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爷的那座寝宫,从此也成了晋王府的禁区,男人从那里经过,就会害怕传出自己和晋王妃有染,而,女人从那里经过,害怕会把自己给牵扯进去,从此,成为男人的玩物。
墨无晋在晋王府别的地方,重新盖了一栋寝宫,从此,他的寝宫,禁止女人进入,他要女人发泄自己的欲=望时,都是直接去女人的房间,完事后,马上出来。
这件事情,墨无晋第二天就派了很多的人去调查,但是,几天过去,也没有调查出一个头绪,对方做的竟然一点痕迹也不露。
此事,让他墨无晋丢尽了颜面,他不查出,誓不罢休——
分割线——
寒王府……
今日,阳光明媚,野花园里,姬莎和凌月两个女人躺在躺椅上,晒日光浴,悠闲的喝茶,吃点心,在她们身上,只穿了一件小可爱,还是凌月前两天订做的。
下人和护卫,连带墨无尘,全部被凌月禁止进入,所以,偌大的野花园里,就只有凌月和姬莎两人。
很久没有晒日光浴了,温温热热的阳光晒在肌肤上,晒的真爽。
在周围种满野花的地方,这样静静的躺着,感觉好像睡在大自然中,意境真的很好。
“凌月,你干嘛种这些没用的野花,去寻点罂粟来种种,或许还有用处。”姬莎躺着,动都懒得动,浑身懒洋洋的,慵懒的姿态,加上绝美的容颜,只要她不开口,是个男人就会被她迷住吧!
“你这个提点挺好,这件事情,你去办,不过,这个地方有罂粟吗?”凌月绝美的脸上,也是慵懒无比,她脸上的痘痘,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虽然不如姬莎长的美,但是,在西都城,也是数一数二的大美人一枚。
再加上,她全身的皮肤,整日被墨无尘滋润,显得特别水润和白皙,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要向前咬一口。
“我既然提了,这个世界就当然有,我们女尊派住的那个山头,就发现过不少,不过,路途有些远,以后有机会,给你整点来。”姬莎说完,翻了个身,让阳光,晒晒她的背部。
“姬莎,我听大嫂说,你们女尊派的女人,都要嫁给第一眼看到自己容貌的男人,是吗?”所以她大嫂才会对她大哥穷追不舍,就像女尊子对她师傅一样,都追了五十年了,还在玩你追我躲的游戏。
“嗯,不错。”
“你的面纱让人摘了,你就要嫁给那个第一个看到你的男人?”凌月继续问,呵呵,姬莎她肯定不会守那种荒谬的规矩!!!
果然,姬莎翻翻白眼,回答,“怎么可能,我姬莎是什么人,随便一只猪一只狗,我都要嫁给他,那我不是白来这世上走一遭了吗。”
“那,那个第一眼看到你的男人,被你杀了?”这个,发生在姬莎身上,很有可能。
或许,她更有可能做的事情是,故意给人家看,然后再杀了他,这样,既可以不用再戴面纱,还可以不用嫁人,两全其美。
“不错,他的家伙那么小,我没看上,就一剑杀了他。”切,随便一个路边摊的男人还想要娶她,她是那种随便猫狗都能娶到的女人吗?
况且,他的家伙长的那么小,往后要怎么给她性福?
凌月脸上黑线冒出,再加上阳光,黑红相间。
她就知道,这个极品的女人,一定会先关心男人的兄弟的大小,相处二十来年,她这点爱好,真是强烈的让她无语。
以后,哪个男人要是爱上姬莎这个极品的话,一定要先多吃一些壮阳补阳的东西,先把自己的兄弟喂养大,才能来追求她吧,否则,一切免谈。
“你呀,先别得意,你是没爱上,也会,你要是爱上了男人,哪怕那个男人是性无能,你也会毫不犹豫的嫁给给他的。”凌月忍不住的吐糟她。
“或许吧,只要那个男人对我,就像麒对我一样好,我就嫁给他。”卓圣麒,还真是想他了,不知,他转世到哪个世界上去了?
“别做梦了,像卓圣麒那样的男人,已经绝版了,你呀,还是认清现实吧!”凌月也翻过身来,晒后背,她前面的皮肤,已经晒红了。
“没找到,我就终身不嫁,凌月,到时候,我给你带孩子,你和墨墨养我。”姬莎眼中有些黯然,掩饰里面的思念。
“不要,你就别给我带孩子了,养老金,自己挣去,你别打我和墨墨的主意。”她的孩子要是给姬莎带,那还不得成为一个小魔女呀,不要,说什么她的孩子,她绝不会让这个极品碰一下。
她敢打赌,姬莎要真给她带孩子的话,她给孩子玩的玩具,第一件,肯定会是从男人身体上割下来的小兄弟,而,第二件玩具绝对还是它。
她才不要让她的孩子变成姬莎这样,为那二两肉而疯狂到变态的人呢。
“我认他们作我干儿子,干女儿,我带干儿子干女儿,你应该没话了吧?”姬莎决定跟凌月扛到底,这是她以后的福利,她要现在就开始争到手。
凌月翻翻白眼,说道,“你想要孩子,你不会自己生去呀,你不想要结婚,但是,你可以借种给自己生一个孩子呀,自己的孩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长大了,还会给你养老,比认干儿子干女儿好多了。”
为了姬莎能打消往后打她孩子的主意,凌月开始替姬莎出馊主意。
姬莎沉默,没有接话,凌月没有打扰她,她知道,姬莎肯定是在考虑她的话,或许,她真的会答应,那么,嘿嘿……
反正,她那个药,上次在晋王府后,还剩下挺多的,如果,姬莎要用,她可以给她,嘿嘿……
“借种倒是可以,可是,借谁的种呢?”姬莎俏脸微愁,脑海中,把她所认识的男人都过滤了一遍。
她认识的这些男人中,没有一个她看上眼的,借种,怎么地也要挑一个聪明健康,长相俊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