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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窈窈不相思 > 第374章 普通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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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梦。

其实,萧子窈对沈要的要求并不算太高。

毕竟,之于一个别无所长,又一向没有什么优点的人来说,顽强的活着而不死,也许是他唯一的强项了。

可沈要却多少觉得有些委屈。

是时,依旧是凌晨不知几时许,总之天色很晚但是天光已亮,想来应是晨曦的点钟了,他有一点点醒,便睁着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萧子窈的睡颜,细白小脸,唇瓣安静,有种一念相见无不欢喜的美好。

他与她日日都相见,可相见仍不够。

沈要眸光暗烈,简直有一股要追到她梦里去的架势。

这是晨间五六点的光景,一切都平静的不可思议,好像可疑又不安分的人只有他一个。

——除了杀人或咬人之外,他明明还有许多拿得出手的优点值得一提,并且尤为可以拿来炫耀。

就比如。

擅长想她。

擅长梦到她。

擅长牵她的手。

擅长偷亲她的脸。

这些,应当也可以算作他的优点之一吧?

这都是他为了被爱,而苦练已久的本领。

为她,也只为她。

他于是偷偷的吻上萧子窈的额头。

那是浅尝即止的一个偷吻。

天很快就会亮的。

他到底还是心软了,便紧锁着眉头拉着她的手往自己头上按,按上去之后又来来回回的磨蹭了好几下,仿佛如此,便不是他主动贴上来撒娇一般,而是萧子窈自愿赏给他的亲近。

就像一条狗,一旦觉得失落,便总会有许多自欺欺人的小动作,那并非是做给别人看的,却是他自己哄好自己的自觉与乖巧。

“六小姐,对不起。”

他忽然轻声道。

“虽然你走不了路的样子很可爱,但我果然还是希望你能好起来。”

“因为,那样伤口就会比较不痛了,对吧。”

“我其实不想你痛。”

那个偷吻并没有熨平萧子窈因为伤口阵痛而死死皱紧的眉心。

他不应该骗她的。

他其实还记得梦里的种种,毕竟,有关于她的事情,他从来都不会忘。

他只是不敢说,他梦到的,原来是萧子窈匍匐在地、再也站不起来了,他起先还觉得心满意足,唯独到了后面,她却张了张嘴,对他说:“沈要,我这样好痛,还不如死掉算了。”

他也曾经听过一种说法,说是一旦做了噩梦,便要趁着记忆尚且清晰的时候尽快找人坦白,如此,便不会再被同样的梦魇给魇住了,更不会噩梦成真。

可是,有关于萧子窈的噩梦,他却一次也没有同她说过。

沈要于是说不出话来了。

却是晨间,郝姨照常来上工,她人还未走近公馆,便已瞧见了檐下亮起的灯火,想是沈要起得早了,便独自下楼来坐坐,免得打扰了萧子窈浅睡。

近来数日,他的话都比平常多些。

只不过,那许多话却不是多给萧子窈的,反倒是多给她这一介下人的。

果然,甫一进门,郝姨便听见沈要张口问道:“郝姨,今天吃什么。”

郝姨举了举菜篮子,道:“我看到街上有人卖小黄鱼,就顺带买了几条,准备给夫人包黄鱼小馄饨——夫人是小鸟胃,恐怕也只有这些清爽鲜甜的东西能下肚。”

沈要立刻哦了一声,然后又道:“鱼汤是不是可以促进伤口愈合?”

郝姨一瞬了然了。

她说得到底不错。

沈要身上,终于是有了口热乎气儿了。

便莞尔一笑,很快附和道:“我说句倚老卖老的话,沈军长可不要怪罪,我瞧着您最近,当真是常识渐长了,这才有个成了家的样子。”

沈要不太明白。

“成了家的样子是什么样子?”

郝姨微微颔首,道:“成了家的样子,就是普通人的样子。早起晚睡,早出晚归,琢磨一日三餐的吃法,琢磨不生病的办法和如果生了病之后的吃法。说白了,人活一世,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事情?一张嘴,一个胃,先填饱自己的肚子,再去想想枕边人的肚子,或者顺序颠倒也没差,先想想枕边人的肚子,再去想自己的肚子,都是一样的。”

然后,话音至此,她便又是一笑,说:“沈军长,有句古话叫‘能吃是福’,您一定是听过的,这话您怎么看?”

沈要于是吱唔一声。

“不知道。”

他声音很小,“她没教过我。”

郝姨笑了笑。

“那是因为不必教。”

是时,她只管娓娓道来,端的是一种类似长辈而似是而非的、家人的口吻。

“这世道,普通人只要能够吃上一口饱饭,便都是幸福的人了。而夫人平时教您的,则是普通人吃饭的规矩——等您学会了普通人吃饭的规矩,那就和普通人大差不差了。”

郝姨已然说罢了。

偏偏,那厢,沈要仍是不解其意。

“吃饱了就能变幸福吗?”

“变成普通人就能变幸福吗?”

“为什么我不觉得?”

想象永远止于想象。

他曾隐隐约约的窥见过人间的一角,是一只霜白色的手,在暖洋洋的屋子里剥开一只小蜜橘,然后招着他到身前来,说:“喏,这是广南运来的小蜜橘,我吃不下,你帮我吃掉。”

那一回,他其实根本没有吃饱,却依然觉得幸福。

许是那小蜜橘太甜了的缘故吗?

应该不是。

直接空口吃白糖,难道不比吃橘子更甜?

其实,不是的。

都不是的。

他那时之所以觉得幸福,更应当是因为那时想的事情太少。

他不必去想萧子窈的腿几时能好,也不必去想她的腿好了之后又该如何是好,毕竟,有些话全是她说的,他光是听听,就已经知足了。

“沈要,你是我爹爹挑给我的护卫,是我的狗,以后可是要伺候我一辈子的。我这人的确没几处能夸的,唯独脾气大,你若伺候不了,那就趁现在,早点儿走。”

他原来是喜欢旧时经年,因为不曾拥有,所以一切都止步于想象,那种根本没法儿担心失去、却又肆意生长的肖想,远比同枕而眠异梦同床来得更加轻松。

他那时只用操心一件事。

便是肖想。

一条狗,是不会有那么多的想法与痛苦的。

可他现在,却是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