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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调查的关于死者王旭昨天饭局的情况已经十分清楚。

昨天晚上8点,王旭和四名同事一起喝酒,凌晨一点才散场。

“和王旭喝酒的四个人已经全部调查清楚,昨天晚上四人喝酒之后分别返回了家中,有两人开车,两人乘坐出租车。”

“最早到家的是1点20分,最晚到家的是1点40分,我们调取了沿途的监控录像还有四人居住小区的监控视频,基本可以确定四人是没有作桉时间的。”

“另外,对4人的询问可以确定,昨天晚上王旭离开的时候是独自一人开车回家,副驾驶上没有人。”

没有人?

陈言皱了皱眉头:“也就是说,凶手是在王旭离开酒店后,才上的车!”

这一点,就更加坚定了陈言判断王旭被杀为熟人作桉的可能性。

因为,正常情况下,王旭在喝酒之后回家,半路不可能让一个陌生人乘车,他又不是跑黑车的,所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王旭和凶手是认识的。

半路碰见,才让对方上了车。

除此之外,车厢内的检查基本上排除了图财害命的可能,副驾驶的手套箱里还有驾驶位旁边的扣手里有两万元现金并没有丢失,王旭的手机也在车内被找到。

凶手没有动现金,自然不可能是为了钱,也就是说,临时抢劫也是不存在的。

熟人作桉,情杀还是仇杀?

“朝阳,你这边的调查结果怎么样?”

“没有特别有价值的线索。”

张朝阳摇摇头:“我们调取了滨河路和长江路以及黄河路交接口的摄像头,还有恒昌小区门口的摄像头。”

“陈队,您看屏幕,这是今天凌晨1点28分王旭车子经过长江路和滨河路路口的监控视频。”

投影屏幕上是一张视频截图,高清摄像头在补灯的作用下,拍下了非常清晰的照片。

王旭驾驶的别克轿车转过弯道,行驶进滨河路。

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车子的副驾驶上并没有人。

没有人!

“从现场勘查的情况可以得知,凶手当时应该是直接坐进车辆副驾驶座位的,因为凶手只清理了副驾驶门把手上的指纹,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凶手当时肯定没有坐在后排。

“问题出现了,王旭的车辆在经过龙江路和滨河路路口的时候,监控摄像头并没有拍到副驾驶有人,但是当车子在行进1公里之后,行驶到长江路和恒昌小区中间位置的时候王旭被杀死,而凶手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动的手。”

“换句话说,凶手应该是在滨河路上,让王旭停下车,然后才坐上副驾驶的座位,之后动手杀人!”

王刚摸了摸下巴:“那也就是说,这里面透露出了两个信息。”

“第一就是凶手和死者肯定是认识的,否则的话王旭不可能在离家只有一公里的地方让陌生人上车。”

“第二,这个人肯定应该出现在滨河路前后和恒昌小区门口监控范围内。”

张朝阳点点头:“确实是这样,现在已经可以确定凶手是在滨河路上上的车。”

“按照陈队早晨的推理,凶手如果是从恒昌小区出来的,那么一定会出现在恒昌小区门口的监控里面,如果对方是从长江路或者是黄河路步行,或者是乘车进入的滨河路,他也一定会出现在这两个监控里面。”

“但问题是,我们查了这三个监控的所有录像资料,并没有发现有这个人。”

嗯?

陈言愣了一下,没有找到?

看出了陈言的疑惑,张朝阳急需解释:“首先我们对经过滨河路的车辆进行了调查,选取的时间段是从昨天中午12点这个时间段开始,一直到王旭被杀的时间段。”

“从昨天中午12点之后进出滨河路的车辆一共是124辆车。”

“这124辆车当中有56辆是进出恒昌小区的,剩余的车辆是借道滨河路从长江路和黄河路之间行驶的车辆。”

“我们对比了车辆经过的时间,可以确定没有一辆车曾经有过滞留,就是说在这一个摄像头出现而在另一个摄像头没有出现,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另外这124辆车的车主,我们都已经找到了联系方式,他们都确认在滨河路行驶过程当中,车上的人并没有人下车。”

“当然,这里边不排除有人在撒谎,所以我们在调查行人的过程当中对上述的信息进行了比对核实。”

“昨天中午12点一直到王旭被杀,这段时间滨河路上路过的行人一共是76人。”

“这些人当中并没有出现滞留人员,也就是说,无论是从长江路进入滨河路,或者是从黄河路进入滨河路,或者是从恒昌小区出发,前往长江路或者是黄河路的,所有人员都至少出现在两个摄像头里。”

“而最后一个出现在恒昌小区至长江路路段的行人叫张杰,是昨天晚上10点12分从恒昌小区出来,进入长江路的。”

“他走过这段路的时长是19分钟,出现在长江路和滨河路路口摄像头的时间是10点31分。”

“根据他的描述,在路上并没有看到任何行人,这就说明从恒昌小区到长江路这一段道路上,是没有人员滞留的。”

“而这个时间之后,我们重点查了路过的7辆车,对比了他们经过路段的监控摄像头,排除了中途有人下车的可能性。”

张朝阳的汇报完毕了。

整个会议室都陷入了沉寂。

陈言同样在思考张朝阳汇报的内容。

可以说,张朝阳对陈言安排的工作理解的很透彻,调查的也非常细致。

昨天中午12点到桉发,对所有经过滨河路的车行人和车辆都进行了检查,并且对比了相关信息,确认了信息的真伪。

得出的结果就是,凶手好像凭空出现了一样,这怎么可能。

滨河路的情况陈言很清楚,滨河路右边是河流,对方如果从河对面游泳过来,那肯定全身湿透,不说王旭会不会让对方坐进车子,就算答应了,副驾驶的座位上也会有水渍吧?

还有滨河路左边的围墙,足有三米多高,对方难道是翻墙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