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娟的脸都白了。
袁大梅见老头子对女儿说话这般口气,不由帮女儿说话道:“你好好说话,没看到美娟都被你吓到了吗?”
“她被吓到不是因为我口气不好,而是我说中了她的心思。”王大牛道:“她离婚之后怎么过日子的你难道没看到?一个月总共才赚那两三百块,除开日常花销,其余基本都用在小媛身上,仿佛恨不得将以前亏欠她的都补回来,几乎每个月都给她买新衣服,各种零食不断。”
王美娟死死咬着唇不说话,袁大梅不由惊讶地看了过来。
“美娟你……”袁大梅迟疑道:“你该不会真有这种念头吧?”
王美娟将下嘴唇都咬出了血印,她轻声:“就像爸说的,小媛以前日子过得那么差,受了那么多的苦,我这当妈的想让她以后过得好,难道有错了?”
“当然有错了!”王大牛斩钉截铁道:“亏欠小媛的是周家,是你,不是宋家也不是宋文国。人家乐意养大小媛已经不错了,再多求就是贪了!”
王美娟有些不服气,“宋家不乐意,那我就自己养美娟,我又不是不上班赚钱!”
闻言,王大牛还没觉得如何,袁大梅的脸色却是一下子变差了。
“你别是打着将自己赚的钱都留给小媛的主意!”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孩子,袁大梅比王大牛要更了解王美娟。
一看她的脸色,袁大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王大牛愣了一下,随即骂道:“你和周文国结婚难道不打算再给他生个孩子?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不生这个孩子,怕是早晚会再离婚。”
“谁说我不生的?”王美娟抿了抿唇道。
“打算再生你还敢生出这样的念头?”袁大梅瞪着她道:“你忘了周亮就是这么对小军,把小媛当不存在的?你要是也这样对小媛,你以后的孩子不是成了另一个小媛?同是你的骨血,你难道就忍心?”
闻言,王美娟的脸色不由发白。
她在周家,要说日子真过得特别差也没有。周亮喝醉酒的时候虽然会打她跟小媛,但公婆遇上了都会阻止,而且说实话周亮打人也不会往死里打。只要她注意躲避,有时候半年都不见得挨一次打,除非倒霉遇上公婆都不在家。
然而,她之所以坚持离婚,家暴其实不是主要原因。
或者说,她可以容忍前夫打她,但却无法容忍他打小媛。
小媛是她第一个孩子,对她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公婆和前夫都喜欢作为男孩的小军,但她却更心疼被忽视被慢待的女儿。
她原来是想要一直忍下去的,这年代,离婚真的非常需要勇气,然而……
王美娟没想到,小媛不过是在小军和人打架的时候没有理会,公婆就能在前夫打孙女的时候视而不见。等她回来的时候,小媛都已经被打昏过去了。
虽然后来赤脚医生说孩子是被吓晕过去的,身上的伤虽然看着可怖,其实都是皮外伤,并没有伤到筋骨。但是,看着如同惊弓之鸟一般发抖的女儿,王美娟实在没办法说出让她回到那个家的话。
在周家的时候,她的工资用来家用和交儿女的学费,周亮的工资则都存了起来。她对儿女自然是一视同仁,小军有的小媛也有——不过那会她的花费大,剩的钱不多,也就偶尔能给孩子们买点文具和零食。就这样,因为小军性子霸道,往往都要他挑剩下了才没有小媛的份。而且,公婆会私下偷偷补贴小军,给小媛零花钱却只肯给一毛。
而且,她也是离婚后才知道,周亮每个月都会从工资中留下十五块钱,每天给小军五毛钱零花,而这个小媛也是没份的。
“不一样的。”王美娟为自己辩解道:“宋家有钱,不会亏待自家的孩子。”
这下,王大牛和袁大梅的眉头都深深皱了下去。
别说是他们,便是马英丽和吴小芳这两个嫂子都觉得她的心态有问题了。
“姐,你要是这么想的话我还是劝你别结婚了,省得再离婚麻烦。”旁人还有顾忌,王美玲却是毫不客气道:“婚后宋文国要是把自己赚的钱都给他现在的女儿,让你一个人养小媛和后来生的儿女,你乐意吗?”
王美娟面色一变。
“你都不乐意的事情,凭什么想要人家乐意?”王美玲翻了个白眼道:“你当你是什么绝色美女不成?说不不好听的,你能嫁给宋文国,那绝对算得上是高攀了。同样带着个女儿,你有多少身家,人家有多少身家?”
“换个同等条件的男人,你看人家有没有这么容易接受小媛,你看人家会不会同意爸提出的要求!”
她眼睛不瞎,自然看出了亲家叔叔刚刚其实是有些不高兴的。确实,按着乡下的规矩,二婚确实是不用请酒席的,男方那边大门里也是要给新娘子红包的。
人家这样,已经够退让容忍的了。
当着两个嫂子的面,王美玲这话已经算是客气了。
等到了私下里,她对王美娟道:“你看宋文国那个女儿的容貌就知道了,她亲妈长得肯定不差,至少比姐姐你强。你别以为结了婚就万事大吉了,离过一次婚的男人,离第二次也比别人轻易,你自己要懂得珍惜。”
王美娟被吓了一跳,有些呐呐道:“你……你别吓我。”
她是真的不想再离一次婚了,之前那次已经用尽了她所有的勇气了。
王美玲叹了口气道:“姐,我知道你心疼小媛,我也能够理解。毕竟作为父母,总是见不得一个孩子比另一个孩子差,但是……你得清楚,你的情况不一样,之前的想法你千万要打消。真要心疼小媛,你就偷偷攒点私房钱,等将来小媛出嫁的时候给她当嫁妆。相信这种程度的私心,宋家还是容得下的。”
许久,王美娟才点头,然后犹豫了下问道:“你说……结婚后宋文国会将收入上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