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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我和房车回古代 > 第102章 奇妙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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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夏...余夏...你怎么了,眼睛怎么红了?”

就在余夏想起自己父亲而眼睛红了起来的时候,一边的李义有些诧异的碰了碰余夏问道。

而这个时候,信王宋鑫昼也终于抬起头看向了一边的余夏,等看到余夏眼圈红了起来之后。这让宋鑫昼夜跟着诧异的问道:“李城主,这位怎么了,不会因为这个棋局太难破解不了所以难过吧。

那个...没事的,真的没事的,我也好几个月没有破解,不管怎么走,都是黑胜,习惯就好了,怎么就伤心的哭了?”

听完了李义和宋鑫昼的话,余夏这次从伤感中走了出来道:“对不起信王殿下,还有李叔...我难过是因为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我父亲以前也喜欢下棋,所以看到棋局我有点想他了。”

“真的...!”余夏的话,让宋鑫昼一个惊喜道:“你的父亲也喜欢下棋,我的父皇也很喜欢,我们两人的父亲都喜欢下棋,真的好巧呀。”

对于宋鑫昼的亲切,余夏微微一笑,他发现其实这位信王还不错,并没有那些皇室贵族目中无人的气势,反而有一种和蔼可亲的弟弟感觉。

“是很巧,不过,小人的父亲怎么敢和陛下相比较,对了...信王殿下,其实此局有解...!”

“真的吗...那你可以告诉我吗?”听到此局有解,宋鑫昼看着余夏惊喜的问道。

“当然可以...!”说完,余夏就将这个一凤双舞的残局,如何破局的棋路完完整整的告诉了宋鑫昼,当宋鑫昼看到一凤双舞的棋局被破之后,立即开心的大叫了起来,跟着等知道了余夏的名字后,直接就喊余夏为大哥,并且一定要拉着余夏下几盘象棋。

而随后余夏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因为这可是和信王搞好关系的时候,两人很快将棋盘摆了起来,跟着杀了起来。

这个时候,余夏也快乐的好像回到了从前,一时杀的是忘乎所以,直接将信王宋鑫昼杀的是人仰马翻。

一边的李义都看的着急死了,他很想告诉余夏不要杀的这么狠,要让宋鑫昼赢几次,你这将宋鑫昼给杀的节节败退,一次都没有赢过,那宋鑫昼还不气吐血了。

只是余夏却一时忘乎所以,因为他完全的沉浸了进去,根本就没有想到对方的身份,他还以为自己在小区杀那些老头呢。

余夏的棋路一直都是霸气十足,敢杀敢拼,那边的宋鑫昼额头都给杀出了汗水,一连下了五盘,花了三个时辰,从早上十点杀到了下午16点,夕阳都出来了。

这个时候,余夏和宋鑫昼才从棋盘中走了出来。

“余大哥,你真的好厉害,你的棋路刚猛,坚毅,有狡诈多端,我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看着余夏,此时的宋鑫昼眼中都是崇拜的小星星。

这个宋鑫昼,从小就在皇宫中,一直都被呵护的很好,所以人有些单纯,本心很善良,没有什么肮脏的思想,就好像白纸一样,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将所有的人都看成是好人。

遇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就会毫不犹豫的喜欢,遇到自己崇拜的人,就会毫不犹豫的崇拜。

感受着宋鑫昼那崇拜的小眼神,余夏笑道:“其实殿下的底子也很好,只要多弄一些棋谱来钻研钻研,一定会实力大涨的。”

“真的...那太好了,等我实力大涨之后,一定要回去和父皇杀一盘,对了...余大哥要不然你教我一段时间吧,我想学大哥的棋路。”

“学我的棋路...?”余夏笑道:“可以...不过,我最近有些麻烦,等我将麻烦解决了,再来和殿下一起探讨。”

“大哥有什么麻烦...也许我可以帮忙呀。”宋鑫昼单纯的看着余夏。

说真的,被这么单纯的眼神看着,余夏都不好意思将这次的麻烦给说出来了,毕竟自己来这里,就有拿宋鑫昼当枪使的心思,只是现在,对方如此的毫无保留,这让余夏的圣母心又犯了。

好在这个时候,一边的李义连忙的将曹家打余夏竹山竹盐的事情给说了出来,本来曹家就没理,跟着被李义又添油加醋的说了一下,让宋鑫昼没有是皱的紧紧的。

跟着没有好气的道:“这也太放肆了,一个小小的曹家居然如此的可恶,大哥...你就放心好了,只要有我宋鑫昼在,就绝对不会让曹家栽赃你们竹山。”

“多谢信王殿下。”听到宋鑫昼那绝对的话语,余夏的这颗心也算终于放下来了。

“大哥...和我还客气什么,以后大哥就叫我鑫昼,不要叫什么信王!”宋鑫昼热情的道。

“这...不太好吧,信王殿下,您还是叫我余夏,不要叫大哥了。”余夏有些皱眉。

只是这个时候,宋鑫昼不开心了:“大哥是不是因为我的棋艺不行,所以看不起我!”

“这绝对不是。”余夏连忙的摇头,这边李义也是连连的替余夏解释道:“殿下,余夏绝对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余夏觉得应该有尊卑之分,您叫余夏大哥就已经折煞了余夏,现在余夏还要叫你鑫昼,这...如果被那些文臣知道,一定会大做文章的。”

可是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突然,宋鑫昼有些凄楚的道:“我不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大哥就感觉很亲切,和我真的那位想我死的二哥不一样的是,这位大哥我却感觉会保护我。

虽然仅仅才认识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会有这样的感觉,或许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感受过兄弟的情感吧。

余夏...做我大哥吧,算我求求你好吗...?”

缘分这玩意,说真的,有的时候就是说不清楚,两个本来毫无交叉点的人,会在第一次见面有一种说不出的缘分。

就像宋鑫昼就是黏上了余夏,想要余夏做自己的大哥,这样的奇葩的缘分也真的存在,比如桃园三结义,张飞本来是一个卖猪肉的,故意刁难来买肉的人。被卖绿豆糕的关羽遇到,关羽看不下去便出手教训张飞,两人僵持不下,这个时候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人出来,凭借一人之力把两个彪形大汉分开,两人暗自佩服。就这样,一个卖猪肉的,一个卖绿豆糕的,和一个乞丐一样的人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兄弟,建立了以后的蜀国。

还有就是宋鑫昼永远都不会想到,他今天的一句做我的大哥吧,让他获得了一个什么样的力量,这股力量让宋鑫昼处在不败之地。

虽然宋鑫昼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要兵没兵,要什么没什么,但是宋鑫昼有个大哥,而他的大哥,什么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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