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侬局长,我想问问,杀饭店老板的那个人去了哪里?”
“什么老板?”
司徒美堂的安良堂发展很快,成为目前致公堂最厉害的一个堂口。在北美华人当中鼎鼎大名,但也仅仅是如此。目前这个时候华人在美国的地位很低。
当然美国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得罪司徒美堂这样的大佬人物。
因为司徒美堂的名气,那是跟美国黑帮打出来的名气。而且司徒美堂是什么人。二十年前年轻的司徒美堂可是打死过吃“霸王餐”的美国人。
当时有个美国人吃“霸王餐”被司徒美堂赶走,很快他带着一群美国黑帮过来。司徒美堂也是带着很多人跟人打架,打的美国黑帮混混丢盔弃甲。当中司徒美堂出手太狠,打死了其中一个混混。
这件事情当时轰动一时。
按照当时的情况,美国人随意的欺负中国人,甚至杀人都没有人管。但是中国人打死美国人,那就是大事情,是要判他绞刑的。
幸亏这件事情轰动全美国,特别是在美国的华人。
他们自觉捐钱,还有洪门的支持,最后司徒美堂才改判了十个月。这件事情让司徒美堂在北美华人当中名气大增。毕竟司徒美堂是出手帮助,因此他进入洪门,也就是致公堂之后地位攀升很快。
十多年前成立安良堂,安良堂的发展非常快,成为致公堂最厉害的一个堂口。
因此美国警察也不愿意得罪司徒美堂。
司徒美堂的安良堂好听点是团结自助的团体,但他是洪门发展出来的,到了新世纪那就是鼎鼎大名的黑社会了。洪门是什么组织,那可是反清复明的组织。虽然现在已经不是清初,但也是一个势力很强大的组织。
而司徒美堂的安良堂,目前也有六七万人。安良堂成立之后,连美国黑帮都不得罪安良堂的人。
可以想象司徒美堂的威风。
既然是一个这样的组织,背地里那些事情很多。死在安良堂手中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每年被安良堂活埋的都不知道有几个。
因此警察局局长,也不愿意得罪司徒美堂。如果司徒美堂真的发狠,要杀掉一个警察局长并不是不可能。因此约翰·列侬装傻充愣。
“列侬局长,一个时辰前发生的事情你不会说你不知道吧。”
“哦,哦,哦。你说的是这件事情。我们调查过了,那个只是一次意外。枪走火了,对于出现这样的意外,我深感抱歉。对于死于意外的那位老板,我非常痛心。可这就是一次意外。”
其实警察局长是恨不得掐死那个闹事的。
也没有什么背景。
就是一个黑帮小混混,如果是平常的时候,早就一枪毙了他。但这个时候不行,约翰·列侬反而要保护这个美国凶手。
为什么?
简单,这就是美国的主流。
你美国人打死中国人,这是平常不过的事情。可能有一些圣母情节的人,会骂两句这个凶手太残忍。但如果政府真敢抓这个美国人,要让他给中国人偿命,到时候大家都会反对。
因为美国人眼中,美国人,应该说是美国白人就是比华人高贵。华人一旦杀了美国人,他必须要偿命。但美国人杀了华人,那当然不用偿命。你让他偿命才会成为最大的问题。
因此约翰·列侬不能逮捕他。
到时候舆论滔滔,都冲着自己来怎么办。很多人认为自己为了低贱的华人,来抓美国白人,简直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美国警察局长。
约翰·列侬可不希望自己被媒体炮轰。
正是因为如此,他是不会允许自己的人抓那个凶手。
“意外,列侬局长,真的是意外吗?”
“就是意外。”
虽然不愿意得罪司徒美堂,但对于约翰·列侬来说,美国人的想法自然比司徒美堂更加重要。相比起华人,美国人才决定自己的未来。
“列侬局长,希望你记住这句话。”
“司徒先生,有些事情还是不要闹大的好。你可不要忘记,这里是美国。你在美国也有三十多年,其实跟我们美国人也没什么区别。你又是华人的头面人物,何必……”
“哼。谁说我是美国人,我是中国人。这件事情我们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司徒美堂甩了甩袍子,然后直接离开了约翰·列侬的办公室。虽然在美国三十多年,准确的说已经是三十五年。司徒美堂今年四十七岁,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美国。
但司徒美堂没有一天,甚至没有一刻认为自己是美国人。
他痛恨美国。
他痛恨美国的“排华法案”,他更加痛恨,应该是痛心中国的落后。虽然几乎是每年,或者说每个月都会有这样的事情,但每一次司徒美堂都感觉一种悲愤,一种耻辱。
美国白人不要说是吃霸王餐,不要说在街上杀人。他们甚至跑到华人家里,抢劫、强奸、杀人,到最后很少会受到审判。这就是现在的现实。
华人在美国就像是待宰的羔羊一样。
“该死。”
司徒美堂走出警察局,心中的悲愤无以复加。
“大哥,如何了?”
“该死的美国人。他们说是枪走火,说这是意外。”
“那现在该怎么办?”
“先回去,找龙头商量商量。”
约翰·列侬从窗户上看着生气的司徒美堂,撇了撇嘴。一群从中国跑到美国谋生的垃圾,也敢这么跟自己说话。要不是看在你是安良堂的大佬份上,早就一枪灭了你。
能让你们华人在这里生活,是我们美国人发了善心,这以为这里是你们中国。
就算是中国又如何?
这些年欧美人在中国杀人,也从来没听说过哪一个敢判的。外国人在中国可是拥有领事裁判权,也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犯法,中国人是无权审判的。
美国也是如此。
美国在中国拥有领事裁判权,所有美国公民的行动,都是美国来管。中国政府没有权利管。
此时的约翰·列侬完全忘记了,他们这些人也是占了人家印第安人的地盘。
…………
“基赞,他们真是这样说的。”
“是。”
“这帮畜生。”
黄三德直接拍了桌子,怒不可遏。
这群该死的白人混蛋,简直是不把我们华人的命放在眼中。黄三德在美国三十七年时间,见识过无数华人悲惨的情况。但是每一次发生这种事情,都让他悲愤莫名。
为什么。
为什么华人就要遭受这样的悲惨。
他当初为什么资助孙中山的革命,除了非常赞同孙中山的主张之外,也是为了改变华人在国外受欺凌的情况。黄三德虽然没上过几年学,但他也知道一个道理。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华人之所以在国外受到欺负,在国外是最底层。就是因为中国太落后,中国实力太差。正是因为中国老是被国外欺负,中国的首都都被八国联军端过。
正是因为中国实力太差,无法保护自己的国家和人民,所以国外才会轻视中国人。
黄三德相信,只有祖国强大,才能够真正避免目前这样的情况。
“基赞,知道开枪的那个混蛋是谁吗?”
“我们的人认识。”
“好。基赞,你回去召集你安良堂的人马。找可靠的,身手利落的。派人盯着那小子,我们晚上动手把他干掉。”
黄三德能够做到致公堂龙头老大的位置,手上那可是见过血的,是有人命的。
杀个把人,对黄三德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
既然警察局不管,黄三德就要自己出手。这种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做,黄三德认为既然是无法从法律上得到保护,就应该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这样才能够震慑那些白人混蛋。
“龙头,我反对这样。”
“为什么?”
黄三德有一些疑惑。
黄三德当然不相信司徒美堂害怕,因为司徒美堂可不是那样的人。这样的事情司徒美堂也做了很多次。司徒美堂看着黄三德道:“为什么我们就要忍受他们这样的情况。就算我们这一次干掉那小子,但是又有什么用。我们在美国受到欺凌的局面不会有任何的改变,这样的事情会继续出现。”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美国就这样,我们又不能改变美国的法律和主流想法。”
“是。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反对这样。我认为我们应该把事情闹大,我们要正正当当的跟美国政府提出要求,让他们惩办凶手。”
“可是这可能吗?”
黄三德以后。
如果可能黄三德当然希望如此。可是这可能吗?华人在美国可是备受歧视的,地位跟黑人没什么区别。甚至说不定在他们眼中还不如黑人。
黑人都没有“排黑法案”或者是“排非法案”,但华人就有“排华法案”。
“龙头,这一次回国我见到张学文。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团结。他认为海外的华人应该团结,用一个声音发出我们的要求。我跟你汇报过,当时成立了华人华侨联合会。我认为这一次我们不能忍气吞声,应该号召全世界的华人都支持我们。我相信国家也会支持我们。我们在美国也有近三十万人,我们团结在一起,加上其他地方的华人,还有国家的支持,我认为我们是有能力给美国政府压力的。”
“这行吗?”
“龙头,难道你希望以后继续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黄三德沉吟。
因为这样的事情发动起来,后果很难预料。他谨慎道:“国家会支持吗?”
“一定会的。我们现在立马给国内打电报,问问他们的意思。”
“好,只要国内同意,那么我们就干他一下。姥姥个球,谁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