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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邪神传说 > 第九十六章 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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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拿着火红的法杖,我心脏砰砰的跳着,因为我在试验,试验一下敌人到底是根据什么认出我的,现在……我正安然的朝一伙冒险者走了过去。

很快……对方朝我看来,目光中没有丝毫的敌意,表情淡淡的迎了过来,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武士开口道:“这位法师兄弟,请问你有邪神的消息没有?“

邪神?

内心暗暗雀跃,哈哈……换了衣服后,他们果然认不出我来了,于是我淡淡的道:“没有啊,我和队友走散了,根本没有发现邪神的踪迹,怎么?你们有他的线索吗?“

武士无奈的摇了摇头道:“哎……森林这么大,哪那么好找啊,而且……当初在他身上下的万里追踪术也已经失去效果了,我看……再找到他的可能姓不大了,除非他还傻的穿着那套破皮甲,不过我想,邪神不会那么笨吧。“

听了武士的话,我不由苦起了一张小脸,我就是那么笨,如果不是那套盔甲实在该寿终正寝了,我大概还会继续愚蠢下去吧。

其实也怪不得我,半年来,我一直在紧张的逃命,一点休息的机会也没有,移动时不但要躲避逃兵,还要注意林间的魔兽,稍微休息的时候,也是全身心的进行真气和魔力的修炼,哪有一点点思考的时间啊。

最聪明的人,往往会犯最愚蠢的错误,这一点我现在算是承认了,这么浅显的破绽我怎么会这么久都没有注意到呢?

不过……凡事有好也有坏,听对方的话,我身上还被人下了万里追踪术了,虽然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但是肯定是一种追踪人用的法术吧。

如果在法术失效以前我就换装的话,那么所有人都知道我有这个本领了,就不容易象现在这么容易躲避了,可是……现在万里追踪术已经失去效果了,而我现在又更换了装束,想必……没有人再可以轻易认出我来了吧。

仔细想了想,邪神斩以后是不能用了,那简直快成了我的招牌了,红芒一闪,身化飞灰,这特征太明显了,以后没有必要的话,还是少用为妙啊。

至于火球术,这根本不算是破绽,只要我不空手发就可以了,用法杖发出高温火球可不是我一人的专利啊,高级法师的压缩火球就是高温的,只不知道我以后学会压缩火球会是什么效果呢?

还有就是风刃天袭了,也不算是破绽了,基本上看过这一招的人全死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不用为妙,万一被哪个人偷偷看去了,我岂不是危险了?

下了决定后,我一脸微笑的看向那个武士,恳切的道:“各位朋友,我和队友走散了,而我一个法师根本没有独自作战的能力,所以你们看……是不是带我一起走啊!“

对面的武士微微一愣,随即黯然的道:“哎……你还是别跟我们吧,我们已经不想继续追踪下去了,你不知道,不久前,天杀冒险团都已经全体死在了邪神的手里了,我们这样一个小团队,遇到了邪神也是找死啊。“

心念微微一动,天杀冒险团大概就是被我杀掉的那十几个人吧,恩……冒险团里竟然有中位剑师,那么名气肯定小不了了,再看看眼前这些人,最高的也不过是面前这个三十多岁的中位剑士而已,真要是打起来,我有把握在30秒内杀掉他们八个,如果他们经验差点的话,也许十秒就够了。

微微一笑,我淡淡的道:“不光是你们,我也厌倦了,继续找下去没什么意思了,而且……我相信我的队友们也该回去了,剩下我一个人能干什么?所以……请让我和你们一起回去吧。“

武士微微犹豫了一会,点头道:“好吧……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和我们一起走吧,正好我们队伍里缺少法师,你就暂时和我们在一起吧。“

感激的点了点头,勉强的压抑住了内心的激动,和对方交换了姓名,原来……对方是一个比较出名的冒险组织--逆天冒险团队,虽然在冒险界的名气还不算太大,但是总还不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团队了。

为首的那个三十多岁的武士叫林德,是一个土系中位剑士,他的伙伴有一个盗贼,三个弓手,以及算上他在内的四个剑士,除了缺少法师外,算得上一个标准的冒险团队了。

有了他们的带领,我不用为方向的问题而烦恼了,他们有一种叫做魔动仪的东西,只要拿着它,他们就可以直线朝自己做出标记的地方前进。

所有冒险者在进入森林前,都会在林外建立一个记忆点,魔动仪会以这一点我参照,为冒险者指名方向,只要按照仪器上的箭头所指的方向走,就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走出森林了。

在林德的带领下,我们一路直线进发,虽然路上遇到了很多冒险团队,但是大家都是打了个招呼,交换了一下情报后,便纷纷告别,继续踏上各自的旅途了。

象逆天冒险团队这样打道回去的队伍并不多,大多数的人还是在金钱和名誉的驱使下,义无返顾的朝森林里涌去。

看着那些激动的朝森林深处走去的队伍,我不由阴阴的笑了起来,真的太自不量力了,如果不是我脱逃的话,就这些队伍,见一队我杀一队,比吃青菜还轻松。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半年来,我是上顿木瓜汤,下顿木瓜粥,嘴巴里快淡出鸟来了,为了躲避追缴者,我又不敢生火,所以半年多来,我一直只吃空间袋里的木瓜干。

花了十天时间,在我们全速赶路下,我们终于走出了森林,看着空旷的原野,我的心猛的敞亮开来,哎……半年窝在森林里,快把我闷死了。

林外的池塘边,在吃完丰盛的午餐后,我正式和林德等人告别,林德也没有挽留我,毕竟……我们虽然相处了十天,但是交谈并不多,基本上,我们还算是陌生人。

不过,我是不会欠别人人情的,有心想报答他,但是身上又别无长物,思索了一会后,我真挚的对林德道:“林大哥,谢谢你把我从森林里带出来,曰后小弟一定会报答大哥的!“

林德豪迈的一挥手道:“不用那么客气,我们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是我林德可以看出来,你是一个够意思的汉子,感谢的话就不必多说了,以后有时间,你去出小出云城看看大哥就好了。“

感动的看着林德,我感激的道:“大哥,多的话我也不说了,以后如果有困难了,你去接天城的酒馆留言,我接到消息后,一定第一时间赶到帮忙!“

林德笑了笑,却没有拒绝我的好意,我知道……他以为我只是一个蹩脚的小法师,只能发个拳头大的火球而已,能帮他们什么?

微微一笑,我没有多做解释,只是往龙头法杖一引,一个小火球落到了支在一边的锅下的柴火上,然后淡淡的道:“好了……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我冷莫就此告辞了!记住……以后有困难,去接天城酒馆找我啊!“

混不在意的笑了笑,林德和我挥手告别,我也神秘的一笑,转身快速的离开了,离仲裁学校开始招生的曰期已经非常短了,不快点赶路的话,我会赶不上的。

看着那道火红的身影迅速的消失,林德微笑着摇了摇头,喃喃的道:“这个小法师真有意思啊,竟然还想帮我,如果我都解决不了的事,他又如何可以解决呢?“

啊!

林德的话声刚落,旁边的盗贼猛的大叫起来,林德回头看去,只见盗贼正目瞪口呆的向一个方向看着。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恩?也没什么啊……不过是一堆燃烧着的柴火而已,有什么可看的啊!

等等!

哪里来的一堆柴火?恩!柴火上原来有口煮食物的铁锅的,现在锅哪里去了?被谁拿走了吗?可是……可是刚刚明明还在的啊!

就在林德的疑惑间,盗贼惊讶的吼道:“天……天啊!铁锅怎么!怎么融化了!就那么慢慢的融化了!这是怎么回事啊?“

林德一脸严肃的走了过去,看着柴火间的银亮铁水,他明白了,他终于明白对方为什么敢说出那样的话了,只凭这一手,他就有那个资格!

(看到留言区大家的支持,我真的很欣慰,真的……近一年来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交到了如此多的朋友,我还能奢望什么呢?大家对我的支持,已经远远远远的超出了我的预期。

见年年初刚来起点的时候,我只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作者而已,在成前上万的作者群里,我也许是那最不起眼的一个了。

可是……正是大家对我的支持,让我一步步的走到了今天,这是我事前所不能预料的,正是大家对我的支持,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很多作者向我取经,问我是如何拥有如此多的书友的,有什么秘诀?我告诉他们,我的秘诀很简单,那就是去和书友做朋友,当你把大家当朋友的时候,大家会感觉到的,当大家都是你的朋友,都无私的支持你的时候,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成功呢?

我从未曾忘记过所有人,即便是骂我的,我也记住了他们的名字,每当周末的午夜,在我加精的时候,看着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我都忍不住点了再点。

无论进vip与否,我都不会忘记每一个人,我曾经说过,为了大家能及时的看到书,我这次将不进行翻体出版,除非对方不限制我解禁,这句话依然有效,但是我要声明一点,我从未说过自己不进vip!

我是一个职业作家,是一个大家合力把我推到那种高度的职业作家,作为职业作家,我就有为起点赢得利益的义务,所以……进不进vip,并不是我可以说了算的,而且……即便是我说了算,我也不可能一分不要的写下去,我不是机械,也不是神,我也需要生活!这就是人生的无奈。

有人说我,不要随意的许诺,听了这句话,说真的,我很赞同,有时候,当事情突然发生的时候,根本由不得我说了算,我所说的,只是我尽量去做的,天灾[***],一切的一切,又有谁可以说的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