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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袅袅一边走,一边跟他讲述自己当初想要逃跑的经历。

当时做那些事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如今时过境迁,再想起来不免有些荒唐。

她起初还有些尴尬,但说着说着她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看着前方,由衷地感慨道:“当时满玉京都是你的传言,把你描述得特别吓人,我很怕你来找我麻烦,就只能钻狗洞逃跑,没想到最后还是栽在了你的手里,那个狗洞算是白钻了。”

萧倦却道:“没有白钻。”

余袅袅不解地看向他。

萧倦垂眸望着她,认真地道:“如果你那晚没有钻狗洞逃跑,我就遇不到你了。”

那样一来,他们可能就错过了。

余袅袅摇头晃脑地道:“这么说来,咱们还得感谢那个狗洞呢。”

萧倦一本正经地道:“是得好好感谢一下。”

余袅袅抿唇笑了起来。

“可惜了,那个狗洞已经被堵了起来。”

萧倦:“你若喜欢,以后在咱家院子打个狗洞。”

余袅袅故意逗他:“你就不怕我钻狗洞爬出去跟别人私会?”

萧倦十分笃定:“你不会的。”

余袅袅:“那要是咱们的孩子发现了狗洞,有事没事就爱从狗洞里钻出去疯玩呢?你也不管吗?”

萧倦认真地思索起来,这的确是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

若是臭儿子倒也算了,可若是个宝贝闺女,悄悄跑出去被别人家的猪给拱了,那就绝对不行了。

权衡再三,萧倦作出决定:“那还是别要狗洞了。”

余袅袅被他那认真的模样逗得笑出了声。

他咋就那么可爱呢?!

余袅袅伸出小拇指,勾住他的手指,轻轻地晃了晃,好奇问道。

“你想要儿子还是女儿?”

萧倦毫不犹豫地道:“女儿。”

余袅袅不解:“为什么?儿子有什么不好吗?”

“儿子也不错,可我更想要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儿。”

余袅袅又抛出了新的难题:“可是女儿长大是要嫁人的,你舍得吗?”

“那就不让她嫁出去,咱们可以给她招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哪有那么好找啊。”

“慢慢找,总能找得到。”

……

两人手拉手,一边走一边闲话家常。

夕阳西下,金色光辉落在他们身上,为他们镀上一层温暖的薄纱。

刚打了场大胜战,自然是要好好庆祝一下的。

当天晚上,唐归兮在城中举办庆功宴,庆祝他们成功夺回恒城,他们为东征军收复失地的大业迈出了第一步!

由于条件有限,没什么好酒好菜,但至少可以让所有人都敞开肚皮吃个饱。

大家都吃得很尽兴。

其中最高兴的当属唐归兮。

她喝得有点多,人也有些醉了。

等到散席了,大家都走了,她还坐在那儿傻乐。

余袅袅去叫她起来。

“时候不早了,该回去休息了。”

唐归兮一把抱住她,嘿嘿地笑道:“袅袅,你说我爹在天上看不看得到我呢?他要是知道我打了胜战,会不会替我高兴啊?”

余袅袅仰头看向璀璨星空,温柔而又笃定地道。

“肯定会的,他肯定比谁都高兴。”

唐归兮忽然也抬起头,冲着上方的星空喊道。

“爹,我没有给您丢脸!”

所以,请您安息吧。

……

东征军就此在恒城扎根,连带着恒城附近的村镇也被一并划入他们的势力范围。

其中就包括夏家村。

夏海生与一众夏家村的村民们得以回归家园。

他们一大早就收拾好行李,兴高采烈地回夏家村去了。

虽然村里的屋舍都已经被搬空,鸡舍牛棚等地方也被霍霍得不成样子,但万幸的是,他们的田地都还好好的。

他们还能种地,只要等地里长出了粮食,他们就能恢复以前的生活。

一切都还有盼头!

为了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田地,唐归兮将恒城附近的田地进行统计,然后按照人头进行划分。

不管是百姓还是东征军的将士们,每个成年人都能得到两亩地。

当然,光靠目前这些田地还远远不够,这就得让东征军的将士们带着人去开垦荒地。

每个月还得进行业绩评比,开垦出最多田地的小队可以得到额外奖励。

全军上下都忙得不行。

就连沈绪这个世子爷也不能闲着。

他撸起衣袖,顶着大太阳,和夏海生等人一起下地耕作。

在此之前他提议向村里的大娘大爷讨教过种地的技巧,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等到真正下了地,他才知道种地远比他预想的还要累人。

只是干了一天,他就累得腰酸背痛,回到家里的时候,他看着手上磨出来的水泡,委屈得差点就要哭出来。

他活这么大,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啊?

敏王拿了药膏来给他擦。

看着宝贝儿子长满水泡的手,他很是心疼。

“这还是第一天,你就成这样了,明儿你还去吗?”

沈绪这会儿大少爷脾气上来了,破罐子破摔地道:“谁爱去谁去,反正我不去了!小爷受够了!”

就在这时,一名仆从急匆匆地跑进来禀报道:“王爷,世子爷,唐将军来了。”

敏王和沈绪都是一惊。

紧接着他们便看到唐归兮大步走了进来。

唐归兮应该也是刚在地里干完活儿,额头上全是汗。

她身穿男子常穿的圆领窄袖长袍,头发被梳成高高的马尾,因为经常在太阳下晒的缘故,肤色比寻常姑娘要黑点儿,但因她双眼明亮,言行潇洒利落,自有一番不同常人的飒爽气质。

敏王站起身:“归兮,你怎么来了?”

唐归兮大方地道:“我听说沈绪今儿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儿,觉得挺稀罕的,便来看看他。”

说到这儿,她的视线落在了沈绪身上,一眼便看到了他手上的水泡。

“哟,长水泡了啊!看来你今儿是真的忙活了一天,倒真让我刮目相看了。”

沈绪一改方才的愤懑委屈,满心都是骄傲和欣喜。

能让唐归兮对他刮目相看,说明他今日的辛劳没有白费。

他的嘴角使劲往上翘,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要是他现在身后有条尾巴的话,那尾巴肯定晃得特别欢快。

唐归兮一撩衣摆在桌边坐下,随手拿起桌上的药瓶看了看。

“你这水泡光擦药膏没什么要,要挑破才能好得快。”

沈绪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什、什么?居然还要挑破?那不得活活疼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