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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波来到了前面的游戏厅,走到了麻将机跟前,对着一名带着大粗金链子,边上放着个手包的男子问道:

“刘哥,有人找挂杆儿,十块一杆儿,你要不要玩几局?”

这个刘哥是当地的一个包工头,属于赶上了时代的风口浪尖儿最早发迹的那伙人,他的手里不差钱,包里随随便便就能扯出几千块百元大钞。这在当时的年代,是一件非常稀罕的事儿,要知道这时候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几百块而已。

刘哥抻了个懒腰,然后站起身来说道:

“行啊,你帮我把分给退了,我搁这儿腻歪这么久,就是为了找人挂几杆儿,再没人我就打算回去睡觉了。”

台球厅这边,罗琦琦对挂杆儿的兴趣不大,哪怕是她的同学叶晨下场,她翻开书包,从里面找出还没看完的《欢乐英雄》打算今晚贪点黑,也要把这本书给读完。

这书是罗琦琦从书店租的,还回去的时间晚了,可是要多付钱的,一天五毛呢,对于每个月零花钱并不多的罗琦琦来说,她不得不精打细算。

叶晨看到了罗琦琦手里拿的书,笑了笑然后说道:

“罗琦琦,你眼光不错。这本书是古龙自认为写的最好的一本武侠小说了。”

《欢乐英雄》这本书创作于一九七一年,当时是古龙巅峰时期,这本书也是古龙个人最爱的作品。但因为小说与一般传统的武侠小说有着许多不同,叙述也是采用了散文化的笔法,因此在一些读者中间并未得到好评,但也有一部分读者认为这是古龙最好的作品之一。

罗琦琦的眉毛一挑,班级里的同学对于她平日里喜欢看杂书多有异议,觉得这不是一个上了高中的人应该做的,她也自认为与众不同,从未想过能在同学中找到自己的同类。在听到叶晨评价古龙的作品,并且表达了赞许,罗琦琦试探着问道:

“怎么?你也喜欢看武侠小说?”

叶晨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对着罗琦琦说道:

“我对金古梁的武侠小说都很感兴趣,不过相比金庸和梁羽生,我更加偏爱古龙的小说。虽然他因为个人原因,有很多书写到一半后都是别人代笔的,不过他书中的个人风格,是金庸和梁羽生比不了的。”

叶晨的话勾起了罗琦琦的谈话欲望,她正要与之交流时,许小波已经带着刘哥走进了台球厅。刘哥看着还穿着校服的叶晨,倒是没怀疑他的台球水平,毕竟很多小孩儿的台球打得多蛮不错的,可是却怀疑他作为一个学生,挂杆儿有没有钱付彩头,于是便开口说道:

“挂杆儿可以,不过得把钱晾一晾,我可不想被人空手套白狼。”

叶晨淡然一笑,也没说什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钱夹子,然后扯出了几张百元大钞,接着说道:

“放心吧,一把一结,输了绝对有钱赔付!”

叶晨在这个世界的命运和在少年派世界的相似,都是父母不在身边,每个月把生活费给汇过来,还是照旧跟自己的爷爷一起生活。老人家岁数大了,身体不便,所以买菜之类的都是叶晨负责,他每天早起都会做好一天的饭菜,然后才去学校上学,因此兜里自然是不缺钱。

既然不差钱,刘哥自然也没有异议,那就开打吧。挂杆儿开始了,双方轮流开球,刘哥一上手就感受到了压力,因为这穿着校服的小家伙,不是一般的准,这也让他来了兴趣,因为只有跟自己水平高的选手较量,才能让自己的准度得到提升,至于钱不钱的,还真没这么重要。

许小波则是一直盯着台球案子这边,因为敢于挂杆儿的人,打球速度都是很快的,除非是那种喜欢给别人做斯诺克的选手,要不然几乎就是几分钟一杆儿,这也是台球厅这边喜欢挂杆儿的人的主要原因。

几杆下来,看着看着许小波就看出了猫腻来,这个叫叶晨的家伙,台球水平不是一般的好,只要给他机会一杆清台仿佛是喝凉水一般简单,最主要的是他还会时不时的给对方放水,估计是怕对方输急眼了,不跟他玩了。

可是别看叶晨十杆里能放三俩杆水,每到决杆的时候,他却从不留情,因为这时候不仅要赔付赢家的钱,还要付台费的。二三十杆下来,这家伙居然没付过一次台费,不得不说,这家伙实在是太贼了。

双方打了五十杆台球,刘哥输多赢少,算下来输了将近三百多块,不过他也没在意,对叶晨笑着说道:

“这眼瞅着十二点了,先不打了,你想挂杆的时候,就让小波过来找我,我随时候着。回去晚了,我家婆娘该发飙了。”

“好啊,你要是有朋友的话,咱们打台球扑克我也可以的。”叶晨同样是微笑着回道。

相比于挂杆儿,台球扑克的难度更高,一般是三个人进行,单独挑出从A到大王的十五张扑克牌,小王十四,大王十五,每个人抽五张,打完自己对应的球就算赢了,按球来结算,一个球就是十块钱。

挂杆儿相比于台球扑克,相对来说则是更加耗费体力,因为不间断的打上几十杆台球,这真的是个体力活,换个身体孱弱的,可能打完腿都软了。

罗琦琦这时也把书看到了尾声,看到叶晨这边结束了挂杆,抻了个懒腰,然后说道:

“总算是打完了,走吧,咱们仨去吃烤串儿,今天我请客,谁都不许跟我抢!”

许小波跟罗琦琦认识这么久,深知她的性格,这是个从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家伙,哪怕是自己帮了她,她过后也要拼了命的找补回来。今天叶晨帮着她出头,从幺儿拐的几个小痞子手里把她给救了,她势必要请客安排的。

而已经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家单独请一个男生,肯定是不妥的,所以把自己也拉上,实属正常。许小波也没拒绝,点了点头,然后对着罗琦琦和叶晨说道:

“你们等我会儿,我把地扫一扫,然后跟李哥打声招呼,咱们就可以撤了。”

“我来帮你!”说着罗琦琦驾轻就熟的找到笤帚,开始扫地。

两人都在忙,叶晨也不好在一旁看着,他拿起了三脚架,把台球案子上散乱的台球摆好,推到案中央,三人各干各的,没一会儿的工夫就收拾妥当了,正所谓人多好干活,人少好吃饭,这些活如果都是许小波一个人忙,恐怕要好一会儿。

许小波突然想起了什么,上到二楼的休息室,没过多一会儿,从上面下来,手里拎着一个书包,递给了罗琦琦,然后说道:

“给,拿着!”

罗琦琦看到书包,一阵惊喜,对着许小波问道:

“哥,这是给我的?”

许小波点了点头,还是那副不够言笑的表情,开口说道:

“早就看你那破书包兜不住了,干嘛?不要啊?不要我可给别人了!”

说着许小波的手就要往回收,罗琦琦赶忙伸手把书包夺了过来,爱抚了几下,然后美滋滋的背上,走了几圈,然后问道:

“怎么样,哥,叶晨,我背这个书包好看吗?”

许小波看着罗琦琦,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模样,然后说道:

“这才有点学生的样子,要不然你都快成小太妹了。”

三人来到幺儿拐的一处烤串儿,罗琦琦张罗着要了二十串羊肉串,然后来了六个烤饼,也没叫酒水,只见罗琦琦跟变戏法似的,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了三瓶汽水,一人递过去一瓶。

这可能是叶晨吃过的最寒酸的一顿饭,不过叶晨却吃得非常开心,他是真心觉得罗琦琦这个同班同学很不错,不知道那些网上的智障,怎么会把她给评价成小太妹的,如果所有的女生都像她一样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那男人们了就有福喽。

三个人一顿烤串吃下来,花了十多块钱,这在后世几乎是难以想象的,这时候一串羊肉串才五毛钱,再加上六个烤饼,总共才花了十三块钱,而且羊肉串咬上一口,滋滋冒油,纯正的羊肉味儿,绝不是后世的那种科技与狠活能媲美的。

三人从烤串店里出来,罗琦琦突然停住了脚步,对着叶晨说道:

“叶晨,今天谢谢你,如果不是你的话,我肯定是要遭点罪了。我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可是……”

罗琦琦欲言又止,从小学到初中,她的名声一直都不怎么好。因为班级老师的冤枉她偷了同学的钢笔,同学们一直都背地里叫她“三只手”,这已经成为她身上抹不去的污点,她害怕叶晨这个新同学会嫌弃自己。

许小波静静的在一旁看着,没有插言,他很清楚罗琦琦心中的担忧,同时他也不认为叶晨在听到同学对罗琦琦的非议后,会继续跟她做朋友,因为从小家长和老师根深蒂固的教育,让孩子们离坏孩子远一点,已经根植在这一代人的骨子里。

叶晨自然明白罗琦琦在担忧什么,细数罗琦琦的小学和高中班主任,都属于不作为的那种,尤其是小学的那位,从罗琦琦转学到这个班级的那一天起,小学班主任对罗琦琦的印象就比较一般,班主任对罗琦琦做自我介绍时的态度与后来关荷做自我介绍时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罗琦琦刚到这个新班级时,她是比较开朗的,会主动与同学说话,想要融入这个集体。转折点出现在“偷钢笔”事件发生以后,当时班级里一名女同学说自己钢笔不见了,而课间操的时候,偏巧罗琦琦由于没带红领巾,所以没有参加。

于是班级里就有同学怀疑是罗琦琦偷了钢笔,首先公开提出怀疑的是班级里面坐在最前排的一个男生。这个男生是班级里面那种最调皮捣蛋的差生,好像在每个班级里面都会有一两个这样的差生,这类学生就是一个班级里面的毒瘤。

但有些老师、家长偏偏会认为这样的学生聪明,可无数事实证明,这种学生只是喜欢哗众取宠地耍怪,长大后基本上也是社会的毒瘤。

没想到这名男生指认是罗琦琦偷了钢笔以后,班主任再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相信了,提出了要翻看罗琦琦的书包。

这种行为对谁来说都是极大的侮辱,更何况这还是一个正在读小学的孩子,老师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怎样的伤害。

虽然最终并没有在罗琦琦的书包中找到钢笔,但班主任却依然认定钢笔就是罗琦琦拿的,还给罗琦琦家长打电话说了这件事,并且当班级里的差生叫罗琦琦“三只手”的时候,班主任也从来没有制止。

叶晨看着罗琦琦突然笑了,先是叹了口气,然后语气有些抱怨的说道:

“我还以为白天在班级的时候,咱们俩就已经是朋友了呢,没想到做你的朋友还得过五关,斩六将,经受无数的考验啊?”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罗琦琦有些慌乱的摆了摆手。

叶晨没再逗罗琦琦,而是看着她有些自卑的样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罗琦琦,你在班里可能不受同学的待见,他们都觉得你太装了,可是我知道那是你给自己穿上的铠甲,是为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而已。

同学间没什么秘密,我听过别的同学背地里对你的非议,可是那又怎样?我交朋友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正相反,我觉得你是个很飒的女生,你做到了很多女生做不到的事情。

而且你觉得我就不会引起别人的非议吗?经过今天白天的事情,我毒舌小王子的名号,恐怕已经不胫而走了。估计林岚和李莘都快要恨死我了,尤其是李莘,你没看到她看向我的眼神,就跟看到杀父仇人似的?”

罗琦琦被逗乐了,李莘一大早校服裤子被指甲油给殷红了一大片,几乎成了班级同学的笑柄,无奈之下她第一节课都没来得及上,就跟老师请了假,回家现去换的裤子。

因为这件事情李莘哭得梨花带雨的,而始作俑者正式面前的这个家伙。叶晨一本正经的瞎掰,给林岚和李莘吓到了不行,仿佛涂了指甲油就会马上死了一般,吓的林岚拿着刷子拼命的刷着手指甲,都刷起刀枪刺儿了。

一旁的许小波很久没看到罗琦琦笑得这么灿烂了,他好奇的问起白天学校里发生什么事了。罗琦琦绘声绘色的给他讲了一遍,尤其是自行车小广告的那个梗,说到的时候,笑得脸蛋红扑扑的。

许小波听完也笑了,轻捶了一下叶晨的肩膀,然后说道:

“看不出来嘛小子,我还以为你跟罗琦琦一样,都是那种不爱学习的学生呢,没想到你的化学知识蛮扎实的,这种冷门的知识,可不是谁都能掌握的。”

叶晨知道自己此时已经得到许小波和罗琦琦的认可了,这是两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用尽自己的全力,在努力挣扎的两个伙伴,他们俩无时无刻都在为了离开这个泥潭而进行着努力。

同时许小波和罗琦琦在面对外人的时候,都是心存戒备,不是谁都能轻易得到他们的认可的。每个人都有各自择友的标准和底线。所以叶晨从一开始就以诚相待,从没想过去套路或是耍心眼儿之类的。

说实话,叶晨愿意跟这种心思相对单纯的家伙成为朋友。因为他在内心里已经厌倦了社会上的尔虞我诈,哪怕是交流都留着心眼儿,这种日子是他的常态,要知道他已经穿越了十来个诸天副本,所有的时间加起来,差不多是普通人的好几辈子了……

罗琦琦今天感到很开心,因为自己难得交到了新朋友。她回到家的时候,父母和妹妹都已经睡下了,罗琦琦在玄关换好了拖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了台灯,把所有的课本都搬运到自己的新书包里。

抚摸着自己的新书包,罗琦琦意识到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了。没谁比她更清楚许小波的日子过得有多难,现在他回到家里,应该还在忙活着给手套打捆吧?他那台学英语的随身听都已经快散架了,自己帮他换一台随身听吧!

罗琦琦相比身边的同龄人要早熟许多,她很清楚没谁可以理所当然的去享受别人的关爱,哪怕自己是个女孩子也不行,因为这会让自己的友情变质,这是罗琦琦不希望看到的。

周末的早上,一大早罗琦琦吃过了早饭,拎着自己的书包,骑着自行车就出了门。她骑着自行车来到了汉台区中心广场的地下商城,这里有专卖随身听的商铺。

罗琦琦事先已经做过了功课,来到了一家口碑不错的店面,开始挑选起了随身听。老板无奈的看着罗琦琦,说实话,他最烦的就是这种挑剔的顾客,而且看她的穿着打扮,根本就不是有钱的孩子,想要从她身上赚到钱,简直比登天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