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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巡,叶小枫喝的伶仃大醉,脸色酡红,他醉醺醺的仰躺在郑老实的坟地前,双眼朦胧,天色漆黑,无星亦无月,伸手不见五指。

他本不擅长饮酒,也不喜欢饮酒,可此刻,他只想饮酒,只想大醉一场,醉到忘记所有的烦恼。

大醉之时,无念无想。

数月前,万花楼之内,叶小枫饮酒之时,依稀记得神偷沐春风说过这样一段话。

“谁说,酒一定要好喝?这是烈酒,用来壮胆子暖身体的,你以为江湖上那些人打架前总喜欢喝两口酒是因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压下心头的怯意,是个人都有害怕的时候,酒壮怂人胆,喝醉酒了的人耍起疯来,总要比正常人厉害些。”

酒壮怂人胆,这大概侠客饮酒的一个原因。

杀人见血,剑出人死。

杀人,总归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那些不敢杀人的人,往往借酒来诱发内心凶狠的一面,在无拘无束的精神状态下,面对清醒时不敢面对的事情,双方对阵,杀人与被杀,仅在一念之间,人们不愿杀人,但,更不愿被人杀。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常言道,好死不如赖活着。当一个人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很少有人会心甘情愿的选择死亡。

死亡,乃是世间最可怕的事情,最恐怖的事情,因为它未知、不可知,所以,世人不愿死。

这就很好理解了,两个不愿意死的人,若他们是仇敌,那遇见之后,便只能活下来一个人。

并非是因为他们想杀人,只是因为,他们希望活下来的那个人,是自己,而不是对方。

于是,杀人,成了此时唯一的选择。

“酒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让人遗忘,遗忘所有的不美好。”神偷这般说过。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世人常常后悔,因为做过的一些事,无法忘却,因为遇到的一些人,无法挽留,因为消逝的一些风景,无法重温。

诚如神偷所说,酒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让人遗忘,遗忘那些希冀改变却无力改变的事情。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在一个人对一件事束手无策的时候,他只能选择逃避、远离、忘却,而酒,则是最佳的媒介。

这世间,有且仅有两件东西,可以让人遗忘。

一是岁月,二是烈酒。

岁月无情催人老,人的记忆,亦会随之飘散在岁月的长河里,只是,岁月漫长悠然,不快不慢,转眼百年匆匆过,亦有度日如度年,在彻底忘却之前,人的内心必将一次又一次的经历折磨与煎熬。

当你千百次的经历同一种痛苦,那它将不再痛苦,某个瞬间,你也不知道是何时,倏然放下了。

那长久的折磨,竟在忽然之间,无关痛痒。

相比之下,烈酒的效力,来的更快更猛一些,你尽管喝它个昏天黑地,哭它个肝肠寸断。

等到酒醒之后,也只是一口夹杂着酒气的叹息,醉酒之人,睡得比较安稳,这要远比那些难以入眠之人幸福,因此,很多人喜欢醉酒,忘记所有的伤与痛,悲哀与烦恼。

叶小枫的酒量不行,但酒品很好。

他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已然不省人事,但他没有耍酒疯,没有骂胡话,只是安安稳稳的睡着了,夏婉清默默的走近,她心疼的抱起醉酒的叶小枫,却见叶小枫嘴唇微动,一句呢喃飘入夜色。

“我累了,回家吧。”

言语之中,说不出的疲惫。

“好,我们回家。”夏婉清美眸发酸,琼鼻一动,露出一抹很勉强的笑容,故作轻松道。

第三日,夏婉清和叶小枫乘踢云乌骓,一路返回长白山,不曾停留耽搁一日。

十一月初五,长白山雪落如席,雪白大地之上,留下一溜儿马蹄印,叶小枫神色疲惫,与夏婉清下马走入七梅山庄,不待他们回屋,夜七郎便凑上跟前,递出一封信。

信是八皇子李崇寄来的,夏婉清打开一看,里面简简单单的写了十个字。

“父皇已归,盛怒,速回皇宫!”

叶小枫瞥了一眼信的内容,嘴角扯动,努力的挤出一抹笑容,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回去吧,回去吧。”

“那你,要照顾好自己,过一段时间,我再来寻你。”夏婉清有些不放心叶小枫,但却不得不回去,只得嘱咐一句,遂转身离去。

“老大,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

夜七郎心思敏锐,瞬间察觉到一丝不对劲,这还是他老大么?这般沉默,这般颓丧。

难不成,老大被夏婉清甩了!所以伤心欲绝,才露出这样的笑容?夜七郎心里闪过一个大胆的想法,可转念一想,却又马上否认。

不对啊,若是老大被甩了的话,夏婉清又何必送老大回来?还说过一段时间再来看老大?

百思不得其解啊!

怎么出去一趟,便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小枫,过来吃饭。”叶恒之站在门前,唤了一声,令叶小枫一怔,略微有些意外。

以往,叶恒之极少住在七梅山庄,大多在山下闲逛,这一次却从八月十五,一直待到了十一月,将近三个月,看样子还要继续住下去,家里骤然多了一个人,想不意外都难。

爹在,娘在,饭菜飘香,七梅山庄终于有了家的味道,多了一分烟火气。

云若仙所做的饭菜,味道依旧不如人意,但已经比之前那种无法下咽的味道,好了太多太多。

叶小枫虽然感到惊讶,却是一句话都没有说,他实在没有说话的心情,也没有吃饭的欲望,令对面满眼期待、一脸求夸奖表情的云若仙,不满了起来。

亏她费心费力,为儿子做了这么一桌子菜,叶小枫竟然完全彻彻底底的无视了她,太气人了。

“咳咳,娘做的饭菜,味道可还好?”

云若仙假装咳嗽了两声,语气看似漫不经心,内心实则万分在意,一个不知道体谅娘亲辛苦的儿子,与白眼狼有什么区别,不要也罢。

“嗯。”叶小枫埋头嗯了一声,既没有夸赞,也没有不满,顿了顿,又道了一句。

“娘,我吃饱了,先回去休息了。”

倦鸟归林,日之夕矣。叶小枫的心很累,对郑老实的死耿耿于怀,至今无法忘记。