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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唐人的餐桌 > 第七十八章 敲骨吸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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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绩对苏定方道:“你去把恶犬弄成疯狗吧。”

苏定方点点头,起身就离开了。

程咬金对李绩道:“为什么不把云初弄疯呢?”

李绩道:“他本来就是一个疯子,如果再疯的话,没人能预料到他能干出啥事情来。”

“你不是说他是现有的将军中最沉稳的一个吗?”

“是的,他只是看起来沉稳,实际上他是最疯的一个,老夫总觉得他的身体里装着两个鬼魂……”

程咬金道:“要不要通知韦,杜,窦,独孤,裴那些人?”

李绩瞅着程咬金道:“你想要那些人手里剩余的单据?”

程咬金道:“我们的损失总是需要找补回来才好。”

李绩担忧的道:“你去了怎么说?”

程咬金道:“老夫会告诉他们,他们已经尽力了,接下来,就要看我们出手了。”

李绩道:“事后如何自圆其说?”

程咬金道:“他们若是逃过一劫,老夫就说,天使遇袭,不可轻举妄动,如果不能逃脱,老夫不用跟任何人解释。”

李绩道:“那就去吧。”

程咬金一口喝干了杯中酒,起身就离开了英公府。

云初没有等到公孙回来,看样子裴氏觉得云初只是在吓唬他们,不过呢,也就是因为他们如此想,云初才确定裴行检与此事无关。

假如是裴行检主持此事的话,这个时候,他自己就会过来,对面鼓,当面锣的跟云初把事情说清楚,也把自己的要求说清楚,然后看看两人有没有可以商量的点,再然后火并一番,以武力决出胜负。

事情谈不拢直接诉诸武力,这在云初看来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事关几十上百万贯的钱粮,就算是累世大族,也经不起这样的损失,送百十条人命进去争取一下是绝对合理的一件事。

公孙没有回来,就说明人家觉得他云初不敢拿人家怎么样。

云初实在是想不通,自己背后是皇帝李治,这一刻他本身代表的就是李治的利益,他们凭什么会认为,自己处在劣势的时候不会耍流氓动刀子?

瑞春拿给自己的旨意里面说的很清楚,为了挽救长安经济,他如今身负着传说中的,皇权特许,先斩后奏的权力,在使用了所有明面上的手段之后,他们凭什么会认为自己会选择隐忍,吞下这口恶气?

就凭裴婉莹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吗?

派来一个裴氏外室跟自己谈条件,却什么筹码都不给,就靠公孙那一身肉?

这也太儿戏了吧?

自己在这百花楼上大宴宾客了整整一夜,来的时候是眼前这些宾客,现如今,酒宴都要散了,还是那些宾客,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既然所有人都不想谈,那就不要谈了……

云初见云瑾又睡着了,就把这个孩子用自己的狐裘给包起来放在身边,没事多看看自己沉睡的光头儿子,也比看那些腌臜之辈来的舒坦。

周兴率领一百二十个来自洛阳的刑部捕快,站在驿站门口颇有些意气风发的模样,他很想知道,当那些高高在上的人被自己抓进监牢之后,是不是还能表现出高贵的模样。

满世界的勋贵,周兴就承认云初这个勋贵是高贵的,且不说依旧在长安城流传的云初在百万军中七荡七决杀透重围的故事,仅仅是他昨晚刚刚作的那首《将进酒》,周兴都理所当然的认为云初可以背负高贵之名。

刑部的驿站就在西市后面的布政坊内,基本上所有从洛阳来长安公干的人都会居住在各自衙门的驿站里。

周兴面对排队站好的刑部捕快道:“长兴坊裴氏,起居舍人裴炎府邸,本官已经得到确凿的证据,此次坏长安流水牌子,导致长安大乱的罪魁祸首便是此人。

此次前往,本官要求,擒拿裴氏所有成年男丁,搜查裴氏各处库房,地点,守卫几何,本官随后就会下发。

一定要仔细,此次与以往不同,管住自己的手,千万莫要在此次搜查中心怀侥幸,贪渎财物,所有财物都是过了明帐的,少一文,就掉一颗脑袋,莫怪本官言之不预。

此次搜检,分四队人马,黄觉,程功,你二人随本官直奔裴炎府邸,何清,商仲你二人带队直奔光行坊裴氏仓库搜检,若是遇到阻拦,杀无赦!”

随着四位捕头拿到了各自的任务单子之后,周兴就带着这一百二十人的武装捕快,离开布政坊,此时,天边微微亮,长安城坊门还未开启,路上不见任何行人。

周兴坐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周围尽是身材魁梧的捕快,耳听得众人马蹄如雷,周兴忍不住心头的高兴,脑海中已经开始幻想起居舍人裴炎在自己脚下婉转哀嚎的场面。

马队才拐出光德坊外墙,就听对面吐气开声,紧接着两面飞轮就径直向周兴的面门飞了过来,周兴大叫一声,直接从战马上滚落,两柄布满锯齿的飞轮却斩断了身后捕快的脖子,眼看着鲜血狂飙,头颅飞起。

“敌袭——”

落马的周兴狂呼出声,其余反应过来的捕快也纷纷大喊,声势骇人却无人立刻出战迎接对面涌出来的蒙面人。

“杀敌——”周兴大喊一声,抽出腰后的横刀,迎着冲过来的蒙面人就冲杀了过去。

周兴大喊着朝对手凶猛的劈砍了三刀,却都被对方拦截下来,不等他再挥刀,他就觉得腰间一凉,只见对手正缓缓地从他腰上抽出一柄带血的短刃,似乎在笑。

周兴一口气提不上来,低声吼道:“杀贼!”

却被身后的一匹无主的战马撞得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墙上,吐一口血,将墙面染红了一大片。

倒在地上的时候周兴才看到自己麾下精锐的一百二十名捕快,此时正如被狼群包围的羊羔一般,才一个照面,就倒下了一大片。

“杀贼——”周兴胸骨裂开了一般的痛,他知道自己今天要死在这里了,扶着墙壁勉强站起身,挥刀砍向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凶徒。

横刀还没有砍到对方,就被对方手里的铜锤砸飞,粗大的锤柄趁势捣在周兴的小腹上,周兴惨叫一声仰面倒地。

残余的捕快们见侍郎被击倒,纷纷鼓起余勇奋力向周兴身边靠拢,谁料想,不管他们如何努力,每一次只能冲过去两三个人,而这两三个人转瞬间就被拿铜锤的贼人给杀了。

眼看着黄觉的天灵盖被砸开,身子软软的倒在周兴面前,带血的脑浆子缓缓流淌到周兴的嘴边。

周兴猛然清醒过来,用胸中最后一口气狂叫道:“跑啊——”

吼叫完毕,眼看着自己的部属开始四散奔逃,周兴吐出一口气准备认命的时候,耳边却响起了尖锐的哨子声。

久在长安生活过的周兴知道,这该市光德坊的不良人。

开始,只是一两声尖锐的哨子声,接着,哨子声就此起彼伏的响起来,紧接着,就是囔囔靴声四起。

贼人们都去追杀四散逃开的捕快了,周兴躺在冰冷的地上,嘴角还沾染着几片脑汁,他看到贼人们在哨子声响起的那一刻,就逃走了,甚至都来不及杀他这个侍郎。

这绝对不是贼人们好心放过他,而是长安城里的不良人们一旦吹响了哨子,附近里坊的不良人们就会迅速的堵住所有道路,然后再慢慢的向里推进,知道找到贼人为止。

他们不是不杀他,而是没有机会杀他。

一口血从咽喉处涌出来,周兴奋力吐了出去,无力的嘟囔道:“杀贼啊——”

此时,云初刚刚离开了百花楼,身上还残留着浓重的酒气,云瑾依旧赖在他的背上不肯下来,云初就干脆背着他下了百花楼。

刘夫子,陈丹生他们喝了太多的酒,至今没有醒来,也罢,经历了昨夜那样美好的一个晚上,像他这种清醒不醉的人才是最荒唐的一个。

公孙到底还是来了,披着一件肥大的斗篷,怀里抱着一柄剑,满脸的哀怨与绝望。

云初朝她挥挥手道:“不干你的事情,你毕竟只是一个妇人而已。”

公孙道:“我要去扬州了。”

云初道:“别傻了,在长安你至少还能活,去了扬州你死定了。”

公孙道:“为何在长安我就能活?”

云初随意的道:“因为某家惯爱老妇!”

说罢,就牵着枣红马,背着儿子,就去了街角处的一个馄饨摊子,那个卖馄饨的老汉看起来很熟悉,以前应该经常吃他家的馄饨。

公孙目送云初远去,回想起他们在静心庵的第一次相遇,假若自己当时不是贪慕裴行检的风流豪迈的话,趁着云初用长鞭剥掉自己衣衫的机会,委身与他,或许能过的比现在要好……

枣红马大口大口地吃着卖馄饨老汉不多的一点青翠的香菜,云初云瑾父子则卖力的吃着两大碗馄饨。

等到父子两个吃完了馄饨,枣红马也把人家的香菜给吃光了。

云初摸摸袖子,看着儿子。

儿子刚刚也摸完了口袋,同样看着父亲。

半天,面对馄饨摊老板希冀的目光,云瑾拉着枣红马对老板道:“我们用这匹马抵饭钱!”

云初连忙把枣红马拉过来,在云瑾的小光头上敲一下道:“卖你都不能卖它。”

云瑾撇撇嘴巴道:“我就知道,什么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唤美酒,都是骗鬼的话。

最好笑的是,那些人还真的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