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訾达自诩为英明神武。

觉得自己能各个军县县主收拾的服服帖帖。

但殊不知,底下早已暗流涌动。

各个军县县主,沆瀣一气,结党营私,狼狈为奸!

就拿武邑侯麦守季做例子。

这家伙出身虽然不好。

早年干过无本买卖,属于啸聚山林的绿林大盗。

之后他被东荒朝廷招安。

带着十多个兄弟,为东荒东征西讨,立下汗马功劳。

訾达设立军县制时,也将他和他十多个兄弟,分封了军县。

但訾达不知道的是,麦守季的兄弟们,对他向来马首是瞻。

毕竟,若非当初麦守季带着大家找到了一条出路。

他们至今还是见不得光的盗匪呢。

哪能当上侯爷,吃香的喝辣的?

故此,麦守季和他的十多个兄弟,名义上虽然是平级,互不相统。

但实际上,他十多个兄弟的军县,全都以麦守季为尊。

再加上麦守季此人,出手阔绰,为人豪爽,在收买人心方面颇有一套。

他就任武邑县主后,很快又拉拢到了周边各县的县主。

在他刻意结交之下。

这家伙居然聚拢了四十来个县主,个个都将他尊为大兄!

在这些县中,他们只知麦守季,而不知国主訾达。

由此可见,军县制的弊端,已经渐渐开始暴露。

这一次,朝廷调拨军县时,点将点到了麦守季。

麦守季还未发话,他的兄弟们,被他收买的县主们,纷纷站出来表示,愿随麦守季发兵一战。

訾达这边还得意洋洋的认为,他钦封的县主们勤于王事,忠公体国呢。

殊不知,这些县主会如此,全因为麦守季的缘故!

不过,麦守季也不是什么易于之辈。

此人未被封为县主前,作战确实骁勇的很。

能打硬仗,也敢打硬仗。

只是,在被封为县主后,他的心思全然变了。

他不可能在像以前那般,为朝廷拼命了。

武邑县,以后将会是他麦守季的私人领地,代代相传。

一县之地,人口有限。

兵源就这么多。

死一个少一个!

若是拼光了手头的本钱。

他拿什么来守护自己的领地?

所以,东荒军抵达一线峡后,连续数日都不曾开战。

只是驻扎于此,与百媚军彼此对峙。

直到今天,有其他军县县主按捺不住,他这才带着众人,跑来观察地形。

就在刚刚,他小弟庚绰仁嚷嚷着要给百媚军点颜色瞧瞧,直接被他训斥了一顿。

“诸位兄弟。”

“今时不同往日!”

“非是麦某不想为朝廷尽忠。”

“实在是拼不起啊!”

“就算我等不在乎,但我们总不能不为子孙后代考虑吧?”

“你们好好想想吧。”

麦守季目光环视在场众县主。

众人闻言,或憨笑,或挠头,但也有不少人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是啊,这是替朝廷打仗。

但动用的却是我们的私兵。

打赢了,朝廷最多赏些金银财物。

这玩意如今谁还稀罕?

反之,他们赖以生存的私兵,却是他们最大的财富!

有了私兵,他们才有底气在东荒立足。

否则,其他县主可不是吃素的。

一旦知道你领地空虚,说不定直接将你吞并!

虽然,碍于朝廷,他们不会把你怎样。

但暗地里,把你彻底架空,却是完全没问题。

毕竟,你特么都没兵了!

拿什么来和别人抗衡?

心念至此,不少县主全都露出了感激的神色!

“大兄所言极是!”

“吾等确实拼不起啊!”

众县主全都朝着麦守季道谢起来。

这些人,基本都是被麦守季刻意结好,从而以他马首是瞻的县主。

“大家都是兄弟,无需客套!”

“只有你们不认为麦某对朝廷不忠就行!”

麦守季闻言,大笑着摆了摆手。

他的目的达到了!

自然心情大好。

和百媚军,打是肯定要打一场的。

但怎么打,打的过程中,如何保存实力等等。

还得好好考虑才行。

“大兄,你说的虽然很有道理!”

“但奈何此战朝廷在盯着。”

“我等若是一直畏战不出,怕是朝廷那边无法交代啊!”

麦守季的另一名无本买卖兄弟燕夏德,迟疑了一下,说道。

此言一出,不少县主全都点了点头。

是啊,朝廷那边恐怕不好交代。

万一朝廷因此而降罪。

那就得不偿失了。

听到这话,麦守季突然笑了起来!

“这又有何难?”

“陇东侯、坞城侯……他们可都是骁勇善战的骁将,且兵精粮足啊!”

话音落下。

在场的不少县主,瞬间省悟了过来!

对啊,只要死的不是咱们的私兵,咱们又何须心疼?

反正陇东侯也好,坞城侯也罢,都不是他们自己人。

再说这几个家伙傲气的很。

一副看不上他们的样子。

那就让他们出战,到时候他们拼光了手中士卒,看他们还怎么傲气?

当即,燕夏德高声拍起马屁来!

“大兄神机妙算,小弟佩服!”

麦守季闻言,抚须大笑。

四周的县主们,全都附和着笑了起来。

一时间,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味道。

……

重影已经抵达一线峡四五天了。

第一天,他摇身一变,成了陇东侯麾下士卒。

在军营内混迹了一整天。

第二天,他又成了椿丹侯燕夏德麾下的行军文士。

第三天,他则变成了庚绰仁的一个亲兵!

到了第四天,好家伙!

他居然直接混进了麦守季大营内。

还成了麦守季的随军侍从。

各个军县县主,丝毫没有发现任何端倪。

“主公,您回来了。”

看到麦守季大摇大摆的回到营内,重影化身的侍从,立马迎了上去。

通过几天观察,他基本上已经将各个县主的一些嗜好,都初步掌握了。

比如,麦守季就特别喜欢自己的手下,称呼他为主公。

这家伙早年虽然是大盗,目不识丁。

但自从被朝廷招安后,却请了先生教他识文断字。

这么多年来,麦守季如今也算是能粗通文墨了。

识字后的麦守季,也爱上了看书。

不过他看得,并非什么儒门经典之类。

而是带点历史元素的话本小说。

这家伙最喜欢看的就是《六国志》。

这玩意讲的是洞子统一天穹域前,鎏邙大陆的六个大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盛衰兴亡。

总体而言,这书颇有《三国演义》的味道。

麦守季对于《六国志》沉迷的很。

在六国志中,各国之枭雄,他们的麾下都往往称其为主公。

故此,麦守季便有样学样。

他觉得自己的能力,手腕,雄心壮志,也能称得上是枭雄之辈。

如何当不起一声主公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