压箱底传承。

据我所知,青城派至少还有两个八九十岁的老家伙,他们的武功远在余沧海之上,只是多数时间都在潜修。

倘若余沧海倒行逆施,为青城派招来生死大敌,你就能见到青城派隐修的老怪物,以及最高深传承了。”

“若是真的这么厉害,为何让余沧海当了掌门?难道他们不慕名利?”

“那倒不是,只是青城派的传承虽然悠久,但并非武修门派,而是以修道居多,门内传承对于道法要求极高。

不是那些人不想争,而是为了修成高深武功,必须静心修道,而修道修的时间久了,也就无心权势地位。”

“这不是很好么?”

“从传承角度,自然是好,但当了掌门的练不成高深武功,有高深武功的闭门修道,使得传承千年的门派,竟然连进入江湖歌诀都资格都没有。”

“明白了,我说同为佛道名门,为何有的声名赫赫,有的传承悠久却籍籍无名,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说这些了,吃完石榴,去把前面两个人请过来,语气客气一点。”

柳儿定睛看去,果然是有两个人。

一个年纪约莫十三四岁,眉眼比之李瑾瑜丝毫不逊,面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顽皮和邪气。

一个年纪约莫二十岁,身着一身素白外衣,看似俊逸不凡,像是教养极好的富家公子,实际却是女扮男装。

邪气少年背上背着一个大包裹,一边走,一边从包裹中取出物品,随手丢弃在草丛中,最后竟然全丢了。

这些物品虽然不是什么珍品,却也价值数百上千两,就这么随意丢弃,却一点也不心疼,当真有些诡异。

铁飞花打趣道:“小师弟,不如你来猜猜,这小家伙为何要这么做?”

李瑾瑜笑道:“为了找乐子。”

“什么乐子。”

“这些东西丢在草丛里,如果被好人捡去,可以做许多好事,想到人们开心的脸,他自然也非常的开心。

如果被坏人捡去,坏人们为了多分一些财物,定然会打起来,想到坏人们头破血流,他也会非常的开心。

如果被懒骨头捡去,一定什么事都不想做了,整天都要去草丛里找,四处去找……直到饿死为止。

只是随意扔了一包财物,就能改变这么多人的命运,岂不是乐子?”

“真是一个小魔星,不知是什么样的地方,能培养出这样的魔星。”

“那处地方小师姐很熟。”

“哦?什么地方?”

“恶人谷!”

“真的么?我不信!”

“马上有人证明给你看!”

“谁?”

“那个女扮男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