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孟丽雁的户口,也迁去了霍修名下。
这些都是霍谨之说的,大佬也是喜欢八卦的,派了人全程盯着,细节都清清楚楚。
“那她是不是以后得叫霍丽雁?”唐小囡很好奇。
“名字没改,还是孟丽雁。”
霍谨之边说边剥小核桃,吹去了碎壳,摊开手掌让唐小囡吃,这胖丫头特别喜欢吃小核桃,可又懒得很,自己不想剥。
唐小囡抱着手炉烤,懒得伸出手,直接低下头,伸出舌头舔,粉粉嫩嫩的舌头像小狗一样,一卷就将核桃肉卷进嘴里了。
然后在大佬掌心留下一坨口水。
霍谨之默默地看着手心上的口水,不动声色地擦在了唐小囡的衣袖上,还擦了三下。
“这是小婶给买的新衣服,讨厌死了。”
唐小囡跳了起来,今天她穿了身粉红色的羽绒服,包得像只粉团子,粉色衣服好看却不禁脏,而且羽绒服也不好洗,她穿上身后基本不乱动,免得蹭脏了。
现在衣袖上却多了一道水印,还有些小核桃碎沫,唐小囡没好气地白了眼,不就是一点口水嘛,至于这么小心眼。
“元宝舔你手,你怎么不在元宝身上擦?”
唐小囡很不服气,谁让大佬刚才嫌弃她了。
“你和一只狗比?”
霍谨之淡淡的说,真是越来越有出息了。
唐小囡堵得说不出话,气鼓鼓地瞪着他。
“吃不吃了?”
大佬手里又多了一堆核桃肉,假装要自己吃,唐小囡立刻抱住了他的手,“我要吃!”
气归气,吃还是要吃的。
不过这回她小心眼地又糊了大佬一手口水,看到大佬手掌湿漉漉的,唐小囡这才舒服了,得意地哼了声。
“刚才上厕所好像忘记洗手了。”
霍谨之突然说了句,然后起身去卫生间,眼角余光看到唐小囡瞬间凝滞的笑,还干呕了几声,他的唇角上扬,眼里都是笑。
唐小胖的智商还是蛮稳定的,这样挺好,逗起来才好玩。
唐小囡其实很快就回过神了,大佬最爱干净,不可能不洗手,肯定是故意骗她的,哼,心眼真小!
“你爹不是很喜欢孟丽雁吗?怎么不给她改名?”
等霍谨之洗了手出来,唐小囡忍不住问。
改名字也不麻烦,霍修连两万块都给了,改名怎么又不愿意了?
“他谁都不爱,只爱他自己。”
霍谨之神情嘲讽,他早看透那个渣爹了。
对孟丽雁也只是一时的喜欢而已,现在因为这个女儿损失了两万块,等于在他心里种下了一根刺,随时随地都会提醒他这两万块,还能有多喜欢?
“孟丽雁肯定心里呕死了,偷鸡不成蚀把米,两头都捞不着。”唐小囡幸灾乐祸。
“算计太过,自然什么都捞不着,世上又不是只有她一个聪明人。”
霍谨之拿了个橙子揉搓,揉软了剥给唐小胖吃,小核桃容易上火,吃点橙子去火,而且还能补充维生素。
“我不要吃,冷死了。”
唐小囡闭紧了嘴,冬天她最讨厌吃水果了,牙都能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