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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大纨绔 > 第1章 我不是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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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活着。”

沈默不用抬头看就知道身边两人脸上是什么表情,心里怎么想,他现在没时间去解释清楚,只是百忙中说解释了一句,至于两人信不信,他真的一点都不在意。

魂穿时,他不仅占据了这副躯壳,也承接了这副躯壳的记忆,知道自己身处的不是华夏史料记载的某个古朝代,而是一个叫苍龙的古大陆,官制跟唐朝宋朝差不多,他这种先进的科学救护方法在别人眼里就是亵渎尸体,要被戳脊梁骨滴,搞不好颈上吃饭的家伙也要搬家。

老天爷总算有眼,没有让他甘冒生命危险的努力白忙活,萧寡妇总算开始喘气了。

“卫大叔,没有治伤的药?对了,你的酒还有没有剩余的?”沈默抬头向旁边车夫老卫问道。

“有。”老卫满脸惊讶表情,应了一声,蹲下身子,伸指搭在萧寡妇的脉门上,感觉到了脉博的微弱跳动,老脸胀得通红,但右手还是伸进怀里,掏出一个带着体温的小瓷瓶,又解下挂下腰间的酒葫芦递过去。

哟,他这个老江湖竟然失手了,如果传出去,真的是丢大发了,最主要是误会了沈六少,他名声虽不堪,但这手救人的功夫还真的是……是很古怪。

另一位老者,也就是沈氏在沧县的田庄大总管柳铮柳五爷。此刻清瘦的面庞也现出几分赧色,满是惊讶好奇的古怪表情,他默默的站在一边观看,满是疑惑的眼睛不时瞟着忙碌救人的沈默。

为了救人,沈默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禁忌,他解开萧寡妇的衣裳进行简单的消毒包扎。

救人要紧,沈默顾不得欣赏眼前的风光美景,忙活了好一阵,才替萧寡妇包扎好伤口,已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在包扎伤口期间,某处禁忌部位还是难免不小心碰触到了,惊人的弹性与柔软一度让他心跳加速,气息急促紊乱,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多捏了好几把。

好吧,他承认自己手抖了,不小心碰触到的,他也承认自己不是什么非礼勿视的正人君子,只是在关键时候能及时刹车而已,幸好萧寡妇一直昏迷不醒,倒是省了很多麻烦。

“六郎君,她可是个杀手。”老卫把人抱进车厢里放好,提醒道。

随后便告知沈默此人的身份:此女姓萧,绰号萧寡妇,至于真实姓名则无人知晓,她的出名不仅仅只是因为她貌美如花,心狠如蛇蝎。

主要是她嫁了三个老公,而且这三个老公都是当世相当厉害的杀手,第三任老公侯八更是杀手界十大杀手排行榜中排名第八,非常牛笔,萧寡妇想不出名都难。

不过,萧寡妇的命很不好,或者说,萧寡妇的命太硬了,三个牛笔哄哄的老公都先后死于非命,萧寡妇自然也多了一个克夫的煞星绰号,她再是长得花容月貌,美艳不可方物,但知道内情的男人都敬而远之,都害怕死在她的肚皮上。

“既然碰到了,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暂且这样吧,等她养好伤再说。”沈默淡然道,扯过锦被,给仍旧昏迷不醒的萧寡妇盖上。

老卫看了柳五爷一眼,得他眼神示意,便不再说话,爬上车辕,挥鞭驾车。

车厢内,柳五叔盯着沈默看了好一阵,才出声询问,很多问题憋在心里,他很想知道答案,特别是沈六少那种让人不堪启齿的古怪救治方法,更是让他好奇得要命。

沈默沉思了一会才出声解释,他倒不是托大,而是考虑语言的组织,如何才能更好的解释清楚,最主要是如何解释他这个只知吃喝玩乐嫖赌的纨绔公子哥突然间变得妖孽起来。

“我被几个堂哥殴打,昏迷了两天两夜,感觉魂魄出窍,在黑夜里四处飘荡,然后碰到了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他给了我一本古书,让我记住书里面内容,只有记住了才能回去……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滴。”

沈默睁眼说瞎话,脸不红心不跳,脸上表情真诚自然,这是所有穿越众必须迈过去的大坎儿,在魂穿醒来的时候,他就已经考虑过这个大问题,如何忽悠人蒙混过关,才能解释清楚为啥突然间变得这么逆天。

沈默在族中年青一辈排行第六,只因争吵,用扳砖把二房的堂哥沈腾给开瓢了,迫于几房的压力,沈复不得不把宝贝儿子狠揍一顿,然后送去沈氏在沧县的田庄思过自新。

柳五爷沉默了,他心里即便半信半疑,但也不知如何反驳,只能通过时间来论证真假,至少现在,他看沈默的眼神跟以前有点不一样,而唯一能够确认的是萧寡妇祖坟冒青烟,碰到沈六少,保住了一条小命。

柳五爷不再出声说话,沈默抱着腿,下巴支在膝盖上发呆,萧寡妇仍昏迷不醒,车厢内一片寂静,耳朵里听到的是呼号的寒风,还有车轮碾压坚冰的嘎吱声。

老卫掌车的技术绝对是一流的,马车行驶得既快又平稳,在天色即将暗淡下来的一刻赶到了沧县沈氏的田庄。

马车进庄之后,萧寡妇苏醒了,柳五爷亲自解释,语气里带有暗示性的警告。

“奴家感谢五爷六郎君的救命大恩,奴家一定安份守已,等养好了伤就离去。”玉容苍白的萧寡妇像个刚进门的小媳妇,怯生生的道谢。

“先安心在这里养好伤再说吧。”沈默淡然道,然后舒舒服服的去吃饭泡澡休息了。

沈默醒来的时候,已是午时,丫鬟小红小绿分别伺候他洗漱和吃饭。

虽然有鱼肉,但沈默只吃了小半碗饭就没有胃口了,这鱼特么的腥得一笔,闻着就想吐,这水煮的猪肉白花花的,光看色泽就没胃口,如果不是担心饿肚子,他这个吃货真心不想吃一口,看来还得自己亲自动手呐。

嗯,人要自力更生,丰衣足食,他只能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

沈默裹紧裘皮大衣,漫无目的在庄子里转悠,来的一路上,他已经想通了,既然魂穿占据了这副躯壳,前任惹下的所有祸事,他不背谁来背?他这个背锅侠是当定了。

好吧,既然被家族放逐,驱离权力中枢,他就安安心心的当一个混吃等死的纨绔吧,逍遥自在,想吃就吃,想乐就乐,这种日子其实也挺舒心的,当然了,当纨绔的前提是有钱,有很多的钱,有花不完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