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图书迷!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八零福运小娇妻 > 第一百九十五章 前夫哥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县城第一中学旁边的十字路口的一栋二层小楼上面,租住在这里的一户人家窗户里传来说话声,仔细一听,似乎是吵架。

“我让你去买点给孩子吃,你怎么就记不住呢,何远征我告诉你,你要是不想过这日子,你就滚!”

骂人的正是从禾镇来到县城做起棉花生意的林金花,而被骂的何远征此时也是满脸的无奈。

林金花现在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的,她让她妈和妹妹回村里收了棉花来卖,低价收来高价卖出去,这一转身就是一大把的差价,这一年林金花也赚了不少钱,这不,原本住在县城边上,现在也有钱在县城一中这边租个好点的房子了。

用林金花的话来说,就是能住在好学校旁边,孩子也能受到影响,以后读书厉害,何远征觉得她简直就是着了魔了,却也不敢多说什么,因为这房子也是她租的,他一分钱没有出。

三个月之前,他给别人修房子的时候,在楼上拉沙子上楼的时候,没站稳,就从楼上摔了下去,把腿也摔折了,在床上躺了好长的日子,也花了上千块钱才勉强算是保住了腿。

可再想像之前那样去给别人修房子挣钱却是不能了,就算是打杂人家也有些嫌弃。

现在他在家里,林金花也像是变了个人似的,遇到一点小事就冲他发火,何远征受不了,就低价出去给别人打临工,一天几块钱,还不如林金花的一个零头,如今何柱国和李翠花也住在自己家里,林母和林小妹也敢埋怨他,常在他面前阴阳怪气的说什么吃软饭。

今天更是因为林金花让他去买啃啃炸鸡,自己空手回来,又把她惹恼了。

看了一眼坐在地毯上的孩子,这孩子一岁多了,已经会说话了,他坐在地上玩着林金花准备织毛衣的毛线球,自得其乐的样子。

“何明安,过来!到爸这儿来。”

何远征拍了拍手,弯下腰去逗着何明安。

林金花见何远征视若无睹转身去逗孩子去了,心火蹭蹭蹭的往上冒,一时间气上心头,一把就将桌上的一个碗给扫到了地上。

“噼里啪啦”几声,碗落在地上碎成了渣,何远征依旧置若罔闻,轻轻地捏了捏儿子软软的脸。

“何远征!你是不是聋了,我和你说话你听不见是吧!你爹娘吃我的住我的,你就这样装聋作哑,你对得起我吗?”

林金花的歇斯底里并没有得到何远征的回应,回应她的只有‘嘭’的一声关门声。

何远征关门关得极重,撞得地板都在抖动,何明安被吓得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林金花忍不住尖叫,这边的吵架声四下邻里都听见了。

出了家门的何远征站在冷风中长长地透了一口气,这才觉得心头好受了些,脑海里却还是不时浮现出林金花冲他张牙舞爪歇斯底里的样子,真是不见从前的半点温柔了,他现在真的很怀疑自己怎么会鬼迷心窍和她在一起的。

可想这些也没有用,他和林金花都是结过婚的人了,再离婚肯定是不可能的了,闹腾得再厉害这日子还是得过下去,何远征长叹一声,抬脚往啃啃炸鸡店走去。

自从这边开了啃啃炸鸡店后,这一条街都弥漫着炸鸡的香气,路过的人都不由食指大动,免不得会进去买半斤炸鸡再走。

买了冰柜之后,食材也能保证新鲜和充足的供应,现在啃啃炸鸡的名声在县城可以说是无人不晓,不少人在家待客也会买一两斤炸鸡回去招待客人,也算是一个拿得上台面的菜了。

何远征站在马路对面,望着啃啃炸鸡,心想这啃啃炸鸡的老板一年能挣多少钱啊,什么人能有这挣钱的本事,他要是有这一半的本事,只怕是做梦也会笑醒吧!

正想着,忽然身体一僵,目光紧紧盯着对面的两个人身上。

对面是一男一女,两个人一左一右的抬着个箱子,在啃啃炸鸡前停下,然后冲里面喊了一声,很快就有两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儿走了出来,笑吟吟地上前将箱子抬了进去,一边走还一边说着多谢。

“婶子,您要是以后还有好吃的,就别自己送过来了,打个电话,我们叫两个人过来拿,您可别伤着腰了,听说您天一冷就膝盖疼,我们最近去那边的大商行给您买了两对护膝,您戴着……”

一副十分尊敬那妇女的样子。

何远征看着那妇女,心口一阵阵的抽动,他这是眼花了吧!何远征不敢相信的搓了搓眼睛,眼底是不可置信。

竟然是吴秀!

脑子里像是炸开了一道惊雷,何远征整个人都被炸得外焦里嫩的,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他之所以没有一眼就认出来,是因为现在的吴秀保养得十分精心,从前又黑又黄的一张脸上已经悄然蜕变,背也没有再因为沉重的农务而驼着,因为长时间跟着何明昭一起锻炼,还跳健身操,整个人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整个人由内而外的变得让人不敢相认了。

何远征怔愣地站在原地,看见和她一起的那个男人拿出手绢递给她还细心地帮她拍去身上的灰尘时,何远征不知道自己从哪儿生出的勇气,脚不受控制地迈出,几步到了两人面前。

他走得太快,两个人都没有被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人给吓了一跳,而是个两年,吴秀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这个旧人。

六目相对,几息后吴秀才恍惚认出了来人。

面对这位前夫哥,吴秀心里只有一瞬间的不适,除此之外也没有了别的感觉。

“你……有事吗?”

吴秀客气地笑了笑,她今天穿着一身丁香色的薄棉长外套,踩着一双方跟的羊皮靴子,嘴上抹着何明昭给她拿来润唇提气色的唇彩,整个人年轻了十多岁不止,看上去像是个三十多岁的,被风呼呼的吹着,鼻头耳朵都有些微红,看上去竟然有些少女感。

何远征看着眼前人,看不出半分她从前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