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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科幻小说 > 宿主 > 第一百章 异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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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磐石寨的时候,鹿庆西脸上带有明显的愠怒。

但不管怎么样他都必须承认:天浩说的这些话一点儿也没错。

自己的确是过于莽撞,太年轻,没有经验。

更重要的是……没有实力。

坐在空荡荡的会客厅里,天浩缓缓摇着头,发出叹息。

年轻人都很冲动,都想做成几件大事,好在父辈和朋友面前彰显力量。

如果不是遇到自己,换了一个人,鹿庆西现在已经被抓,直接送往雷角城领赏。

天浩不认为这样做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区区一个牡鹿部的小王子,连毛都没长齐的娃娃,他对鹿族内部的纺织技术秘密能知道多少?就算牡鹿族长愿意换回幼子,估计付出的代价也不会多。

这是个女人廉价甚至根本不值钱的时代。五个月的短暂怀孕期致使生育繁衍变得简单。一个儿子死了,再生一个就是。相比之下,族群秘密才是维持一切的根本。

傻孩子。

小白痴。

不过他的小王子身份倒是可以利用。贸易往来是维持不同族群之间的友谊的基础纽带,尽管这种“友谊”极有可能是笑里藏刀,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磐石寨与左所寨之间的交易仍会持续下去。

磐石寨与鹿族之间必有一战。

蒙香寨的事情不可能轻易了结。虽然牛伟邦和巫彭尽最大努力保守秘密,自己也捉到从北面寨门逃离蒙香寨的鹿族人,可那么大一个寨子说没就没,鹿族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福全的左所寨规模很小,他考虑的问题只是寨子安全,战争之类的事情与他无关,甚至根本不会参与。

看得出来,鹿庆西是个颇有野心的家伙。他想干点儿大事,超越继承顺位排在前面的两个哥哥,说不定还想干掉他的老爹,提前继承族长之位。

他不会撺掇着牡鹿部与磐石寨开战,那样做对他没有好处。原因很简单,尽管他是部族王子,可他实在太年轻,无法得到掌控军队的权力。无论在一个父亲眼里,还是部族长老看来,军权必须交给年富力强有经验的人。

长子鹿庆东,或者次子鹿庆南。

抓住这家伙只会更加触怒鹿族,提前战争时间,还会有损自己的声誉。

放了他,鹿庆西回去会想方设法阻挠开战。想要上位的人不会眼睁睁看着别人得到好处。北方蛮族最看重的就是战功,他的两位兄长如果因为蒙香寨事件踏平几个牛族村寨,声望比以前更高,排在第三的鹿庆西距离族长之位更远了。

这家伙有着成为一根优秀搅屎棍的潜质。

必须让他活着,至少现在是这样。

天浩是一个诚实的人。

他没有欺骗鹿庆西。

那种灰色粉末的确很珍贵,是真正意义上的大补药物。

把巨角鹿的角割下来,切片晒干,磨成粉。

在文明时代,鹿茸的功效广为人知。

现在,北方蛮族对这种药物的理解与使用一片空白。天浩觉得自己有必要为他们补上这一课。

给他点儿试用品。

只要尝到甜头,他会回来的。

……

穿过巨角鹿牧场,踏上遥远的山脊,沿着同样的路线,天浩再次来到山脉北面的神秘之地。

磐石寨现在很安全。收编了青龙寨的全部居民,寨子总人口突破了三千。

战团规模没有扩大,这五百人也不是专业士兵。他们只是训练时间与战斗科目比普通人增加三倍。基础武器配备为圆盾和战斧,另外还有弓箭。

士兵数量不足,只能用这种方法弥补。充足的食物使他们体格强健,抛开战技与经验不谈,单论体质,磐石寨完全可以在北地蛮族各部落之间名列前茅。

永钢仍然像往常一样带着狩猎队外出。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五百人首这个职位圆了他多年以来的梦想。寨子里的年轻人需要锻炼,再没有什么能比狩猎更能提升民兵的战斗力。

就像那句广泛流传在北地蛮族之间的谚语:白人有火枪,我们有弓箭。

寨子里的铁匠由同彪统一管理。除了打造盔甲兵器,天浩额外交给他一些图纸。热兵器取代冷兵器是文明进化的必然趋势。虽然不明白在自己沉睡的时候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天浩仍然觉得自己应该未雨绸缪,就算目前为止尚未在活动区域内发现硫磺,也应该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振辉的权力比以前大。他现在不仅管着渔场,还必须腾出一定数量人手修建盐池。

煮盐的规模无法扩大。想要大量获取,最好的办法还是晒盐。

去年之所以没有修建盐池,是因为天浩对这个世界完全陌生。在过去的一年里,他观测天象,记录了一年之中最炎热,日照时间最长的月份。修建盐池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把地面摊平,留出潮水涨落的出入口就行。剩下的工作,一切都交给太阳,交给时间。

海水不能直接食用,没有经过净化处理的粗制海盐同样含有毒素。然而天浩观察了很久,磐石寨的村民从未有发生过体内重金属元素超标的迹象。联想到北地蛮族超过正常人将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巨大体量,他隐隐觉得文明时代人类惧怕的食物安全问题恐怕早已烟消云散。看看身边这些身体比熊还壮实的家伙,只要能够填饱肚子,他们什么都吃。

造船的工匠比去年增加了二十人。正在制造的新船尽管很小,却已经插上了风帆。这是平底船的改良升级版本,具体性能需要离开船坞下水以后才能知道。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像小孩子学算术,不懂得一加一等于二,永远不可能明白二加二等于四。

寨子的防区在扩大,更多砖石结构房屋按照图纸设计矗立在蛮荒世界。

对于提高女人地位这件事,男人们颇有微词。天浩的解决方法很简单:他把那些意见最大的家伙集中起来,每天干完活让他们自己做饭吃。在过去一年里习惯了肉汤、面饼、炖肉等美食的肠胃已经变得很娇贵。他们无法忍受粗硬糙口的烤肉,不会自己熬汤,慢火炖肉的技能更是只有女人才掌握……连一个星期都不到,这群男人只能缴械投降,老老实实服从命令,学会对女人微笑,开始放弃成见,耐心听取女人的声音。

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文明世界,仍然存在大量把女人当牲口使唤的男人。“讨来的媳妇买来的马”,这观念根深蒂固,很难彻底扭转。

磐石寨的日常物资积累,有四成来源于女人。

阿依和阿菊做的很出色,她们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无愧于“百人首”这个职位。

相比之下,天浩这个寨子头领过的越来越清闲。

他打算趁着这段时间去北方看看。

这次,他只带了天狂一个人。

冥冥中,那片土地与自己之间有着神秘关联。

还是没有任何变化,越过山脊,从蓬松土壤踩上坚实地面,天浩立刻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悸动。仿佛体内血液运转速度瞬间提升了几个档次,就连肌肉和皮肤都在发热。

“你留在这儿别动,我过去看看。”他叮嘱天狂。

“那你自己小心。”天狂已经习惯三弟用命令的口吻说话。他把战斧从后背上取下,双手握着重重在地面上一顿:“我就在这儿,哪儿不去。”

天浩笑了笑,转身离开。

再次来到上次那幢建筑前,弯腰捡起那块锅盖形状的残破卫星接收天线。天浩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在碗形的北面发现几个模糊小字。

中……耳……通。

中间的“耳”字显然是个偏旁,右边部分被抹掉了,只留下几道深刻划痕。

那辆中间长出一棵大树的车,正前方残留的模糊标志表明它是一辆“长城”。估计树苗发芽的时候正好从底盘间隙里穿过,逐渐长大,从敞开的车顶天窗里生长至今。植物的力量就是如此神奇,日积月累,撑破了坚硬的汽车底盘,把这台文明时代的人类造物变成它身体的一部分。

砍刀比战斧更适用于现在的环境。

到处都是植物。蕨类、灌木、蔓藤、高低错落的乔木……越往前走,天浩就越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热带雨林,密密麻麻的绿色遮天蔽日。然而气温保持如常,湿度也不是很大。总体来说,与山脊另外一侧的磐石寨区别不大。

太阳已经越过头顶,估计时间差不多过了中午一点。从离开天狂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走出的路程其实不算远,天浩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大概只有十公里左右。

在不考虑障碍的情况下,成年人步行时速为五公里。

北方蛮族体格高大,步行时速约为八公里。

这里的地形其实并不复杂,天浩感觉自己其实是在平地上行走。问题是一路上植被繁茂,很多地方必须用砍刀开路。

为什么是这个方向?

这问题他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直觉。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天浩找了个平整的地方坐下,打开背包,拿出一块肉饼,撕了一半,慢慢地吃着。

皮袋里装着水。

阶段性少量进食有助于保持体力,也不会因为吃得太饱导致大量细胞参与消化导致身体疲劳。

“哗啦!哗哗!”

树林里传来清晰的摩擦声。天浩连忙把最后一口食物塞进嘴里,手忙脚乱拧紧水袋塞子,背上背包,抓起摆在脚边的长刀,上身前倾,全神贯注盯着发出声音的方向。

太近了,就像隔着一道薄薄的门板,可以听到对面的人在说话。繁密的树叶只能遮挡视线,无法形成足够坚固的障碍。

一颗面目狰狞的三角形脑袋从树叶里探出,表面覆盖着整齐有规律的鳞片。它用带着黄色暗纹的竖瞳盯着天浩,细长脖颈支撑着头颅缓缓向前。

天浩感觉周围的温度瞬间下降了不少,心脏仿佛停止跳动。他用力咽了一口唾沫,握着长刀的右手掌心里全是汗水。

这头可怕的怪物正在向上延伸。直到后半身从树林里探出,天浩才发现它的高度超过五米。自己必须抬头仰望,就像看着一座活动的怪物雕塑。

它毕竟是活物。

更重要的是没有敌意。

由下至上可以看到它短小的前肢,尖端有锋利的爪子。强壮有力的后腿支撑着身体,巨大的勾爪在脚趾尖上闪闪发亮。

这是一头迅猛龙。

按照达尔文学派的说法,它应该是鸟类的祖先。可是天浩无论如何也难以将面前这头怪物与笼子里的金丝雀联系在一起。它实在太大了,无论身高还是体量都远远超过《侏罗纪公园》里版本,也远远超过文明时代博物馆里的那些史前骨骼化石。

它低着头,久久注视着浑身僵硬的天浩。

它缓缓张开嘴,露出锋利整齐的獠牙。

天浩在等待,他告诉自己现在绝对不能慌。握刀的手运足了力气,就等着迅猛龙低头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刹那。

他有些后悔,这种时候长刀的威力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战斧。重量加上速度,估计这样做才能干掉这头怪物。

可怕的竖瞳看起来就像魔鬼之眼。它应该没有像人类这样的双目对焦能力。偏着头,用单侧眼睛打量天浩,头颅垂得更低了,舌头从上下张开的牙齿中间伸出来,缓缓落在天浩的头顶上。

它没有敌意?

天浩再次产生了与之前相同的感应。

很软,很热,只是黏糊糊的不怎么舒服……舌头与新剃过头发的脑袋接触,就是这种感觉。

天浩有些哭笑不得。

它在舔我?

舔完头顶,粉色舌头继续向下,慢慢舔着胳膊,然后是手指。如此的仔细,就连握刀的右手也没有放过。

它很小心,灵活避开了锋利的金属刃面。

迅猛龙的唾液很腥,散发出难以言语的臭味。

这动作持续了好几分钟,它终于心满意足地抬起头,迈开长腿,从天浩身边离开。

它为什么要舔我,而不是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