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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科幻小说 > 穿呀主神 > 第1974章 魔器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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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午饭,今天的活已经干完,可以休息一下。壮汉马修去送货,拿到钱后自然会立即跑去小酒馆。

小马修则到阁楼上去午睡,留下希宁一个人看铺子。如果有生意来,喊醒他便是。这样的好日子,一直要等到一年后,壮汉马修某次“意外”睡了身主后,小马修被时常打发去送货。

希宁看似百无聊赖地在铺子里随便溜达,走到了架子前。

这个由木头搭建的三层架子,下面二层最底下是金属,给魔器添加需要或者截取时留下的。第二层杂乱地放着各种工具,什么凿子、铁钉、各种型号的磨刀器。第三层放着的就是魔器。

其中还有一把小刀,她拿了起来,抽出来。

“放手!”突然有声音发了出来。

她吓了吓,左右看了看,可是没人呀。

“愚蠢的人类,把我放回去,你不是我的主人!”声音尖锐,带着刻薄。

这次知道哪里发出的声音,居然是这把小刀。对了,魔器带有灵气,所以有自己的思想。可这东西说什么?愚蠢的人类~,她眯起了眼睛……

“不要,不要呀……”刀惨叫,因为希宁拿着刀,把刀锋在磨刀石上狠狠地磨着。

看了看刀锋,居然还是挺锋利的,那么就……她找了把榔头,将小刀放在铁砧上,榔头作势要砸下去。

“对不起!”刀大叫。

她停了下来,高举着榔头不动。

见有效,小刀赶紧道歉求饶:“对不起,我错了,你是个心地善良的美丽姑娘,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砸断我。断了我就死了!”

嗯~,感觉终于好多了。她高举的榔头放下:“那我暂时原谅你了。”

“呼~”小刀好似松了口气。

想想逃出去需要一把兵器:“我当你主人吧。”

“不!”小刀一口回绝,可看到她又举起了锤子差点声泪俱下的解释:“真的不行,我已经发誓效忠我主人,除非主人死了或者我死了,契约才会解除。如果我背叛我主人,就会化为恶灵,再也找不到愿意接纳我的主人了!”

人类寿命有限,而武器如果保养得当,能用上百年。旧主死后,武器等新的主人接手,重新发誓效忠。

“好吧。”希宁又放下锤子。

想想魔器挺好用的,想想那个有点秀逗的女骑士,一把宝剑挥出,剑气也能杀人,连同身主一起劈了……汗一个。

“象你这种的魔器哪里有?”说什么自己也要弄一把。

小刀:“可以去店里买,有专门没主人的魔器出售。”

废话,姐要是有钱的话,直接去买了,还用得着问嘛。

小刀应该也知道她是个穷鬼:“还有一种可能是继承,由上一代主人传给下一代。”

看看姐是骑士家族后裔吗?

有点羞恼的希宁,又想举起锤子了。

小刀立即接上:“最后一种就是看机缘,比如正好碰到,还有捡到。如果看到有战争或者争斗,如果双方全死光了,就有机会了。”

因为哪怕只剩下一个活着的,也会把武器全部捡了。魔器是有灵气和脾气的,有时宁可死或者尘封也不愿意发誓效忠不愿承认的人。所以自己用不上,捡了也可以卖了,不缺钱的话,就挂在家里墙头、放在柜子里,当战利品炫耀。

希宁想了想,威胁道:“我可以把你放了,但今天的事情谁都不准说,否则的话……”举了举手里的锤子。

小刀沉默了一会儿:“什么事?你是谁?”

果然聪明,是个有点资历的魔器。她满意地将小刀插回刀鞘,放到了架子上。

回到自己睡的稻草那里,她开始翻身主的记忆,看看有用的。结果记忆里是一片混沌,除了挨打之外,就是一年后无止境的羞辱。

放弃了,别指望一个连字都不识、除了能吃饱,啥都不图的人,脑子里有什么东西。

不过按照经验,壮汉马修今晚会很晚回来。交了货后才能拿到后面剩余的钱,一般都是现付三成,交货后拿剩下的七成,有时活干得好,还能有点打赏。架子上货那么多,他已经好几天没去小酒馆了,所以今晚应该找女人居多。

赌钱的话,钱一会儿就会输完了,女人为了多拿到点,会使尽全身解数,让他留夜,留夜的钱和打露水战的价格是不同的。

就算是留不住,去赌博了,那也要至少半夜才回来。运气好点的话,会时间长点,赌光所有钱后才回来。

选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逃跑吧,愉快的决定了!

决定好后,就跑到阁楼上,对着正躺着的小马修,装出唯唯诺诺地样子:“柴不多了。”

身主力气不大,劈不了柴。劈柴的事情由小马修做的。

正躺着舒服的小马修,满是雀斑的脸上一脸烦躁:“明天劈。”

希宁学着身主的样子,低着头,声音比蚊子还轻:“明天干活时没了柴,爹一定会生气的。”

叫这种人渣为爹,有点恶心。

想到脾气暴躁的爹,小马修也只有起身,满身怨气地去院子。

“这还不是挺多的,够用一天了。”小马修到了院子就叫了起来。

希宁赶紧说:“晚饭我来做,肉也不够了。”

“还不赶紧去!”小马修一听肉没了就急了,打发她去弄肉。

出门转弯,走上一段路,就是屠夫家。肉不是天天有的,吃得起肉的人家不多,杀一口猪可能会卖上三天。见卖不掉赶紧就会切成条,挂在通风的地方做干肉。到了晚上天黑前,各行各业都会关门,除了酒馆和旅店。

去屠夫这里要了一块肉,赊账。壮汉马修是很少几个可以赊账的人,怕的是赊了后没钱还,而壮汉马修不存在这个问题。手艺在身,不怕没钱赚。

这次她不但要了肉,还去磨坊店要了五斤面粉,拎着回来了。

一看到面粉,小马修就叫了:“谁叫你弄面粉回来的!”

希宁低着头:“我看好多货要交了,你这二天那么辛苦……要都要了,这点钱其实比起花在酒馆里的……”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可怜,就跟童养媳一样。

小马修一听,觉得也是。自己的爹在酒馆里花天酒地,而他却在家里吃糠,这不公平。

火气一上来:“去烧吧,晚上我想吃面糊!以后不要拿面粉,去弄个面包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