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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情深似熔,总统你要乖! > 第311章 尽余生(21)谢谢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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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尽余生(21)谢谢遇见

他再也不会遇见比她更美更好的女子。

霍以沫苍白的脸色轻染丝丝笑意,点头:“嗯,我也是这样认为!”声音顿了下,又道:“你回去吧,她现在需要你照顾。”

虽然他什么都没说,可霍以沫知道陆璇应该是救回来了,否则他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许思哲凝视她的眼眸复杂,隐晦,抱着她的双臂却舍不得放开。

她话里的意思,他听的出来!

哪怕她什么都没说,他也知道,当她拨通急救电话的瞬间,他们之间,再也不可能了。

她不能原谅陆璇,而他亦不能弃陆璇的生死于不顾。

他们就这样走进了绝境,再也找不到出路。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11月初的傍晚,凉风中有着一丝寒意,她的长发在风中拂动。

清眸里蕴满深情与不舍,半天,他沙哑的开口:“你还是要离开,对吗?”

“嗯。”霍以沫点头,没有隐瞒他。

这座城市给她留下太多的悲伤的记忆,看着这里每一幕景色都会让她悲伤的难以抑制。

除了离开,别无他法。

“什么时候?”

“下周一,我想先自驾游在国内转转,然后再去外面看看。”她言简意赅,具体的路线没有说,其实也没定好。

就是想要任性一次。

下周一!

许思哲听到这三个字,剑眉紧拧,眸光落在她无名指的戒指上,“答应我,不要摘下它,好吗!”

霍以沫顺着他的眼神低头看自己的戒指,点头,毫不犹豫的点头:“好。”

“没有什么话对我说?”

她低头想了想,再次抬头看向他,眼底泛着潮湿,轻声道:“不要太想我。”

话音未落,他再次将她拉入怀中,侧头亲吻她的发丝,眼眶越发的赤红,酸涩。

“不要再一声不吭的跑掉,至少让我送送你!”

他再也不想经历一次她无声无息的消失,至少让他看着她走,至少让他知道,她是否安好。

“好!”

……

陆璇从重病观察室转入vip病房,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只要好好休养,会很快好起来的。

许思哲除了公司,剩下的时间就是在医院照顾陆璇,大不多时间沉默寡言,没有再去见过霍以沫。

霍以沫这几天也没怎么出门,更没有联系任何人。

整理着旧物,收拾出门需要的生活用品,偶尔看到摆放在房间的希德,想起的已经不是李扬羽,而是许思哲。

放下手中的东西,走过去,葱白的手指落在希德的脑袋上轻轻的揉了几下,“我不在的时候,你替我陪着他,别让他太寂寞了。”

按内线叫李嫂上来,写了一个地址递给她,让她在自己离开后,将希德送到这个地方去。

李嫂抱着希德,听到她说要走,眼眶都红了。

素净的脸庞浮动着淡淡的笑,“我只是出门旅游,玩累了就回来了。”

“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要注意安全。”李嫂忍不住叮嘱道。

“嗯。”

……

周末晚上,程慕、路南风、石嘉木一起过来为她送行,来的很突然,事前没有打招呼,霍以沫看到他们略显意外。

李嫂和佣人忙活一桌子的菜,识趣的退下,不打扰他们最后相聚的时光。

路南风和石嘉木表现的很平静,仿佛那天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

程慕坐在她身边,猿臂亲昵的搂着她的肩膀,“这次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给哥抱一个!”

霍以沫看向他深谙的眸子,没有拒绝,张开双臂抱着他,“谢谢你,程慕!”

谢谢你救了我,谢谢你这两年给予我的帮助!

程慕抱着她的手臂不由自主的收紧,仿佛害怕一松手她就不见了。

路南风波澜不惊的看着这一幕,自顾的喝酒。

石嘉木瞥他们一眼,“干嘛呢!以沫又不是不回来了,别弄的生离死别一样,就算她不回来,我们也可以一起去看她啊!”

她的话一出,三个人都怔住了,各有所思,谁也没有开口。

气氛微微诡异,石嘉木看着他们,疑惑:“怎么了么?”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霍以沫,回头看她,笑意宴宴,“没有什么,喝酒!”

“感情深,一口闷!”满满的一杯红酒,石嘉木豪爽的一饮而尽。

霍以沫端着杯子,喝之前看着她,轻声道:“嘉木,认识你这个朋友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

音落一饮而尽。

路南风想阻止,却被程慕的眼神制止了。

也许只有一醉方休才能冲淡离别的伤感。

这*最先醉过去的是嘉木,躺在沙发上睡姿不雅,呼呼大睡。

路南风拿来一条薄毯盖子她身上,要走时,石嘉木一个翻身抓住他的手,眼眸微眯像是看了他一眼,呢喃:“路南风,我真的好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路南风一时间没说话,看着她重新闭上眼睛,确定她睡着了,这才轻轻的拿开她的手。

……

三个人坐在地毯上,靠着沙发,手里都有一瓶未喝完的酒。

霍以沫坐在他们中间,用酒瓶碰他们的酒瓶,发出清脆的声音,“谢谢你们。”

这两年如果不是有程慕和路南风,也许她根本就撑不下来。

程慕喝了一口气,这才看她,半真半假的语气道:“我帮了你这么多,你还没好好谢过我,就打算这么滚蛋了?”

霍以沫微醺的神色一怔,思忖片刻,侧身面向他,凑到跟前,在他的脸颊上飞快的亲了下。

程慕身子明显的一僵,瞳仁紧缩,眼底拂过一丝错愕。

不止是程慕,连同路南风都怔住了。

霍以沫眼波迷离,红润的唇瓣牵着淡淡的笑,不顾程慕惊讶的神色,扭头又凑到路南风的面前,吧唧一下,在他的脸颊亲了下。

“一人一个,友情之吻,友谊万岁!谢谢遇见!”霍以沫举起酒瓶,没与任何人碰,自己独饮。

程慕的脸色顿时黑了。

路南风看着她喝醉的样子,倒是忍不住笑了。

伸手理了下她凌乱的长发,声音低低的,“真的打算一直不告诉石嘉木?”

霍以沫歪着脑袋,醉醺醺的看着他,似是安慰道:“有你们两个知道就足够了,何必让更多人知道,徒增感伤。我希望嘉木能开开心心过每天,想起我的时候是高兴的,而不是担心,你懂吗!”

路南风没说话了。

程慕眸一把将她搂到自己怀中,近乎是命令的语气:“你最好是给我平安滚回来,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低沉的嗓音里何尝没有担心和牵挂。

霍以沫身体软绵绵的靠在他怀里,轻轻的“嗯”了一声,“我还想再和你们一起,不醉不归!”

话音刚落下,卷翘浓密的睫毛轻轻低垂,似乎是睡着了。

路南风伸手小心翼翼的拿走她手里的酒瓶,眸光落在她苍白没有血色的脸上,声音幽然,“我们不该在这个时候让她离开!”

程慕睥睨他,“不走又能怎样?留下来看到那个人,只会让她更伤心!我倒宁愿她走的远远的,反正我会派人跟着她!”

不管她出什么事,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去保护她!

路南风凝视她良久,拿着酒瓶一饮而尽,喘着气,似乎是在感叹,“如果你当初没有把她交给我,该有多好。”

程慕听出他的画外音,白了他一眼,一边打横抱起霍以沫走向楼梯口,一边道:“就算你不是她的心理医生,也不可能拥有她。”

现在不明白李扬羽为什么总是想对霍以沫好,当他真正接触这个女孩子时,他突然就明白了。

因为她值得!

纵然无缘在一起,也希望能护她一世安好。

……

翌日霍以沫醒来的时候,其他三个人早已离开,洗漱下楼,李嫂早已准备好暖胃的粥。

客厅还坐在一个客人,身披晨光,好看的一塌糊涂。

“我没有打算偷偷跑,你怎么来这么早?”

许思哲侧头看过来,一时间挪不开眼睛,纤细的身材,黑色紧身长裤,雪纺白衬衫,领口系了一个蝴蝶结,卷发凌乱的散落,知性却又性感的美丽,动人心魄。

起身走向她,声音温柔:“想多看你几眼。”

天知道,他有多舍不得放她走!

霍以沫低头莞尔,“还没吃早餐吧,一起!”

许思哲自然没有拒绝她的邀请,一同走到餐桌前,李嫂给他们上早餐。

海鲜粥,搭配爽口的小菜。

霍以沫刚拿起调羹,许思哲主动的将她碗拿到自己面前。

霍以沫和李嫂都怔住了,只见他用调羹将碗里的姜丝都挑到自己的碗中,这才将碗放回她面前,薄唇含笑:“吃吧。”

李嫂一脸的窘迫,“对不起小姐,看我年纪大了这记性也不好,忘记了你不吃姜丝。还是许先生细心。”

霍以沫淡笑,轻声安稳李嫂,“没关系。”

眸光转移到许思哲脸上,他的眸光温柔缱绻,心念一动,酸涩涌上,默默的低头用早餐。

照顾自己长大的李嫂都忘记自己不吃姜丝,可是他却还记得。

这就是许思哲,她的许思哲,叫她如何不爱呢!

用过早餐,霍以沫提议陪他在霍家走走,他应该从来都仔细看过霍家的风景。

能够看到她长大的地方,许思哲肯定是欣然同意。

霍家虽然比不上夜园的精致,也比不上景苑的宏观,但胜在幽静,古风古味,这还要追溯到霍渊,他比较喜欢有历史感的东西,所以霍家的一石一木都是古韵十足。

霍以沫小时候很顽皮,经常不午睡,跑到院子里玩,有时候为了防止被佣人找到,她会爬到很高很高的树上,也没人教她,自然而然的就会了。

因此树上鸟窝里的鸟蛋,知了她没少抓。

“我小时不爱穿鞋子,大夏天经常赤脚踩在小石子路上走,又去那棵大树上拿鸟蛋,结果中暑,上吐下泻的。我哥知道后,很生气,一边很凶的骂我,一边吼着佣人叫医生。从那以后我就再不敢不穿鞋子出门,因为每次不穿鞋出门跑被哥哥发现,他都会拿尺子狠狠抽我的脚心!”

霍以沫停下脚步,眸光看向那棵老树,鸟窝依然在那里,可惜鸟儿早已飞走了,大概是每次鸟蛋都被她偷走了的缘故!

许思哲顺着她的眸光看过去,几乎能想象到一个小小的瘦瘦的小女孩如何顽皮的爬上树上。

他的小螃蟹原来从小就这么的可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注意到她,为什么白白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如果早知道有一天我会这样爱你,在你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守在你身边,寸步不离。

霍以沫侧目迎上他的目光,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轻笑道:“如果你很早很早就认识我,一定不会喜欢我,毕竟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你想下手也会有心理障碍。”

“……”似乎是这个道理。

“陪我去祠堂取一样东西!”

“好!”

题外话:

《前妻,偷生一个宝宝》《总裁的豪门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