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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茨正在书桉上全神贯注地对着一个人脸大小的冬瓜进行一番涂涂改改,美其名曰是创作,这让阿佳妮惊奇不已。

毕竟据她所知,这位大公虽然表面上对艺术家一副十分钦佩的态度,但私下里接触后却发现他根本不懂艺术,更不会把时间花费在这种和治国无关的小事上。

出于好奇,她决定悄悄地接近;在绕过桌子后,赫然在那颗冬瓜上面看到了一张人脸。

“啊!

!”阿佳妮尖锐的叫声,让弗兰茨的耳膜感受到了如近距离聆听女高音演唱般的刺痛。

“天那!你这是有意要吓死我吗?”

“这个…您能告诉我一颗冬瓜上如何长了个人脸...”她边说边露出极其夸张的表情,甚至几次试图起身,都因为沉浸在惊慌与极度不解的氛围而再次摔倒。

这当然不是她不够聪明或者见识少,而是那个时代的人认知有局限性。

现在的我们很难相信一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最令西方人恐惧事物的排行榜的榜首依然被狼人和吸血鬼所共同占据。

而弗兰茨使用的亚洲邪术对于阿佳妮来说完全就是传说中的巫术了,甚至都超过了她的想象。

而人对未知的恐惧几乎是发自本能的,这就让她显得十分失态。

“这有什么?就是画的而已。”

弗兰茨漫不经心地说道。

“画的?您知道您在说什么吗?冬瓜上如何会有一双眉毛?”

然后弗兰茨一把扯下冬瓜脸上的眉毛,放在她的面前。

“仔细看看,你不觉得’她’有些似曾相识般的熟悉吗?”

后者摇了摇头。

“这是用你掉的毛儿做的。”

弗兰茨又拿出一个大盘子,里面有各色的粉末。

“这是彩妆。”

“彩妆?”阿佳妮逐渐有些理解了,似乎摆放在自己眼前的又是某种高科技产品。“就和你们用那种白铅、白蜡、砒霜组成的混合物差不多,只不过相比之下这玩意要安全得多,花样也更多一些。”

弗兰茨早就看不惯这个时代那种病态的审美观-以白为美了。那种白并不是健康的白,而是一种犹如死人般病态的苍白。

所以这个时代的肺结核被称为一种优雅的疾病。一部分欧洲人为了追求这种所谓的优雅,甚至去主动得这种病。

当时的浪漫主义文学,更是对肺结核推崇备至,称其是一种爱情病。在作家的笔下,肺结核患者往往被描绘成具有浪漫、温情、执着、优雅、多愁、善感和艺术修养的高尚的人。

来自后世的弗兰茨可不喜欢死人脸。

所以当彩妆和粉底等一系列化妆品开发完成之后,他便将其带入皇宫之中,准备亲自带头从根本上扭转宫廷还有民间对这种变态审美的喜好。

东方有小脚,西方有细腰。大家都是变态,谁也别说谁。

阿佳妮的目光在化妆品、弗兰茨、以及那只冬瓜之间飞速移动,试图确认三者之间的关系。

弗兰茨看着对方一副要大脑过载的表情忍不住说道。

“你要不要亲身体验一下啊?”

“你说什么?”此时的阿佳妮完全失去了平时一向成熟、知性、自信的样子,犹如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妞。

“你把眼睛闭上。”她顺从地照办了。一刻钟之后,弗兰茨便停止了手中的工作,毕竟这位波兰贵妇人的底子很好,不需要画太浓的妆来衬托出相貌。

“我可以睁眼了吗?”阿佳妮问道。

“是的,去照照镜子吧。”弗兰茨笑着说道,他对于自己的杰作还是比较有信心的。阿佳妮走到镜子跟前顿时就被眼前的景象呆住了。

她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十几年前的自己,顿时眼泪犹如断了线的珠子流了出来。

“别哭啊,泪水会把妆变湖的!”

她听到后,立刻下意识地用手去擦,结果当然是越弄湖得越厉害了。看到自己的妆与泪汇成”泥水“后,她的眼泪更止不住了。

就在这种恶行循环之下,很快阿佳妮的相貌就变成了一个大花脸。

“好了,不要多愁善感了,快去冲洗下吧。”

阿佳妮执拗地不想离开镜子,还试图用手将那些妆再画回去。弗兰茨无奈之下只好劝道。

“如果你真的不舍,何不送你几套?以后闲暇时也可以慢慢研究。”

“真的?”几分钟前还沉浸在失落中的她立刻又兴奋起来,毕竟女人对于容貌的追求是永远没有上限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快去吧,化妆品生来就是给人用的。你作为我的得力干将自然会有优待喽。”弗兰茨微笑着道。

阿佳妮兴奋地在弗兰茨面颊上亲了一下,然后飞快地冲向浴室。

其实除了这些简单的化妆品以外,还有一些更复杂更昂贵的同类产品正在研制过程之中。

当这个项目最初提出的时候,并没有几个教授对此展现出兴趣,甚至弗兰茨手上这些化妆品都是他自己用高岭土+黏土+天然染料混合配比出来的。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几位教授转变了最初的态度,甚至维也纳皇家女子学院还有学生开始研习化学,好准备投身到这个她们眼中带有浓厚神秘色彩的研究当中。

这一时期的化妆品的价格高到离谱,一瓶烧酒乳液的价格通常在1-20个金路易之间,最贵甚至能到达200个金路易。(注: 1金路易=20法郎)而这些化妆品的成本通常还不足1法郎;所以如果能更好的利用这个优势,再有工业模式生产的有效配合,还能更进一步地压缩成本。

此时奥地利帝国市场上的化妆品价格通常在10-100弗罗林之间,然而最昂贵的则是一种玫瑰精油价格高达弗罗林。

弗兰茨瞄准的是中高端市场,毕竟就当时的穷人那可怜的消费能力和欲望来说,价格昂贵的奢饰品他们根本无福享受,所以他有自信自己的产品可以轻松吊打当时市面上的同类商品。

同时还能靠足够的影响力去和那些商家争夺市场占比;仅仅是”皇室”这个字眼就能抵得上那些商人数百年的苦心经营和天价的广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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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对于当时的化妆品市场还是有一些误解,那就是金属粉底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米粉和珍珠粉。

以白为美更仅仅是上流社会的品位,反而是粉红色妆容赢得了城市里的新兴市民阶层的喜爱,所以胭脂盒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红润的脸颊被认为是代表身体健康的特点,所以女性经常使用腮红或胭脂为她们的面相增色。

但这个时代的粉底和化妆品依然是以单一色调为主,比起弗兰茨开发的彩妆还是差了数个档次。

至于高价的玫瑰精油的制作,在当时依然是通过脂吸法,不但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而对原材料也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工业时代最简单的做法,当然是蒸馏法,原理就是利用油不溶于水的性质,实现大规模的油水分离。此举简单、有效、廉价。

提纯出来的工业产品实际上与脂吸法的效果接近。

其实就算同样是用脂吸法,商品的价格也没有改变,所以弗兰茨也有很大把握靠此取胜,毕竟双方的实力和地位根本就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当然这位推崇科技激烈碰撞的大公并不会把人逼死,他会给对方留出一部分市场份额;甚至只要对方愿意,完全可以加入到他旗下的产业之中,成为其中一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